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接受马尾区亭江排洪渠整治亭江中心区山洪排涝一期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公告
马尾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接受马尾区亭江排洪渠整治亭江中心区山洪排涝一期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公告
根据《 (略) 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规定,2024年3月25日,我局接受了马尾区亭江排洪渠整治(亭江中心区山洪排涝一期)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3月26日-2024年4月25日。
公告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马尾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线索。
联系电话:0591-*
传 真:0591-*
通讯地址: (略) 马 (略) 30号
邮 编:*
公告项目情况表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 马尾区亭江排洪渠整治(亭江中心区山洪排涝一期)工程项目 |
建设单位 | 福州开发区 (略) |
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 | 福州闽水 (略)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福州闽水 (略) |
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编制单位 | 福州闽水 (略) |
附件:1.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根据《 (略) 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规定,2024年3月25日,我局接受了马尾区亭江排洪渠整治(亭江中心区山洪排涝一期)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3月26日-2024年4月25日。
公告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马尾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线索。
联系电话:0591-*
传 真:0591-*
通讯地址: (略) 马 (略) 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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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 马尾区亭江排洪渠整治(亭江中心区山洪排涝一期)工程项目 |
建设单位 | 福州开发区 (略) |
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 | 福州闽水 (略)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福州闽水 (略) |
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编制单位 | 福州闽水 (略) |
附件:1.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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