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双环机械有限公司手工造型车间“机器换人、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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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双环机械有限公司手工造型车间“机器换人、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衢州双环机械有限公司手工造型车间“机器换人、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3年12月28日, (略) 根据《 (略) 手工造型车间“机器换人、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批复等要求,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略) 大洲镇工业功能区,是一家专业从事各类设备制造与销售的企业,企业总产能为9000t/a水泵机壳、生铁铸件。公司积极推进以“清洁生产”“机器换人”和智能制造为核心的技术改造,努力改善和优化目前传统铸造的生产现状,淘汰落后产能, (略) 场竞争能力,投资*元,新上一条全自动造型生产线,新增5台加工中心,替代原有的地面手工造型工艺(不新增用地及产能)并进行精加工,从而实现“机器换人、清洁生产”智能改造。

2. 环保审批情况及建设过程

2021年11月10日,衢江区工业投资项目决策咨询服务协调领导小组同意(衢市工投咨字2021第283号) (略) 实施手工造型车间“机器换人、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2021年11月11日,衢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对该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111-*-07-08-*);2023年6月企业委托浙江 (略) 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7月 (略) 生态环境局衢江分局出具了《关于 (略) 手工造型车间“机器换人、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衢江环建[2023]10 号。

企业于2023年9月5日办理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登记编号:*59W001W。

该建设项目于2023年7月开工建设,2023年10月建成试生产。

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3. 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4.38%。

4. 验收范围

企业已经完成建设新上一条保定永红 YH400M 全自动造型生产线,替代原有的地面手工造型工艺,实现年产9000 吨水泵机壳、生铁铸件的能力,精加工中心未建设,本次验收为项目先行竣工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实检查,本次项目验收内容中实际与环评及批复相比,存在以下变化:

1.环评中项目使用一台钢壳磁轭电炉,实际生产中变更为两台钢壳磁轭电炉(一用一备),不影响产品及产能变化。

2.环评设计项目设置2台抛丸机,实际现场共有5台抛丸机,企业承诺原有的3台抛丸机停用待拆除2台,备用1台。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仅有员工生活污水。项目用水主要为湿砂配置用水、乳化液调配用水、中频炉冷却用水。

湿砂配置用水全部消耗;中频炉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乳化液调配用水进入废乳化液中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附近林地消纳。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废砂再生粉尘(砂输送粉尘、砂冷却滚筒粉尘、砂储罐粉尘、混砂粉尘)、砂造型粉尘、熔化烟尘、浇注烟尘、落砂粉尘、抛丸粉尘、脱模废气。

企业在砂贮存罐罐顶、底部出砂口均设有集气罩,收集的粉尘与混砂机产生的粉尘一起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装置处理,与砂冷却滚筒产生的粉尘经旋风除尘+脉冲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合并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砂输送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喷雾加湿抑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因造型砂含湿量较高,砂造型过程几乎不产生粉尘。

中频炉产生的熔化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送至防火缓冲罐+脉冲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企业设置了封闭式落砂间,对输送带进行了密闭,落砂间产生的粉尘和输送带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3)排气筒15m高排放。

本项目2台抛丸机产生的粉尘经抛丸机各自自带的除尘装置处理后,合并成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

浇注烟尘和脱模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企业加强通风。

3.噪声

项目主要来自空压机、混砂机、振动机、抛丸机等各类机械设备所产生的机械噪声。

公司主要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厂区绿化及其他有助于消声减振的措施,有效降低了噪声影响。

4.固废

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炉渣、废包装材料、除尘灰、含油边角料、废乳化液、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和生活垃圾等。

其中炉渣、废包装材料和除尘灰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含油边角料、废乳化液、废机油和废油桶收集后暂存在企业危废暂存库内,委托浙 (略) 进行处置;少量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企业设有约20m2的危废暂存间,设有警示标志和标识,库内采取了防腐、防渗等措施;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分区设置,面积约80m2

5.辐射

本项目不涉及辐射源项。

6. 其他情况

(1)企业于2023年10月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生态环境局衢江分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2023-045-L)。

(2)本项目未要求设置在线监测装置。

(3)本次验收内容已基本完成原有项目的整改,抛丸机剩余2台未拆除(已停用),项目不涉及生态恢复工程、绿化工程、边坡防护工程等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结果:

1. 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抛丸、砂处理、熔化、落砂废气处理设施出口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均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的要求。

项目厂界四周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和非*烷总烃监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项目厂区内无组织颗粒物和非*烷总烃浓度均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A.1中排放标准限值的要求。

项目敏感点(童何村余卓民家)环境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TSP)监测结果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非*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北厂界、南厂界和西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表1中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东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表1中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项目敏感点(童何村余卓民家)昼、夜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区标准限值的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颗粒物、VOCs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报告及批文中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结论,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附近林地消纳,废气经相应处理装置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均符合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及敏感点噪声达标,固废做到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环评预测范围之内。

六、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1.验收结论

(略) 手工造型车间“机器换人、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环保手续完整,技术资料齐全;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与环评基本一致;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和批复意见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及机构;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重大生态破坏;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没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项。同意项目通过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后续要求

(1)建设单位加强现场管理以及废气处理装置等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不断完善废水和废气环保处理设施建设,严格控制无组织粉尘废气的排放,确保各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建议企业规范排气筒设置;完善企业厂区初期雨水收集系统建设;加强车间内抑尘措施建设。

(3)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竣工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进一步完善验收监测报告及附图、附件等相关内容。

公示期:2024年03月28日-2024年04月28日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浙江 (略) 网站

(略)

2024年0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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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双环机械有限公司手工造型车间“机器换人、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3年12月28日, (略) 根据《 (略) 手工造型车间“机器换人、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批复等要求,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略) 大洲镇工业功能区,是一家专业从事各类设备制造与销售的企业,企业总产能为9000t/a水泵机壳、生铁铸件。公司积极推进以“清洁生产”“机器换人”和智能制造为核心的技术改造,努力改善和优化目前传统铸造的生产现状,淘汰落后产能, (略) 场竞争能力,投资*元,新上一条全自动造型生产线,新增5台加工中心,替代原有的地面手工造型工艺(不新增用地及产能)并进行精加工,从而实现“机器换人、清洁生产”智能改造。

2. 环保审批情况及建设过程

2021年11月10日,衢江区工业投资项目决策咨询服务协调领导小组同意(衢市工投咨字2021第283号) (略) 实施手工造型车间“机器换人、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2021年11月11日,衢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对该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111-*-07-08-*);2023年6月企业委托浙江 (略) 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7月 (略) 生态环境局衢江分局出具了《关于 (略) 手工造型车间“机器换人、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衢江环建[2023]10 号。

企业于2023年9月5日办理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登记编号:*59W001W。

该建设项目于2023年7月开工建设,2023年10月建成试生产。

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3. 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4.38%。

4. 验收范围

企业已经完成建设新上一条保定永红 YH400M 全自动造型生产线,替代原有的地面手工造型工艺,实现年产9000 吨水泵机壳、生铁铸件的能力,精加工中心未建设,本次验收为项目先行竣工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实检查,本次项目验收内容中实际与环评及批复相比,存在以下变化:

1.环评中项目使用一台钢壳磁轭电炉,实际生产中变更为两台钢壳磁轭电炉(一用一备),不影响产品及产能变化。

2.环评设计项目设置2台抛丸机,实际现场共有5台抛丸机,企业承诺原有的3台抛丸机停用待拆除2台,备用1台。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仅有员工生活污水。项目用水主要为湿砂配置用水、乳化液调配用水、中频炉冷却用水。

湿砂配置用水全部消耗;中频炉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乳化液调配用水进入废乳化液中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附近林地消纳。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废砂再生粉尘(砂输送粉尘、砂冷却滚筒粉尘、砂储罐粉尘、混砂粉尘)、砂造型粉尘、熔化烟尘、浇注烟尘、落砂粉尘、抛丸粉尘、脱模废气。

企业在砂贮存罐罐顶、底部出砂口均设有集气罩,收集的粉尘与混砂机产生的粉尘一起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装置处理,与砂冷却滚筒产生的粉尘经旋风除尘+脉冲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合并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砂输送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喷雾加湿抑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因造型砂含湿量较高,砂造型过程几乎不产生粉尘。

中频炉产生的熔化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送至防火缓冲罐+脉冲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企业设置了封闭式落砂间,对输送带进行了密闭,落砂间产生的粉尘和输送带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3)排气筒15m高排放。

本项目2台抛丸机产生的粉尘经抛丸机各自自带的除尘装置处理后,合并成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

浇注烟尘和脱模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企业加强通风。

3.噪声

项目主要来自空压机、混砂机、振动机、抛丸机等各类机械设备所产生的机械噪声。

公司主要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厂区绿化及其他有助于消声减振的措施,有效降低了噪声影响。

4.固废

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炉渣、废包装材料、除尘灰、含油边角料、废乳化液、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和生活垃圾等。

其中炉渣、废包装材料和除尘灰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含油边角料、废乳化液、废机油和废油桶收集后暂存在企业危废暂存库内,委托浙 (略) 进行处置;少量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企业设有约20m2的危废暂存间,设有警示标志和标识,库内采取了防腐、防渗等措施;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分区设置,面积约80m2

5.辐射

本项目不涉及辐射源项。

6. 其他情况

(1)企业于2023年10月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生态环境局衢江分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2023-045-L)。

(2)本项目未要求设置在线监测装置。

(3)本次验收内容已基本完成原有项目的整改,抛丸机剩余2台未拆除(已停用),项目不涉及生态恢复工程、绿化工程、边坡防护工程等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结果:

1. 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抛丸、砂处理、熔化、落砂废气处理设施出口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均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的要求。

项目厂界四周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和非*烷总烃监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项目厂区内无组织颗粒物和非*烷总烃浓度均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A.1中排放标准限值的要求。

项目敏感点(童何村余卓民家)环境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TSP)监测结果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非*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北厂界、南厂界和西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表1中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东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表1中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项目敏感点(童何村余卓民家)昼、夜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区标准限值的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颗粒物、VOCs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报告及批文中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结论,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附近林地消纳,废气经相应处理装置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均符合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及敏感点噪声达标,固废做到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环评预测范围之内。

六、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1.验收结论

(略) 手工造型车间“机器换人、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环保手续完整,技术资料齐全;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与环评基本一致;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和批复意见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及机构;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重大生态破坏;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没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项。同意项目通过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后续要求

(1)建设单位加强现场管理以及废气处理装置等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不断完善废水和废气环保处理设施建设,严格控制无组织粉尘废气的排放,确保各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建议企业规范排气筒设置;完善企业厂区初期雨水收集系统建设;加强车间内抑尘措施建设。

(3)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竣工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进一步完善验收监测报告及附图、附件等相关内容。

公示期:2024年03月28日-2024年04月28日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浙江 (略) 网站

(略)

2024年0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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