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兴林村至兴农镇
鸡西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兴林村至兴农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6日-2024年2月20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467-*传真:0467-*
通讯地址: (略) 迎宾 (略) 生态环境局(*)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 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鸡东县秦淮沟山洪沟治理工程 | 黑 (略) 鸡东县兴林村至兴农镇 | 鸡东县水务局 | 工程治理范围为兴林村至兴农镇处,治理河道长度为4.078km。工程建设组成包括:河道整形工程、护岸工程及裹头工程等,其中项目工程包括:河道整形工程共4.078km;新建护岸工程6处共7.054km;裹头工程13处共0.26km。工程建设用地面积*.67m2。 | (一)施工期保护措施。应采用洒水抑尘、封闭施工、保持 (略) 面清洁、设置围挡等措施,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要求。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及时清淘,建筑污水经沉淀后达标回用于施工中,沉淀出来的泥沙填埋于工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要求。 (略) 政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及时 (略) 政部门批准的地点倾倒。 (二)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在开挖集中区,非雨日洒水降尘,每日2次,春季大风日采取禁止土方开挖或洒水降尘的措施;运输时应对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减速慢行,防止运输过程中的二次扬尘污染;建筑材料必须设固定堆放场,在堆放过程中用苫布盖好;运输车辆应配备车轮洗刷设备,或在离开施工场地时用软管冲洗;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车辆行驶时间,途经施工区村屯干道的运输车辆,实行限速管理,干旱、多风季节,路段每天洒水不少于两次。 (三)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混凝土在加工、浇筑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沉淀、中和处理后回用,其余生产废水经隔栅进入沉淀池充分沉降后,上层清水用于洒水、降尘及绿化等;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后进行堆肥处理。 (四)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设备选择正规厂家、噪声较低的环保型设备。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防止非正常运转噪声。闲置的设备应予以关闭或减速;加强施工现场的交通管理,施工运输应优化安排施工车流量,运输车辆禁止鸣高音喇叭,尤其是经过沿线村屯时应限速行驶;可通过安装消声管、消音器或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对振动大的机械设备,采用隔振胶垫或减振机座,使机械设备的噪声源声压级满足控制标准,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生活垃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处理场;施工建筑垃圾包括工程下脚料、包装袋等,尽可能重新利用,不能利用的应集中堆置,由有关部门及时清运;生产垃圾(主要是弃土)综合利用,沿岸就近摊平;沉淀池沉积的底泥脱水浓缩后,送至垃圾填埋场统一填埋。 (六)生态保护措施。施工中注意保护施工区周围地面植被和野生动物,根据生态现状调查和影响预测评价,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各项方针、政策法规,认真落实项目区周围植被和野生动物保护等各项措施;施工期应该避开暴雨期,减少暴雨冲刷,减轻水土流失;合理规划施工时间,开展定期环境监测,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运营期间加强堤防两侧绿化管理及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保障生态环境质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6日-2024年2月20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467-*传真:0467-*
通讯地址: (略) 迎宾 (略) 生态环境局(*)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 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鸡东县秦淮沟山洪沟治理工程 | 黑 (略) 鸡东县兴林村至兴农镇 | 鸡东县水务局 | 工程治理范围为兴林村至兴农镇处,治理河道长度为4.078km。工程建设组成包括:河道整形工程、护岸工程及裹头工程等,其中项目工程包括:河道整形工程共4.078km;新建护岸工程6处共7.054km;裹头工程13处共0.26km。工程建设用地面积*.67m2。 | (一)施工期保护措施。应采用洒水抑尘、封闭施工、保持 (略) 面清洁、设置围挡等措施,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要求。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及时清淘,建筑污水经沉淀后达标回用于施工中,沉淀出来的泥沙填埋于工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要求。 (略) 政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及时 (略) 政部门批准的地点倾倒。 (二)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在开挖集中区,非雨日洒水降尘,每日2次,春季大风日采取禁止土方开挖或洒水降尘的措施;运输时应对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减速慢行,防止运输过程中的二次扬尘污染;建筑材料必须设固定堆放场,在堆放过程中用苫布盖好;运输车辆应配备车轮洗刷设备,或在离开施工场地时用软管冲洗;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车辆行驶时间,途经施工区村屯干道的运输车辆,实行限速管理,干旱、多风季节,路段每天洒水不少于两次。 (三)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混凝土在加工、浇筑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沉淀、中和处理后回用,其余生产废水经隔栅进入沉淀池充分沉降后,上层清水用于洒水、降尘及绿化等;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后进行堆肥处理。 (四)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设备选择正规厂家、噪声较低的环保型设备。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防止非正常运转噪声。闲置的设备应予以关闭或减速;加强施工现场的交通管理,施工运输应优化安排施工车流量,运输车辆禁止鸣高音喇叭,尤其是经过沿线村屯时应限速行驶;可通过安装消声管、消音器或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对振动大的机械设备,采用隔振胶垫或减振机座,使机械设备的噪声源声压级满足控制标准,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生活垃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处理场;施工建筑垃圾包括工程下脚料、包装袋等,尽可能重新利用,不能利用的应集中堆置,由有关部门及时清运;生产垃圾(主要是弃土)综合利用,沿岸就近摊平;沉淀池沉积的底泥脱水浓缩后,送至垃圾填埋场统一填埋。 (六)生态保护措施。施工中注意保护施工区周围地面植被和野生动物,根据生态现状调查和影响预测评价,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各项方针、政策法规,认真落实项目区周围植被和野生动物保护等各项措施;施工期应该避开暴雨期,减少暴雨冲刷,减轻水土流失;合理规划施工时间,开展定期环境监测,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运营期间加强堤防两侧绿化管理及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保障生态环境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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