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评价-环评拟批公示2024年3月28日大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源207、肇平41、肇平43、肇平49、肇平52井钻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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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评价-环评拟批公示2024年3月28日大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源207、肇平41、肇平43、肇平49、肇平52井钻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源207、肇平41、肇平43、肇平49、肇平52井钻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59-*(政策法规科)

传 ???真:0459-*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建设大厦14楼?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源207、肇平41、肇平43、肇平49、肇平52井钻探项目

(略) (略) 肇源县和平乡、头台镇、裕民乡境内

(略) 勘探事业部

黑龙江 (略)

该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新建,项目代码为2312-*-04-05-*,项目总占地面积为73920m2,其中永久占地8000m2,临时占地65920m2。该项目新钻5口勘探井,形成5座单井井场,每座井场设置1座钢制泥浆槽,7个钢制泥浆循环罐,2个水罐,2个柴油罐,1处400m2表土存放处,1座40m3试油缓冲罐,1套撬装钻井废弃泥浆处理装置,3座材料房,1座井控房,2座动力房,1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1座危险废物贮存点,1处生活区,1座防渗旱厕。新建1.12km施工道路。新钻勘探井主要工艺为钻前准备、钻进、录井、测井、固井、射孔完井、压裂、试油作业及封井。本项目总投资1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2.1万元。

(一)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规范行车路线及施工人员行为,严禁随意践踏、碾压施工区范围外的植被。按要求进行表土剥离及回填,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场地,恢复被破坏的地表形态。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水基泥浆钻井废水、废弃水基钻井泥浆、水基泥浆钻井岩屑、废射孔液(不含油)一并由井场撬装钻井废弃水基泥浆处理装置处理,压滤水拉运至龙一联含油污水处理站处理。油基泥浆钻井废水与废弃油基钻井泥浆、油基泥浆钻井岩屑、废射孔液(含油)一 (略) (略) 处理。压裂返排液拉运至龙一联压裂返排液处理站处理后,管输至龙一联含油污水处理站处理。以上废水处理后应满足《大庆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限值要求后回注油层。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旱厕,定期 (略) (略) 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场地远离地表水体布设,禁止向地表水体排放、倾倒废水、垃圾等。污水拉运过程要建立台账,并接受监管。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地下水实施分区防控,施工期,柴油罐区、泥浆循环罐区、钻井液材料房、井口钻台区、压裂试油作业区采取重点防渗,铺设2mm厚高密度聚*烯(HDPE)土工膜构筑防渗层,防渗性能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危险废物贮存点、钢制泥浆槽场地铺设2mm厚高密度聚*烯(HDPE)土工膜构筑防渗层,防渗性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撬装钻井废弃水基泥浆处理装置、动力房、其他材料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防渗旱厕采取一般防渗,铺设1.5mm厚高密度聚*烯(HDPE)土工膜构筑防渗层,防渗性能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井场其他区域地面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简单防渗区防渗要求。

(四)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建材应定位定点堆放,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施工材料运输时进行遮盖,防止洒落。试油伴生气燃烧后通过8m高放喷管排放。施工场界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非*烷总烃应满足《*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限值要求。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钻井井场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和减振基础。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注意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操作,保证施工机械保持在最佳状态,降低噪声源强度。合理规划运输路线。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水基泥浆钻井废水、废弃水基钻井泥浆、水基泥浆钻井岩屑、废射孔液(不含油)一并由井场撬装钻井废弃水基泥浆处理装置处理,产生的泥饼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后用于垫井场。油基泥浆钻井废水、废弃油基钻井泥浆、油基泥浆钻井岩屑、废射孔液(含油)一并 (略) (略) 处理,处理后的泥渣满足《油田含油污泥处置与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23/T3104-2022)标准要求后,用于在油田作业区域内用于通井路和井场建设、筑路和铺路、作业场地地面覆盖、围堰等材料的活动;或者在油田作业区域外用于物流仓储用地、工业厂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以及危险废物填埋场、固体废物填埋场封场等材料的活动。废氢氧化钾包装袋(HW49)、含油废防渗布(HW08)、落地油(HW08)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膨润土、纯碱等包装袋,封井垃圾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拉运至第七采油厂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处理。试油产液拉运至龙一联卸油点处理。生活垃圾拉运至 (略) 处理。

(七)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管理,保证施工质量。钻井时安装防喷器,防止井喷事故的发生,柴油储罐设临时围堰,使用双层套管保护地下水环境,针对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在开工建设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源207、肇平41、肇平43、肇平49、肇平52井钻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59-*(政策法规科)

传 ???真:0459-*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建设大厦14楼?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源207、肇平41、肇平43、肇平49、肇平52井钻探项目

(略) (略) 肇源县和平乡、头台镇、裕民乡境内

(略) 勘探事业部

黑龙江 (略)

该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新建,项目代码为2312-*-04-05-*,项目总占地面积为73920m2,其中永久占地8000m2,临时占地65920m2。该项目新钻5口勘探井,形成5座单井井场,每座井场设置1座钢制泥浆槽,7个钢制泥浆循环罐,2个水罐,2个柴油罐,1处400m2表土存放处,1座40m3试油缓冲罐,1套撬装钻井废弃泥浆处理装置,3座材料房,1座井控房,2座动力房,1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1座危险废物贮存点,1处生活区,1座防渗旱厕。新建1.12km施工道路。新钻勘探井主要工艺为钻前准备、钻进、录井、测井、固井、射孔完井、压裂、试油作业及封井。本项目总投资1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2.1万元。

(一)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规范行车路线及施工人员行为,严禁随意践踏、碾压施工区范围外的植被。按要求进行表土剥离及回填,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场地,恢复被破坏的地表形态。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水基泥浆钻井废水、废弃水基钻井泥浆、水基泥浆钻井岩屑、废射孔液(不含油)一并由井场撬装钻井废弃水基泥浆处理装置处理,压滤水拉运至龙一联含油污水处理站处理。油基泥浆钻井废水与废弃油基钻井泥浆、油基泥浆钻井岩屑、废射孔液(含油)一 (略) (略) 处理。压裂返排液拉运至龙一联压裂返排液处理站处理后,管输至龙一联含油污水处理站处理。以上废水处理后应满足《大庆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限值要求后回注油层。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旱厕,定期 (略) (略) 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场地远离地表水体布设,禁止向地表水体排放、倾倒废水、垃圾等。污水拉运过程要建立台账,并接受监管。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地下水实施分区防控,施工期,柴油罐区、泥浆循环罐区、钻井液材料房、井口钻台区、压裂试油作业区采取重点防渗,铺设2mm厚高密度聚*烯(HDPE)土工膜构筑防渗层,防渗性能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危险废物贮存点、钢制泥浆槽场地铺设2mm厚高密度聚*烯(HDPE)土工膜构筑防渗层,防渗性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撬装钻井废弃水基泥浆处理装置、动力房、其他材料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防渗旱厕采取一般防渗,铺设1.5mm厚高密度聚*烯(HDPE)土工膜构筑防渗层,防渗性能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井场其他区域地面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简单防渗区防渗要求。

(四)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建材应定位定点堆放,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施工材料运输时进行遮盖,防止洒落。试油伴生气燃烧后通过8m高放喷管排放。施工场界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非*烷总烃应满足《*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限值要求。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钻井井场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和减振基础。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注意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操作,保证施工机械保持在最佳状态,降低噪声源强度。合理规划运输路线。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水基泥浆钻井废水、废弃水基钻井泥浆、水基泥浆钻井岩屑、废射孔液(不含油)一并由井场撬装钻井废弃水基泥浆处理装置处理,产生的泥饼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后用于垫井场。油基泥浆钻井废水、废弃油基钻井泥浆、油基泥浆钻井岩屑、废射孔液(含油)一并 (略) (略) 处理,处理后的泥渣满足《油田含油污泥处置与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23/T3104-2022)标准要求后,用于在油田作业区域内用于通井路和井场建设、筑路和铺路、作业场地地面覆盖、围堰等材料的活动;或者在油田作业区域外用于物流仓储用地、工业厂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以及危险废物填埋场、固体废物填埋场封场等材料的活动。废氢氧化钾包装袋(HW49)、含油废防渗布(HW08)、落地油(HW08)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膨润土、纯碱等包装袋,封井垃圾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拉运至第七采油厂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处理。试油产液拉运至龙一联卸油点处理。生活垃圾拉运至 (略) 处理。

(七)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管理,保证施工质量。钻井时安装防喷器,防止井喷事故的发生,柴油储罐设临时围堰,使用双层套管保护地下水环境,针对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在开工建设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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