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中医院新院区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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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中医院新院区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略) (略) :
  你单位《关于申报佛山市高明区中医院新院区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关 (略) (略) 新院区升级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事项》(〔2024〕4号)、自然资源分局《关于征求佛山市高明区中医院新院区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医疗卫生用地意见的复函》(编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快高水平健康高明建设,同意实施佛山市高明区中医院新院区升级改造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312-*-23-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丽江路663号。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按 (略) 规模, (略) 区( (略) 区)现状门诊楼、住院楼及月子中心进行科室布局调整和改造,改造面积约12929平方米;2、 (略) (略) 部后面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的饭堂后与旁边空地(原篮球场)一起新建一栋综合大楼,占地面积约1300平方米,地上10层(限高60米),总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3、在新建综 (略) 楼之间新建二层连廊,连廊建筑面积80平方米;4、 (略) 要求,配备病房配套设施、办公用品及其他设施;5、 (略) 建设标准,新建机房,完善信息化系统; 6、设施设备搬迁。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2237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高明区财政统筹,并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解决。
  五、项目单位: (略) (略) 。
  六、请你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招标核准、资源利用、节能审查、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手续未完备的,不得开工建设。
  七、本文件有效期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或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项目的, (略) (略) 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 

(略) (略) :
  你单位《关于申报佛山市高明区中医院新院区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关 (略) (略) 新院区升级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事项》(〔2024〕4号)、自然资源分局《关于征求佛山市高明区中医院新院区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医疗卫生用地意见的复函》(编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快高水平健康高明建设,同意实施佛山市高明区中医院新院区升级改造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312-*-23-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丽江路663号。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按 (略) 规模, (略) 区( (略) 区)现状门诊楼、住院楼及月子中心进行科室布局调整和改造,改造面积约12929平方米;2、 (略) (略) 部后面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的饭堂后与旁边空地(原篮球场)一起新建一栋综合大楼,占地面积约1300平方米,地上10层(限高60米),总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3、在新建综 (略) 楼之间新建二层连廊,连廊建筑面积80平方米;4、 (略) 要求,配备病房配套设施、办公用品及其他设施;5、 (略) 建设标准,新建机房,完善信息化系统; 6、设施设备搬迁。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2237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高明区财政统筹,并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解决。
  五、项目单位: (略) (略) 。
  六、请你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招标核准、资源利用、节能审查、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手续未完备的,不得开工建设。
  七、本文件有效期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或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项目的, (略) (略) 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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