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尤溪县推进科技创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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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尤溪县推进科技创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补齐科技创新短板,全方位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超越,现将有关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尤溪县推进科技创新工作方案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通知》(闽政〔2023〕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7号)等要求,通过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分段补助等科技惠企政策,鼓励企业和机构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升级,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科技创新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工信局、财政局、统计局、税务局、各乡镇、开发区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根据各单位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归集研发投入等工作。执行科技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科技例会,梳理相关任务指标,针对前期工作的经验和短板逐一分析,抓平衡、促进度,有效提升各乡镇、开发区对于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工作的重视程度。统计部门要按照研发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做好统计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指导企业实事求是、应统尽统。

  二、加大研发投入

  一是强化政策宣传。通过现场培训、线上指导、线下交流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宣传与培训指导,确保企业对科技政策“应知尽知”“看得懂、用得上”,使企业能够充分享受上级优惠政策。

  二是强化服务指导。针对有研发项目和研发投入的规上企业记账不规范等问题,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上门服务,逐一指导。针对企业研发费用归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采取“点对点”、“一对一”实地答疑解惑,帮助企业完善研发账目归集,确保研发投入规范化归集,应统尽统。

  三是强化工作责任。按照纳统企业有无研发投入、研发投入多少、新纳统企业数量等指标建立工作台账,各乡镇、开发区和科技部门形成合力,共同动员企业财务人员设立研发专账、上报研发数据,给予填报指导,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工信局

  三、做好研发投入分段补助

  一是加强宣传推广。通过各种渠道,如媒体、宣传册、网站等,加强对研发分段补助政策的宣传和推广,提高政策知晓度,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机构了解并申请补助。

  二是建立反馈机制。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及时收集企业和机构在申请研发分段补助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不断改进管理方式,提高政策的实施效果和企业的满意度。

  三是加强培训指导。定期组织研发分段补助政策培训班或指导讲座,为企业和机构提供政策解读、申请流程、材料准备等方面的指导和培训,帮助企业和机构更好地理解和申请研发分段补助。

  责任单位:工信局

  四、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辅导

  一是深入了解政策。全面了解和掌握高新技术企业的税费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具体内容、适用范围、申请条件和审批程序,确保对政策的正确理解和严格执行。

  二是加强宣传培训。多渠道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政策宣传,提高企业对政策的知晓率。定期组织政策培训和业务指导,帮助企业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提高企业申报资料的质量和准确性。

  三是加强监管力度。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日常监管,防范企业虚报、瞒报、骗取税收优惠政策风险。同时,要定期开展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政策执行中的问题。

  四是建立服务机制。建立完善的高新技术企业服务机制,通过设立服务窗口、建立服务热线、微信群等方式,及时解决企业在享受政策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高企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责任单位:税务局

  五、及时兑现科技惠企政策

  一是建立沟通机制。与企业保持密切联系,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困难,确保政策能够真正落地。

  二是简化审批流程。加快政策的兑现,简化审批流程。

  三是强化监督评估。对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改进措施,确保政策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四是加强协作配合。各部门加强协作和配合,共同推进政策的有效落地和实施。

  责任单位:财政局、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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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补齐科技创新短板,全方位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超越,现将有关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尤溪县推进科技创新工作方案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通知》(闽政〔2023〕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7号)等要求,通过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分段补助等科技惠企政策,鼓励企业和机构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升级,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科技创新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工信局、财政局、统计局、税务局、各乡镇、开发区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根据各单位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归集研发投入等工作。执行科技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科技例会,梳理相关任务指标,针对前期工作的经验和短板逐一分析,抓平衡、促进度,有效提升各乡镇、开发区对于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工作的重视程度。统计部门要按照研发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做好统计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指导企业实事求是、应统尽统。

  二、加大研发投入

  一是强化政策宣传。通过现场培训、线上指导、线下交流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宣传与培训指导,确保企业对科技政策“应知尽知”“看得懂、用得上”,使企业能够充分享受上级优惠政策。

  二是强化服务指导。针对有研发项目和研发投入的规上企业记账不规范等问题,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上门服务,逐一指导。针对企业研发费用归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采取“点对点”、“一对一”实地答疑解惑,帮助企业完善研发账目归集,确保研发投入规范化归集,应统尽统。

  三是强化工作责任。按照纳统企业有无研发投入、研发投入多少、新纳统企业数量等指标建立工作台账,各乡镇、开发区和科技部门形成合力,共同动员企业财务人员设立研发专账、上报研发数据,给予填报指导,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工信局

  三、做好研发投入分段补助

  一是加强宣传推广。通过各种渠道,如媒体、宣传册、网站等,加强对研发分段补助政策的宣传和推广,提高政策知晓度,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机构了解并申请补助。

  二是建立反馈机制。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及时收集企业和机构在申请研发分段补助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不断改进管理方式,提高政策的实施效果和企业的满意度。

  三是加强培训指导。定期组织研发分段补助政策培训班或指导讲座,为企业和机构提供政策解读、申请流程、材料准备等方面的指导和培训,帮助企业和机构更好地理解和申请研发分段补助。

  责任单位:工信局

  四、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辅导

  一是深入了解政策。全面了解和掌握高新技术企业的税费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具体内容、适用范围、申请条件和审批程序,确保对政策的正确理解和严格执行。

  二是加强宣传培训。多渠道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政策宣传,提高企业对政策的知晓率。定期组织政策培训和业务指导,帮助企业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提高企业申报资料的质量和准确性。

  三是加强监管力度。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日常监管,防范企业虚报、瞒报、骗取税收优惠政策风险。同时,要定期开展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政策执行中的问题。

  四是建立服务机制。建立完善的高新技术企业服务机制,通过设立服务窗口、建立服务热线、微信群等方式,及时解决企业在享受政策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高企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责任单位:税务局

  五、及时兑现科技惠企政策

  一是建立沟通机制。与企业保持密切联系,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困难,确保政策能够真正落地。

  二是简化审批流程。加快政策的兑现,简化审批流程。

  三是强化监督评估。对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改进措施,确保政策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四是加强协作配合。各部门加强协作和配合,共同推进政策的有效落地和实施。

  责任单位:财政局、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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