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一季度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承诺备案情况的公示
关于2024年一季度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承诺备案情况的公示
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局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承诺备案情况予以公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备案文号 |
1 | 湖州南 (略) 建设发展中心湖州高 (略) 网完善工程 | 湖新区环改备[2024]1号 |
2 | 湖州吴兴新石水桥船舶修造厂年维修船舶50艘次项目 | 湖新区环改备[2024]2号 |
3 | 湖州普洛 (略) 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 湖新区环改备[2024]3号 |
公告时间: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1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湖州南太湖 (略) 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局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承诺备案情况予以公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备案文号 |
1 | 湖州南 (略) 建设发展中心湖州高 (略) 网完善工程 | 湖新区环改备[2024]1号 |
2 | 湖州吴兴新石水桥船舶修造厂年维修船舶50艘次项目 | 湖新区环改备[2024]2号 |
3 | 湖州普洛 (略) 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 湖新区环改备[2024]3号 |
公告时间: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1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湖州南太湖 (略) 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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