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东至广信农化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对氨基苯酚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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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东至广信农化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对氨基苯酚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公示

安徽 (略) 年产*吨对氨基苯酚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公示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的通知》,安徽 (略) 年产*吨对氨基苯酚项目建设内容发生变动但不属于重大变动,现已参照相关文件编制《安徽 (略) 年产*吨对氨基苯酚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现将分析说明进行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变动情况

2021年6月,安徽 (略) 编制完成了《安徽 (略) 年产*吨对氨基苯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1年11月11日, (略) 生态环境局以“池环函[2021]293号”对《安徽 (略) 年产*吨对氨基苯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同意了项目的建设。

自取得批复后,企业开工建设,目前该项目的主体工程已基本建成完成。根据《安徽 (略) 年产*吨对氨基苯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要求,对氨基苯酚项目实施后,废气通过3根排气筒排放。

实际建设过程,考虑到禁忌化学物料相互接触及常压设备超压等安全风险,调整了废气收集及排放方式、增加排气筒高度并新增2根废气排气筒,调整后对氨基苯酚项目计划建设5根废气排气筒。据此,东至广信就此变动 (略) 生态环境局提交了《关于“安徽 (略) 年产*吨对氨基苯酚项目”变动情况的汇报函》。

(略) 生态环境局以池环函[2024]22号文对项目变动情况进行了回复,明确了“安徽东至 (略) 年产*吨对氨基苯酚项目”排气筒数量变动后废气处理工艺未发生变动、废气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属于优化污染防治措施,不属于重大变动,无需重新报批其环评文件,变动内容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2、环境影响分析说明

安徽 (略) 年产4万吨对氨基苯酚项目的变动情况主要为优化了废气收集、排放方式,增加排气筒高度并新增2根排气筒,其余主要内容均不变。通过环境影响分析,变动后废气、废水、固废产生及排放量均未发生变动,不会新增污染物排放种类。风险源和危险物质均未发生变动,原环评报告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有效。对照《农药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本次安徽 (略) 年产*吨对氨基苯酚项目的变动情况可界定为非重大变动,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会发生变化。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徽 (略)

联系人:安总

联系地址: (略) 东至经济开发区

三、公示期

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安徽 (略)

2024年3月28日

,安徽

安徽 (略) 年产*吨对氨基苯酚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公示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的通知》,安徽 (略) 年产*吨对氨基苯酚项目建设内容发生变动但不属于重大变动,现已参照相关文件编制《安徽 (略) 年产*吨对氨基苯酚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现将分析说明进行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变动情况

2021年6月,安徽 (略) 编制完成了《安徽 (略) 年产*吨对氨基苯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1年11月11日, (略) 生态环境局以“池环函[2021]293号”对《安徽 (略) 年产*吨对氨基苯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同意了项目的建设。

自取得批复后,企业开工建设,目前该项目的主体工程已基本建成完成。根据《安徽 (略) 年产*吨对氨基苯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要求,对氨基苯酚项目实施后,废气通过3根排气筒排放。

实际建设过程,考虑到禁忌化学物料相互接触及常压设备超压等安全风险,调整了废气收集及排放方式、增加排气筒高度并新增2根废气排气筒,调整后对氨基苯酚项目计划建设5根废气排气筒。据此,东至广信就此变动 (略) 生态环境局提交了《关于“安徽 (略) 年产*吨对氨基苯酚项目”变动情况的汇报函》。

(略) 生态环境局以池环函[2024]22号文对项目变动情况进行了回复,明确了“安徽东至 (略) 年产*吨对氨基苯酚项目”排气筒数量变动后废气处理工艺未发生变动、废气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属于优化污染防治措施,不属于重大变动,无需重新报批其环评文件,变动内容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2、环境影响分析说明

安徽 (略) 年产4万吨对氨基苯酚项目的变动情况主要为优化了废气收集、排放方式,增加排气筒高度并新增2根排气筒,其余主要内容均不变。通过环境影响分析,变动后废气、废水、固废产生及排放量均未发生变动,不会新增污染物排放种类。风险源和危险物质均未发生变动,原环评报告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有效。对照《农药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本次安徽 (略) 年产*吨对氨基苯酚项目的变动情况可界定为非重大变动,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会发生变化。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徽 (略)

联系人:安总

联系地址: (略) 东至经济开发区

三、公示期

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安徽 (略)

2024年3月28日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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