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水利局关于灵山县新圩镇蒙塘村新源人饮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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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水利局关于灵山县新圩镇蒙塘村新源人饮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灵山县水利规划服务站:

报来《灵山县新圩镇蒙塘村新源人饮工程实施方案》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上同意灵山县新圩镇蒙塘村新源人饮工程(项目代码:2403-*-04-01-*)在蒙塘村已建集中供水的基础上进行改造的设计方案。实施方案主要针对蒙塘村 (略) 进行改造,受益人口涉及蒙塘村6个村民小组425户2000人。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为设计改造项目,设计供水范围为蒙塘村一个行政村,共1个自然村,设计供水规模未涉及,为原规模759m3/d,年用水量共12.*m3。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本工程等级为Ⅴ级,永久性建筑物等级为5级,根据《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19)的规定,供水规模为W=759m3/d,1000m3/d>W=759m3/d>200m3/d,属于Ⅳ型工程。

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为:(1)敷设配水管*m;(2)净水厂出水管控制阀更换;(3)阀井7座。

三、主要工程技术方案

1.基本同意配水管布置方案,配水管采用PE100管*m,配水管工程量大涉农户较多、村内复杂,具体根据实际进行调整、验收,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2.请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进一步复核优化工程技术方案,需要配套节能、配电等项目设施的,请按照相关标准、规范组织实施和监管。

四、工程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本工程概算总投资68.*元。其中建筑工程费37.*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费*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费24.*元,临时工程费1.*元,独立费用5.*元,基本预备费0.*元。

工程所需资金由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解决。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附件:工程项目概算总表


灵山县水利局

2024年3月15日


关联文件:

灵山县水利规划服务站:

报来《灵山县新圩镇蒙塘村新源人饮工程实施方案》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上同意灵山县新圩镇蒙塘村新源人饮工程(项目代码:2403-*-04-01-*)在蒙塘村已建集中供水的基础上进行改造的设计方案。实施方案主要针对蒙塘村 (略) 进行改造,受益人口涉及蒙塘村6个村民小组425户2000人。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为设计改造项目,设计供水范围为蒙塘村一个行政村,共1个自然村,设计供水规模未涉及,为原规模759m3/d,年用水量共12.*m3。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本工程等级为Ⅴ级,永久性建筑物等级为5级,根据《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19)的规定,供水规模为W=759m3/d,1000m3/d>W=759m3/d>200m3/d,属于Ⅳ型工程。

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为:(1)敷设配水管*m;(2)净水厂出水管控制阀更换;(3)阀井7座。

三、主要工程技术方案

1.基本同意配水管布置方案,配水管采用PE100管*m,配水管工程量大涉农户较多、村内复杂,具体根据实际进行调整、验收,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2.请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进一步复核优化工程技术方案,需要配套节能、配电等项目设施的,请按照相关标准、规范组织实施和监管。

四、工程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本工程概算总投资68.*元。其中建筑工程费37.*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费*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费24.*元,临时工程费1.*元,独立费用5.*元,基本预备费0.*元。

工程所需资金由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解决。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附件:工程项目概算总表


灵山县水利局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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