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关于对广州南克金属材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卷簧900万条、液压泵4000台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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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关于对广州南克金属材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卷簧900万条、液压泵4000台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广州南克 (略) 年产卷簧*条、液压泵4000台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3月 28日至 2024年04月03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南克 (略) 年产卷簧 *条、液压泵 4000 台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增城区

建设单位

广州南克 (略)

项目概况

项 (略) 增城区新塘镇沙浦大道24号A栋3楼,主要从事液压泵和五金弹簧的生产,年产卷簧*条(900吨)、液压泵4000台。项目占地面积1778.3平方米,建筑面积1778.3平方米。项目劳动定位2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1班制,每天工作9小时,年工作290天。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环评机构

广东省环境保护工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营运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入永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
(二)营运期项目产生的非*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固
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排放限值和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要求的限值,厂区内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3排放限值。
(三)营运期项目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四)应对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应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广州南克 (略) 年产卷簧*条、液压泵4000台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3月 28日至 2024年04月03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南克 (略) 年产卷簧 *条、液压泵 4000 台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增城区

建设单位

广州南克 (略)

项目概况

项 (略) 增城区新塘镇沙浦大道24号A栋3楼,主要从事液压泵和五金弹簧的生产,年产卷簧*条(900吨)、液压泵4000台。项目占地面积1778.3平方米,建筑面积1778.3平方米。项目劳动定位2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1班制,每天工作9小时,年工作290天。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环评机构

广东省环境保护工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营运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入永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
(二)营运期项目产生的非*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固
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排放限值和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要求的限值,厂区内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3排放限值。
(三)营运期项目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四)应对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应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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