意见征集安徽宣城金宏化工有限公司尾气减排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意见征集安徽宣城金宏化工有限公司尾气减排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保护部部令第4号)的规定,现就安徽 (略) 尾气减排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尾气减排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麒麟大道32号安徽 (略) 厂区内。
(3)建设内容:项目通过采 (略) 现有生产装置尾气处理单元工艺设备进行技术升级改造,不新增土地。项目主要购置燃烧炉、余热回收器、硫酸蒸汽冷凝器、酸雾捕集器、冷却风机、洗涤循环泵等设备,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吨蒸汽和1.*吨浓硫酸的生产能力,并能减少SO2年排放量,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安徽 (略)
通讯地址: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麒麟大道32号
联系人:胡工
电话:0563-*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人
评价机构:安徽荣一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200号
联系人:于工
电话:0551-*
电子邮箱:*@*q.com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1。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安徽 (略)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保护部部令第4号)的规定,现就安徽 (略) 尾气减排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尾气减排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麒麟大道32号安徽 (略) 厂区内。
(3)建设内容:项目通过采 (略) 现有生产装置尾气处理单元工艺设备进行技术升级改造,不新增土地。项目主要购置燃烧炉、余热回收器、硫酸蒸汽冷凝器、酸雾捕集器、冷却风机、洗涤循环泵等设备,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吨蒸汽和1.*吨浓硫酸的生产能力,并能减少SO2年排放量,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安徽 (略)
通讯地址: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麒麟大道32号
联系人:胡工
电话:0563-*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人
评价机构:安徽荣一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200号
联系人:于工
电话:0551-*
电子邮箱:*@*q.com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1。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安徽 (略)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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