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环城生态区农田综合整治及农业灌区设施建设项目灌溉水利设施建设二标段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成都市环城生态区农田综合整治及农业灌区设施建设项目灌溉水利设施建设二标段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受成都天府绿道 (略) 委托,四川环川盛达 (略) (略) 环城生态区农田综合整治及农业灌区设施建设项目灌溉水利设施建设(二标段)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信息公开,以便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 (略) 环城生态区农田综合整治及农业灌区设施建设项目灌溉水利设施建设(二标段)一期

2、建设单位:成都天府绿道 (略)

3、项目性质:改建

4、工程地址: (略)

5、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包含5条渠道,长6891m(其中整治渠道4630m,拆除重建渠道2261m);新建节制闸和分水闸共11座,其中节制闸5座,分水闸6座;拆除重建箱涵3座;重建排水口2座。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建设项目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及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及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见附件。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按照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略) 络链接下载的公众意见表并按要求填写后发送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人邮箱,或电话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人实名反馈相关意见。

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五、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成都天府绿道 (略)

通讯地址:成都高新区泰和二街170号1栋1单元4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环川盛达 (略)

联系人:蒲工

联系电话:028-*

电子邮件:*@*q.com

联系地址: (略) 高新区天府新谷9号楼1708

七、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公众意见征求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1—公众意见表

附件2— (略) 环城生态区农田综合整治及农业灌区设施建设项目灌溉水利设施建设(二标段)一期(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受成都天府绿道 (略) 委托,四川环川盛达 (略) (略) 环城生态区农田综合整治及农业灌区设施建设项目灌溉水利设施建设(二标段)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信息公开,以便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 (略) 环城生态区农田综合整治及农业灌区设施建设项目灌溉水利设施建设(二标段)一期

2、建设单位:成都天府绿道 (略)

3、项目性质:改建

4、工程地址: (略)

5、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包含5条渠道,长6891m(其中整治渠道4630m,拆除重建渠道2261m);新建节制闸和分水闸共11座,其中节制闸5座,分水闸6座;拆除重建箱涵3座;重建排水口2座。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建设项目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及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及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见附件。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按照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略) 络链接下载的公众意见表并按要求填写后发送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人邮箱,或电话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人实名反馈相关意见。

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五、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成都天府绿道 (略)

通讯地址:成都高新区泰和二街170号1栋1单元4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环川盛达 (略)

联系人:蒲工

联系电话:028-*

电子邮件:*@*q.com

联系地址: (略) 高新区天府新谷9号楼1708

七、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公众意见征求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1—公众意见表

附件2— (略) 环城生态区农田综合整治及农业灌区设施建设项目灌溉水利设施建设(二标段)一期(征求意见稿)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