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观音耸风电场工程受理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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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县观音耸风电场工程受理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汝城县观音耸风电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汝城县观音耸风电场工程

建设地点

(略) 汝城县大坪镇、集益乡、卢阳镇境内

建设单位

汝城关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汝城县观音耸风电场工程位于 (略) 汝城县大坪镇、集益乡、卢阳镇境内,地处东经113°43′~113°49′,北纬28°53′~28°59′之间。建设总占地面积8.53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0.96hm2,临时占地面积7.57hm2。建设内容包括:风机基础区、升压站区、 (略) 区等,拟布置12台WTG(2)-6.7MW型风力发电机组,其中1台限发6.6MW,总装机容量为80.3MW, (略) 电量为*万kW?h; (略) (略) 全部依托卢阳镇联兴村至大坪镇联村、下祝村、 (略) (略) 工程,不单独新建与改建;场 (略) 全部采用直埋电缆, (略) (略) 进行敷设,总长度25.3km;升压站内主要布置了一台80MVA/110kV主变以及综合控制楼等建筑物。设置风机施工安装场地12个、弃渣场2处。工程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

施工期:施工作业区布置要远离居民区,并及时洒水降尘,使路面保持清洁,处于良好运行状况;粉状材料、弃渣等采用密闭式自卸运输车辆进行运输。同时,对回填土、废弃物和临时堆料应按指定的堆放地堆放,场地周围采取围挡措施,大风季节在临时堆料场上面被以覆盖物,防止大风引起的扬尘污染。燃油机械设备应选用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施工机械,使其排放的废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爆破应采用多打眼、少装药的方式,减少爆破振动,爆前采用喷雾洒水的措施控制扬尘。

运营期:本项目职工日常生活所需能源均采用电能,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食堂烹饪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在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烹饪产生的油烟经处理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后经专用通道由屋顶排放,且项目区域内地势宽阔,经过大气扩散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

施工期:施工设备与车辆清洗必须集中到临时施工生产生活区进行,并在临时施工生产生活区布设隔油沉淀池对上述废水集中收集后进行沉淀和隔油处理,处理后全部 (略) 洒水或场区绿化,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用于回填场地。由于施工期较短,施工期升压站内设置旱厕,施工期生活污水可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区绿化或植被恢复。

严格控制施工边界,禁止越界施工;优化施工组织,对4#风机、12#风机的表土、基础开挖等施工安排在非雨季进行,禁止在雨季时间进行施工,尽量缩短施工时限;分段施工,边挖边采取防护,施工开挖面土层及时夯实;弃渣及时清运至弃渣场,不得在施工区内堆存;施工期间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准备充足的防雨材料,例如雨具、油布、彩条布、编织袋等,在遇突然下雨时,应立即对开挖面、基坑、裸露边坡、 (略) 、临时堆土等进行覆盖,减少雨水冲刷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不利影响。 (略) 开挖尽量避开雨季,安排在非雨季进行施工,且开挖工程需避开雨天,避免雨水冲刷产生含SS较高的雨季径流汇入水源地集雨范围内的溪流或冲沟;开挖后临时堆存用于回填的土方应用苫布进行遮盖,减少扬尘及雨水冲刷,开挖产生的弃渣应及时转运至弃渣场堆存,禁止临时堆放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运输车辆经过水源保护区集 (略) 段时需减速慢行,砂石料等注意遮盖,避免物料洒 (略) 面,尽量避免雨天进行运输;禁止在水源保护区集雨范围内堆放土方及材料、冲洗车辆及机械等;不得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及集雨范围内设置施工临建区、弃土场、临时堆土场等,不在保护区范围内挖沙、取土;禁止施工人员向水体中倾倒固体废物,禁止施工人员在保护区水体进行捕鱼、游泳等活动,不得损坏保护区内警示标志、界线牌等水源保护设施;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监测,施工期间定期对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进行检测,一旦发现工程污染水质需启动相关应急处理措施,避免影响当地村民生活用水。

运营期:为预防变压器油泄漏,主体工程设计在变压器底部设置一个事故油池,当发生泄漏时,废油可进入事故油池,含油废水在事故油池进行油水分离,分离后废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于绿化,经过处理后的污水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废油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

运行期电站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量为0.5m3/h)、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流程见下图。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排放至蓄水池,用于升压站及周边绿化浇灌,不外排。

(3)声环境

施工期:施工期噪声通过采用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设备,从源头上降低噪声的影响;应尽量缩短高噪声机械设备的使用时间,配备、使用减震坐垫和隔音装置,降低噪声源的声级强度;施工爆破过程中,优先采用先进爆破技术;施工活动与材料运输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进行夜间施工;加强施工管理措施, (略) 沿线有居 (略) 段进行跟踪监测。

运营期:优化风机配套设施和升压站平面布置,进一步减小噪声影响。采用低噪声变压器、风机散热器,优化风机选型,从叶片翼型、结构及材料等方面降噪。加强对机组的维护,定期检修风机转动连接处,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对于本项目6.7MW风机,以风机中心为起点,向外延390m的范围作为防护距离;同时若需在本工程区风机附近新建项目,应协调控制好项目建设用地,并满足防护距离要求,在控制距离内,禁止新建居民点、学校、医院及其他声环境敏感点。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对弃渣采取妥善处理处置措施。建设单位在弃渣前,应将矿坑底部的雨水全部排出,防止出现水土流失与环境污染事故。因两处渣场距离各机位点距离较远,为防止运渣过程中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运渣车辆需配备篷布,在运渣时将其严密覆盖,防止弃渣途中洒落,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施工完毕后要对渣场进行迹地恢复,加强植树种草等绿化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施工期间在每个施工区设立垃圾桶(箱),安排专人定期定点收集生活垃圾,交由乡镇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进行卫生填埋。

运营期:运营商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后交由乡镇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进行卫生填埋。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将自行堆肥,主要用于场区的绿化和生态恢复。风电机组更换废机油、废矿物油、废变压器油时,需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操作,用专门的油桶进行收集。升压站或风机机组更换下来的废机油、废矿物油、废变压器油、废蓄电池以及机修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剂、含油手套抹布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建设方须严格按照国家危废转移、处置有关规定进行转移、处置。危险废物应在升压站内危废暂存间进行暂存,最终定期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合理处置,严禁随意丢弃。油桶和暂存间须设置明显标志,暂存间地面应进行防渗处理,废蓄电池可由有资质的生产厂家回收。

(5)生态环境

施工期:做好施工人员环境保护宣教工作,禁止捕杀野生动物和从事其他有碍生态环境保护的活动,禁止施工人员砍伐施工区外的保护树种及其他林木。合理施工。改进施工技术,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降低噪声强度,以减少对动物的影响。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 (略) 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的区域的植被造成碾压和破坏。防止渣场因堆渣过多、堆渣过高造成失稳垮塌造成渣场周边植被和动物生境的破坏。对施工范围内的地表植被,施工前应先剥离并移地养护保存,以便施工中或施工后恢复利用。 (略) 、 (略) 工程的施工中,平整回填所需的土石方应尽量直接利用开挖出来的土石方,剩余的土石方应移至附近较为隐蔽的凹地回填压实,上面覆盖疏松土壤后,再将剥离的植被及时移植上去。

严格1~11#风机的施工范围,施工时严格控制施工边界,禁止越界;加强施工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禁止向森林公园范围内排放施工废水,严禁在森林公园范围内堆渣弃渣,严禁向森林公园内丢弃生活垃圾等废弃物,施工时落实抑尘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大量飘入森林公园。1~11#风机基础施工前, (略) 施工区域边界设置截水沟、导流沟、沉淀池等水土保持措施;施工区域填方边坡坡脚设置挡土墙、坡面采用喷播植草护坡等措施,并及时进行植草绿化;坡面植被未恢复之前,雨天采用篷布覆盖,减少雨水冲刷,防止水土流失对森林公园造成不良影响。禁止在森林公园范围内堆放土方及材料、冲洗车辆及机械等;不得在森林公园范围内设置施工临建区、弃土场、临时堆土场等,不在森林公园范围内挖沙、取土。对工程占地落实边施工,边恢复等措施,且植被恢复应结合森林公园生态景观恢复要求, (略) 采用乔、灌、草结合配置,增加乔木,选用与森林公园现有植被相协调的杉木和马尾松,尽量减小本工程建设对森林公园的景观完整性、协调性的影响。

运营期:为减缓工程建设对施工迹地区植被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应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根据风机区、道路区、弃渣场区、升压站区、 (略) 区植被情况和地质地貌情况等实行不同的恢复方案。加强国家、省有关保护野生动物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施工和管理人员相关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知识。

在主要的施工区、施工人员的生活区等关键区域设立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栏,重点标注说明施工区域内可能出现的又极易被捕杀的重点保护动物,包括动物图片、保护级别、保护意义及对捕杀野生保护动物的惩罚措施,提高施工和管理人员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加大对栖息地保护,恢复和改善重点保护鸟类栖息地环境,并委托科研单位开展定期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生境调查监测与研究。保护现有自然植被,恢复因工程施工对施工区周围植被产生的破坏,并通过加快对评价区的植树造林,尽快恢复工程临时占用的林地,从根本上有效地保护评价区鸟类及其他动物。

(6)环境风险

施工期:加强安全管理,在工程建设期,应加强施工安全防护;在各风机施工区竖立防火警示牌,以预防和杜绝火灾发生,防止火灾对森林公园植被造成毁灭性影响。

运营期:升压站内设置污油排蓄系统,变压器下铺设一卵石层,四周设有排油槽并与事故油池相连,一旦变压器事故时排油或漏油,所有的油水混合物将渗过卵石层并通过排油槽到达事故油池,事故油池收集的漏油单独外运处置。本项目主变压器配套一个有效容积为30m3的事故油池,可以储存泄漏的变压器油。2台油式箱式变压器各配套建设合规范要求的2.0m3事故油收集装置,定期检查,发现漏油后及时处理,泄漏的变压器油单独外运处置。

编制应急预案,制定应急计划,成立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全权负责本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突发性污染事件的处理和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环评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要求负责牵头实施公众参与工作,在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于2023年9月8日在全国建设 (略) 上进行了第一次公示。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后,建设单位于2023年10月10日-2023年10月24日,在网页上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示,同步于2023年10月12日与10月13日在郴州日报进行了两次登报公示,公示时限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在项目区周边村庄大坪村与联村村进行了张贴布告公示。期间取得了周边三个村委会(大坪镇大坪村、大坪镇联村以及卢阳镇联兴村)同意项目建设的团体公众参与意见。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在报批稿完成后,于2023年12月28日在全国建设 (略) (略) 络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汝城县观音耸风电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汝城县观音耸风电场工程

建设地点

(略) 汝城县大坪镇、集益乡、卢阳镇境内

建设单位

汝城关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汝城县观音耸风电场工程位于 (略) 汝城县大坪镇、集益乡、卢阳镇境内,地处东经113°43′~113°49′,北纬28°53′~28°59′之间。建设总占地面积8.53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0.96hm2,临时占地面积7.57hm2。建设内容包括:风机基础区、升压站区、 (略) 区等,拟布置12台WTG(2)-6.7MW型风力发电机组,其中1台限发6.6MW,总装机容量为80.3MW, (略) 电量为*万kW?h; (略) (略) 全部依托卢阳镇联兴村至大坪镇联村、下祝村、 (略) (略) 工程,不单独新建与改建;场 (略) 全部采用直埋电缆, (略) (略) 进行敷设,总长度25.3km;升压站内主要布置了一台80MVA/110kV主变以及综合控制楼等建筑物。设置风机施工安装场地12个、弃渣场2处。工程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

施工期:施工作业区布置要远离居民区,并及时洒水降尘,使路面保持清洁,处于良好运行状况;粉状材料、弃渣等采用密闭式自卸运输车辆进行运输。同时,对回填土、废弃物和临时堆料应按指定的堆放地堆放,场地周围采取围挡措施,大风季节在临时堆料场上面被以覆盖物,防止大风引起的扬尘污染。燃油机械设备应选用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施工机械,使其排放的废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爆破应采用多打眼、少装药的方式,减少爆破振动,爆前采用喷雾洒水的措施控制扬尘。

运营期:本项目职工日常生活所需能源均采用电能,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食堂烹饪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在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烹饪产生的油烟经处理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后经专用通道由屋顶排放,且项目区域内地势宽阔,经过大气扩散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

施工期:施工设备与车辆清洗必须集中到临时施工生产生活区进行,并在临时施工生产生活区布设隔油沉淀池对上述废水集中收集后进行沉淀和隔油处理,处理后全部 (略) 洒水或场区绿化,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用于回填场地。由于施工期较短,施工期升压站内设置旱厕,施工期生活污水可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区绿化或植被恢复。

严格控制施工边界,禁止越界施工;优化施工组织,对4#风机、12#风机的表土、基础开挖等施工安排在非雨季进行,禁止在雨季时间进行施工,尽量缩短施工时限;分段施工,边挖边采取防护,施工开挖面土层及时夯实;弃渣及时清运至弃渣场,不得在施工区内堆存;施工期间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准备充足的防雨材料,例如雨具、油布、彩条布、编织袋等,在遇突然下雨时,应立即对开挖面、基坑、裸露边坡、 (略) 、临时堆土等进行覆盖,减少雨水冲刷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不利影响。 (略) 开挖尽量避开雨季,安排在非雨季进行施工,且开挖工程需避开雨天,避免雨水冲刷产生含SS较高的雨季径流汇入水源地集雨范围内的溪流或冲沟;开挖后临时堆存用于回填的土方应用苫布进行遮盖,减少扬尘及雨水冲刷,开挖产生的弃渣应及时转运至弃渣场堆存,禁止临时堆放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运输车辆经过水源保护区集 (略) 段时需减速慢行,砂石料等注意遮盖,避免物料洒 (略) 面,尽量避免雨天进行运输;禁止在水源保护区集雨范围内堆放土方及材料、冲洗车辆及机械等;不得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及集雨范围内设置施工临建区、弃土场、临时堆土场等,不在保护区范围内挖沙、取土;禁止施工人员向水体中倾倒固体废物,禁止施工人员在保护区水体进行捕鱼、游泳等活动,不得损坏保护区内警示标志、界线牌等水源保护设施;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监测,施工期间定期对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进行检测,一旦发现工程污染水质需启动相关应急处理措施,避免影响当地村民生活用水。

运营期:为预防变压器油泄漏,主体工程设计在变压器底部设置一个事故油池,当发生泄漏时,废油可进入事故油池,含油废水在事故油池进行油水分离,分离后废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于绿化,经过处理后的污水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废油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

运行期电站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量为0.5m3/h)、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流程见下图。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排放至蓄水池,用于升压站及周边绿化浇灌,不外排。

(3)声环境

施工期:施工期噪声通过采用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设备,从源头上降低噪声的影响;应尽量缩短高噪声机械设备的使用时间,配备、使用减震坐垫和隔音装置,降低噪声源的声级强度;施工爆破过程中,优先采用先进爆破技术;施工活动与材料运输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进行夜间施工;加强施工管理措施, (略) 沿线有居 (略) 段进行跟踪监测。

运营期:优化风机配套设施和升压站平面布置,进一步减小噪声影响。采用低噪声变压器、风机散热器,优化风机选型,从叶片翼型、结构及材料等方面降噪。加强对机组的维护,定期检修风机转动连接处,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对于本项目6.7MW风机,以风机中心为起点,向外延390m的范围作为防护距离;同时若需在本工程区风机附近新建项目,应协调控制好项目建设用地,并满足防护距离要求,在控制距离内,禁止新建居民点、学校、医院及其他声环境敏感点。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对弃渣采取妥善处理处置措施。建设单位在弃渣前,应将矿坑底部的雨水全部排出,防止出现水土流失与环境污染事故。因两处渣场距离各机位点距离较远,为防止运渣过程中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运渣车辆需配备篷布,在运渣时将其严密覆盖,防止弃渣途中洒落,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施工完毕后要对渣场进行迹地恢复,加强植树种草等绿化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施工期间在每个施工区设立垃圾桶(箱),安排专人定期定点收集生活垃圾,交由乡镇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进行卫生填埋。

运营期:运营商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后交由乡镇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进行卫生填埋。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将自行堆肥,主要用于场区的绿化和生态恢复。风电机组更换废机油、废矿物油、废变压器油时,需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操作,用专门的油桶进行收集。升压站或风机机组更换下来的废机油、废矿物油、废变压器油、废蓄电池以及机修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剂、含油手套抹布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建设方须严格按照国家危废转移、处置有关规定进行转移、处置。危险废物应在升压站内危废暂存间进行暂存,最终定期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合理处置,严禁随意丢弃。油桶和暂存间须设置明显标志,暂存间地面应进行防渗处理,废蓄电池可由有资质的生产厂家回收。

(5)生态环境

施工期:做好施工人员环境保护宣教工作,禁止捕杀野生动物和从事其他有碍生态环境保护的活动,禁止施工人员砍伐施工区外的保护树种及其他林木。合理施工。改进施工技术,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降低噪声强度,以减少对动物的影响。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 (略) 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的区域的植被造成碾压和破坏。防止渣场因堆渣过多、堆渣过高造成失稳垮塌造成渣场周边植被和动物生境的破坏。对施工范围内的地表植被,施工前应先剥离并移地养护保存,以便施工中或施工后恢复利用。 (略) 、 (略) 工程的施工中,平整回填所需的土石方应尽量直接利用开挖出来的土石方,剩余的土石方应移至附近较为隐蔽的凹地回填压实,上面覆盖疏松土壤后,再将剥离的植被及时移植上去。

严格1~11#风机的施工范围,施工时严格控制施工边界,禁止越界;加强施工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禁止向森林公园范围内排放施工废水,严禁在森林公园范围内堆渣弃渣,严禁向森林公园内丢弃生活垃圾等废弃物,施工时落实抑尘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大量飘入森林公园。1~11#风机基础施工前, (略) 施工区域边界设置截水沟、导流沟、沉淀池等水土保持措施;施工区域填方边坡坡脚设置挡土墙、坡面采用喷播植草护坡等措施,并及时进行植草绿化;坡面植被未恢复之前,雨天采用篷布覆盖,减少雨水冲刷,防止水土流失对森林公园造成不良影响。禁止在森林公园范围内堆放土方及材料、冲洗车辆及机械等;不得在森林公园范围内设置施工临建区、弃土场、临时堆土场等,不在森林公园范围内挖沙、取土。对工程占地落实边施工,边恢复等措施,且植被恢复应结合森林公园生态景观恢复要求, (略) 采用乔、灌、草结合配置,增加乔木,选用与森林公园现有植被相协调的杉木和马尾松,尽量减小本工程建设对森林公园的景观完整性、协调性的影响。

运营期:为减缓工程建设对施工迹地区植被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应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根据风机区、道路区、弃渣场区、升压站区、 (略) 区植被情况和地质地貌情况等实行不同的恢复方案。加强国家、省有关保护野生动物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施工和管理人员相关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知识。

在主要的施工区、施工人员的生活区等关键区域设立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栏,重点标注说明施工区域内可能出现的又极易被捕杀的重点保护动物,包括动物图片、保护级别、保护意义及对捕杀野生保护动物的惩罚措施,提高施工和管理人员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加大对栖息地保护,恢复和改善重点保护鸟类栖息地环境,并委托科研单位开展定期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生境调查监测与研究。保护现有自然植被,恢复因工程施工对施工区周围植被产生的破坏,并通过加快对评价区的植树造林,尽快恢复工程临时占用的林地,从根本上有效地保护评价区鸟类及其他动物。

(6)环境风险

施工期:加强安全管理,在工程建设期,应加强施工安全防护;在各风机施工区竖立防火警示牌,以预防和杜绝火灾发生,防止火灾对森林公园植被造成毁灭性影响。

运营期:升压站内设置污油排蓄系统,变压器下铺设一卵石层,四周设有排油槽并与事故油池相连,一旦变压器事故时排油或漏油,所有的油水混合物将渗过卵石层并通过排油槽到达事故油池,事故油池收集的漏油单独外运处置。本项目主变压器配套一个有效容积为30m3的事故油池,可以储存泄漏的变压器油。2台油式箱式变压器各配套建设合规范要求的2.0m3事故油收集装置,定期检查,发现漏油后及时处理,泄漏的变压器油单独外运处置。

编制应急预案,制定应急计划,成立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全权负责本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突发性污染事件的处理和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环评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要求负责牵头实施公众参与工作,在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于2023年9月8日在全国建设 (略) 上进行了第一次公示。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后,建设单位于2023年10月10日-2023年10月24日,在网页上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示,同步于2023年10月12日与10月13日在郴州日报进行了两次登报公示,公示时限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在项目区周边村庄大坪村与联村村进行了张贴布告公示。期间取得了周边三个村委会(大坪镇大坪村、大坪镇联村以及卢阳镇联兴村)同意项目建设的团体公众参与意见。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在报批稿完成后,于2023年12月28日在全国建设 (略) (略) 络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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