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仲恺分局拟对惠州市兴大铭五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仲恺分局拟对惠州市兴大铭五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仲恺分局拟对惠州市兴大铭五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3月27日至2024年04月0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惠环街 (略) 15号展创大厦20楼05室,邮编*
联系电话:0752-*
电子邮箱:*@*ttp://**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略) 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建设地点: | (略) 仲恺高新区惠环街道西 (略) 1号7号厂房第1层 |
环评机构: | 广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元,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主要从事铝质3D打印配件、锌合金相框和五金配件的生产,年产铝质3D打印配件150吨、锌合金相框80吨、五金配件10吨。项目定员2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年平均工作300天,实行一班制,每班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冷却用水经冷却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脱模废水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外排;喷淋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废水经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略) , (略) 第七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项目熔化、压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NMHC,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厂界废气排放执行相关规定;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0)表A.1厂区内颗粒物、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与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 3、噪声:项目采取有效的噪声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排放。 4、固体废物:主要有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员工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金属碎屑及边角料、喷淋沉渣、锌合金炉渣、废模具配件、废包装材料、废钢丸、废粉尘等一般工业固体废 (略) 回收处理;废抹布及手套、废原料罐、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火花油、废油桶、含油金属碎屑、铝合金炉渣、脱模废水、喷淋废水、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5、环境风险:废气收集治理设施故障,导致项目产生的废气未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造成废气在车间内和项目周边的浓度增大,影响员工和周边环境,应落实废气治理设施的设置和运行,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定期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检修。 |
公众参与 | 我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仲恺分局拟对惠州市兴大铭五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3月27日至2024年04月0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惠环街 (略) 15号展创大厦20楼05室,邮编*
联系电话:0752-*
电子邮箱:*@*ttp://**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略) 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建设地点: | (略) 仲恺高新区惠环街道西 (略) 1号7号厂房第1层 |
环评机构: | 广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元,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主要从事铝质3D打印配件、锌合金相框和五金配件的生产,年产铝质3D打印配件150吨、锌合金相框80吨、五金配件10吨。项目定员2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年平均工作300天,实行一班制,每班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冷却用水经冷却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脱模废水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外排;喷淋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废水经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略) , (略) 第七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项目熔化、压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NMHC,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厂界废气排放执行相关规定;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0)表A.1厂区内颗粒物、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与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 3、噪声:项目采取有效的噪声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排放。 4、固体废物:主要有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员工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金属碎屑及边角料、喷淋沉渣、锌合金炉渣、废模具配件、废包装材料、废钢丸、废粉尘等一般工业固体废 (略) 回收处理;废抹布及手套、废原料罐、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火花油、废油桶、含油金属碎屑、铝合金炉渣、脱模废水、喷淋废水、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5、环境风险:废气收集治理设施故障,导致项目产生的废气未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造成废气在车间内和项目周边的浓度增大,影响员工和周边环境,应落实废气治理设施的设置和运行,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定期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检修。 |
公众参与 | 我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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