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市交通事业发展中心G208二淅线洛阳市孟津境改建工程含新建黄河公铁大桥引线环境影响报告书
关于洛阳市交通事业发展中心G208二淅线洛阳市孟津境改建工程含新建黄河公铁大桥引线环境影响报告书
(略) 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6N)关于《 (略) 交通事业发展中心G208 (略) 孟津境改建工程(含新建黄河公铁大桥引线)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报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孟津区东北部,线路起于国道G208 (略) 孟津区与焦作交界处,沿现状G208向南加宽改建,跨越黄河与 (略) 共用黄河主桥,至黄河南 (略) 线偏向西南,从会盟镇区西侧绕行,经双堂村、寺后村、马庄村西侧,陈村东侧绕行至现状G208与S317交叉口(大坡口),后路线利用现状S317加宽至新G310,路线全长约20.979公里。 (略) 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切实做到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如果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四、项目运行时,污染物排放应满足以下要求:
1、生态。落实各项生态恢复措施。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应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规范施工行为,优化施工布置,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剥离表土妥善堆存,最大限度减少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时做好场地生态恢复。
2、废气。严格落实《 (略) 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 (略) 2023年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洛环委办[2023]24号)文件要求,施工工地必须落实“七个百分之百”,采取定期对施工区裸露地面洒水降尘、物料堆放覆盖、设置围挡等措施,减轻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严禁施工现场设置灰土、混凝土和沥青拌和站。
营运期服务区、收费站等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高于屋顶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1/1604-2018)有关标准要求。
3、废水。施工期,项目钻孔泥浆经泥浆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循环利用;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清洗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期禁止生活垃圾和油类污染物进入水体或洒落入河床,桥梁钻渣应运至*上处置,禁止随意弃于河道及河滩地。
营运期:服务区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进入 (略) 生活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近期收费站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户肥田,远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白鹤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4、噪声。严格控制施工时间,禁止夜间使用高噪音设备,在施工场地设置隔声围挡等,施工场地噪声排放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标准要求。
营运期各敏感点采取隔声窗等措施,确保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相应标准要求;服务区及收费站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 类标准。
5、固废。施工期产生的拆迁、渣土等建筑垃圾,禁止随意丢弃,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沥青渣要及时处理和收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
五、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制定本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防止发生污染事故发生。
六、该项目若涉及规划、土地、文物、湿地、林业等事宜,以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为准。
七、如果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同时每年应根据最新的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专项方案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文件要求执行。
八、项目竣工后,你单位须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标准开展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你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并报我局。
2024年3月25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孟津区王城大道4 (略) 生态环境局孟津分局 邮编:* 联系电话:0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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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6N)关于《 (略) 交通事业发展中心G208 (略) 孟津境改建工程(含新建黄河公铁大桥引线)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报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孟津区东北部,线路起于国道G208 (略) 孟津区与焦作交界处,沿现状G208向南加宽改建,跨越黄河与 (略) 共用黄河主桥,至黄河南 (略) 线偏向西南,从会盟镇区西侧绕行,经双堂村、寺后村、马庄村西侧,陈村东侧绕行至现状G208与S317交叉口(大坡口),后路线利用现状S317加宽至新G310,路线全长约20.979公里。 (略) 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切实做到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如果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四、项目运行时,污染物排放应满足以下要求:
1、生态。落实各项生态恢复措施。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应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规范施工行为,优化施工布置,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剥离表土妥善堆存,最大限度减少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时做好场地生态恢复。
2、废气。严格落实《 (略) 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 (略) 2023年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洛环委办[2023]24号)文件要求,施工工地必须落实“七个百分之百”,采取定期对施工区裸露地面洒水降尘、物料堆放覆盖、设置围挡等措施,减轻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严禁施工现场设置灰土、混凝土和沥青拌和站。
营运期服务区、收费站等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高于屋顶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1/1604-2018)有关标准要求。
3、废水。施工期,项目钻孔泥浆经泥浆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循环利用;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清洗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期禁止生活垃圾和油类污染物进入水体或洒落入河床,桥梁钻渣应运至*上处置,禁止随意弃于河道及河滩地。
营运期:服务区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进入 (略) 生活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近期收费站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户肥田,远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白鹤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4、噪声。严格控制施工时间,禁止夜间使用高噪音设备,在施工场地设置隔声围挡等,施工场地噪声排放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标准要求。
营运期各敏感点采取隔声窗等措施,确保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相应标准要求;服务区及收费站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 类标准。
5、固废。施工期产生的拆迁、渣土等建筑垃圾,禁止随意丢弃,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沥青渣要及时处理和收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
五、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制定本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防止发生污染事故发生。
六、该项目若涉及规划、土地、文物、湿地、林业等事宜,以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为准。
七、如果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同时每年应根据最新的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专项方案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文件要求执行。
八、项目竣工后,你单位须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标准开展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你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并报我局。
2024年3月25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孟津区王城大道4 (略) 生态环境局孟津分局 邮编:* 联系电话:0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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