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省人大执法检查第13项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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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省人大执法检查第13项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及《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函(湘环督办函〔2023〕70 号)要求,现将我县2022年省人大执法检查反馈问题第13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销号前公示,公示时间: 2024年3月4日―3月8日,为期 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 (略) 生态环境局宜章分局,电话:0735-* ,地址:宜章县玉溪 (略) 55号。

反馈问题

强化基层监管执法,持续提升环境监测、信息化监管、应急处置等治理能力,尤其要压实广大农村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责任,进一步明确赋权事项、执法权限,强化资源配置,打通农村监管执法“最后一公里”。全省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情况已列入省人大常委会重点调研项目,有关意见建议要认真研究落实。生态环境监测工作需要夯实基础。基层监测能力薄弱,地方政府对监测站重视不够,投入、支持不够,大量监测任务委托第三方,影响了执法监测和应急监测工作的开展。监管执法需进一步加强。县(市区)生环委协调统筹作用发挥不明显,基层监管执法短板比较突出,垂改后如何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效能,还需要继续探索和研究;乡镇在生态环保方面的执法权限、执法资源配置等方面都存在问题,“看得到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到”,环保执法几乎是“空白地带”,广大农村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的“最后一公里”还没有打通。部门之间职责边界没有完全厘清,协调不畅;农业、林业等部门行政执法力量有所削弱, (略) 人民政府监管执法工作比较被动。

整改目标

提升基层执法能力、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基层监测能力

整改时限

2024年3月31日前

整改措施

1.持续实施执法队*素质提升行动计划,定期抽调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生态环境交叉执法检查培训和到支队跟班学有一定提高;2.2023年11月,宜章县派出环境执法人员参加生态环境部第十五轮次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工作,执法能力有较大提高;3.2023年按照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购买各种高科技执法设备*元,计划2024年购置执法装备*元,完成执法装备达标示范创建工作,提高精准执法能力。

(二)环境应急处置能力。2020年修订印发了《宜章县突出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了2023年郴州、韶关跨界流域突发环境事件联合应急演练,签订了《宜章、乐昌两地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框架协议》,应急处置能力大幅提高。

(三)基层监测能力。积极申报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类站建设,参加各项环境监测业务培训,购买各种监测仪器设备,基层监测能力有较大提高。


根据《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及《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函(湘环督办函〔2023〕70 号)要求,现将我县2022年省人大执法检查反馈问题第13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销号前公示,公示时间: 2024年3月4日―3月8日,为期 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 (略) 生态环境局宜章分局,电话:0735-* ,地址:宜章县玉溪 (略) 55号。

反馈问题

强化基层监管执法,持续提升环境监测、信息化监管、应急处置等治理能力,尤其要压实广大农村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责任,进一步明确赋权事项、执法权限,强化资源配置,打通农村监管执法“最后一公里”。全省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情况已列入省人大常委会重点调研项目,有关意见建议要认真研究落实。生态环境监测工作需要夯实基础。基层监测能力薄弱,地方政府对监测站重视不够,投入、支持不够,大量监测任务委托第三方,影响了执法监测和应急监测工作的开展。监管执法需进一步加强。县(市区)生环委协调统筹作用发挥不明显,基层监管执法短板比较突出,垂改后如何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效能,还需要继续探索和研究;乡镇在生态环保方面的执法权限、执法资源配置等方面都存在问题,“看得到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到”,环保执法几乎是“空白地带”,广大农村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的“最后一公里”还没有打通。部门之间职责边界没有完全厘清,协调不畅;农业、林业等部门行政执法力量有所削弱, (略) 人民政府监管执法工作比较被动。

整改目标

提升基层执法能力、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基层监测能力

整改时限

2024年3月31日前

整改措施

1.持续实施执法队*素质提升行动计划,定期抽调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生态环境交叉执法检查培训和到支队跟班学有一定提高;2.2023年11月,宜章县派出环境执法人员参加生态环境部第十五轮次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工作,执法能力有较大提高;3.2023年按照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购买各种高科技执法设备*元,计划2024年购置执法装备*元,完成执法装备达标示范创建工作,提高精准执法能力。

(二)环境应急处置能力。2020年修订印发了《宜章县突出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了2023年郴州、韶关跨界流域突发环境事件联合应急演练,签订了《宜章、乐昌两地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框架协议》,应急处置能力大幅提高。

(三)基层监测能力。积极申报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类站建设,参加各项环境监测业务培训,购买各种监测仪器设备,基层监测能力有较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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