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滨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9.4MW生物质导热油炉建设项目调试起止日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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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滨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9.4MW生物质导热油炉建设项目调试起止日期公开

(略) (略) 9.4MW生物质导热油炉建设项目调试起止日期公开
2024-03-15 11:29: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字体大小:

(略) (略) 9.4MW生物质导热油炉建设项目调试起止日期公开

(略) (略) 于2023年8月委托山东 (略) 编制《 (略) (略) 9.4MW生物质导热油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12月12 (略) 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 (略) (略) 9.4MW生物质导热油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利分建审[2023]043号)。

我公司原有1台20t/h生物质导热油炉为现有装置供热,在实际生产中,生产装置满负荷运行时,20t/h锅炉热负荷为锅炉额定负荷的65%,远超过厂区自身的供热需求,锅炉长期低负荷运行,导致热效率低,维护费用较高,污染物排放量大,为节能增效,我公司拟建设1台9.4MW生物质导热油炉为全厂供热,并拆除20t/h生物质导热油炉,项目占地面积约160m2,购置安装1台9.4MW生物质导热油炉主体,依托厂区内现有生物质颗粒库、燃料输送系统、除灰渣系统、热工控制系统等设施。目前项目已建设完成。

我公司9.4MW生物质导热油炉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建设完成,配套环保设施已于2024年3月15日竣工,于2024年3月15日开始调试,因此本项目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为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6月15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2017]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现将本项目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向社会公开,我司将依法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地点: (略) 利津县 (略) (略) 现有厂区内。

联 系 人:刘路华 联系电话:*

建设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购置安装1台9.4MW生物质导热油炉主体,为全厂供热,并拆除现有20t/h生物质导热油炉,依托厂区内现有生物质颗粒库、燃料输送系统、除灰渣系统、热工控制系统等辅助设施。项目实际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建设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及执行标准:

废水:本项目脱硫废水回用于脱硫系统,余热锅炉排污水、去离子水设备浓水回用于脱硫系统,不外排。

废气:本项目有组织废气: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经“SNCR+多管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氧化法脱硝(备用)+湿式麻石水膜脱硫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高40、内径1.2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林格曼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氮的排放浓度满足《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6.1一般规定,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限值要求;VOCs去除效率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限值要求,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其他行业”Ⅱ时段排放限值。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尿素罐、生石灰罐密闭,生石灰罐顶设布袋除尘器;生物质颗粒库、灰渣间密闭。加强日常管理,严格控制厂区颗粒物、氨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其他”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新改扩建”排放限值。

噪声:合理布局,采取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本项目生物质锅炉燃烧产生的灰渣、布袋除尘器回收的粉尘为一般固废,存于灰库中,由汽车外运做综合处理;废布袋、废反渗透膜、脱硫石膏为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统一外售处理;灰库、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废导热油、废润滑油废弃的矿物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转移时执行五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危险废物暂存间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略) (略) 9.4MW生物质导热油炉建设项目调试起止日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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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9.4MW生物质导热油炉建设项目调试起止日期公开

(略) (略) 于2023年8月委托山东 (略) 编制《 (略) (略) 9.4MW生物质导热油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12月12 (略) 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 (略) (略) 9.4MW生物质导热油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利分建审[2023]043号)。

我公司原有1台20t/h生物质导热油炉为现有装置供热,在实际生产中,生产装置满负荷运行时,20t/h锅炉热负荷为锅炉额定负荷的65%,远超过厂区自身的供热需求,锅炉长期低负荷运行,导致热效率低,维护费用较高,污染物排放量大,为节能增效,我公司拟建设1台9.4MW生物质导热油炉为全厂供热,并拆除20t/h生物质导热油炉,项目占地面积约160m2,购置安装1台9.4MW生物质导热油炉主体,依托厂区内现有生物质颗粒库、燃料输送系统、除灰渣系统、热工控制系统等设施。目前项目已建设完成。

我公司9.4MW生物质导热油炉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建设完成,配套环保设施已于2024年3月15日竣工,于2024年3月15日开始调试,因此本项目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为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6月15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2017]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现将本项目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向社会公开,我司将依法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地点: (略) 利津县 (略) (略) 现有厂区内。

联 系 人:刘路华 联系电话:*

建设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购置安装1台9.4MW生物质导热油炉主体,为全厂供热,并拆除现有20t/h生物质导热油炉,依托厂区内现有生物质颗粒库、燃料输送系统、除灰渣系统、热工控制系统等辅助设施。项目实际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建设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及执行标准:

废水:本项目脱硫废水回用于脱硫系统,余热锅炉排污水、去离子水设备浓水回用于脱硫系统,不外排。

废气:本项目有组织废气: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经“SNCR+多管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氧化法脱硝(备用)+湿式麻石水膜脱硫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高40、内径1.2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林格曼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氮的排放浓度满足《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6.1一般规定,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限值要求;VOCs去除效率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限值要求,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其他行业”Ⅱ时段排放限值。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尿素罐、生石灰罐密闭,生石灰罐顶设布袋除尘器;生物质颗粒库、灰渣间密闭。加强日常管理,严格控制厂区颗粒物、氨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其他”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新改扩建”排放限值。

噪声:合理布局,采取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本项目生物质锅炉燃烧产生的灰渣、布袋除尘器回收的粉尘为一般固废,存于灰库中,由汽车外运做综合处理;废布袋、废反渗透膜、脱硫石膏为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统一外售处理;灰库、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废导热油、废润滑油废弃的矿物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转移时执行五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危险废物暂存间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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