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20-2天然气分离厂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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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20-2天然气分离厂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项目概况

本次新建葫芦岛天然气处理厂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内, (略) 龙港区与连山区交界处,占地面积约286.45亩。同时新建1条9.7km进站*地管线,管线起点 (略) 龙港区已建锦州20-2天然气分离厂东南侧约370m处,终点位于新建葫芦岛天然气处理厂。

主要工程内容:天然气处理厂工程主要为新建1套天然气处理装置,包括天然气进站预处理单元、脱水单元、分馏单元、制冷单元、凝析油稳定单元、外输单元及*二醇再生单元,其中天然气处理能力为150×104m3/d(操作弹性50%~120%),凝析油处理能力为465.6t/d(690m3/d)(操作弹性50%~120%),*二醇处理能力为24m3/d(间歇操作);及配套的储运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进站*地管线工程为新建1条9.7km进站*上气液混输管线,管线起点 (略) 龙港区已建锦州20-2天然气分离厂东南侧约370m处,终点位于新建葫芦岛天然气处理厂。

、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

公众可登*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 (略) 站(http://**)下载报告书,公众也可向建设单位或者评价单位索取纸质报告书。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周边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公众。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对于本项目建设是否认可;如果反对,则提出主要的反对原因和理由;

(2)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3)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公 (略) 络链接

公众可通 (略) 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

(http://**_*.html)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参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反馈。

(1)建设单位:中海石油(中国) (略)

通讯地址: (略) 滨海新区海洋石油大厦A座2509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22-*

邮箱:*@*ttp://**

(2)评价单位:海油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略) 朝阳区 (略) *2号京信大厦25层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邮箱:*@*ttp://**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征求意见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公众可采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发送信函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进行跟踪回访。

在该项目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报告基本编制完成报送审批前,公众仍可以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2024年3月28日

一、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项目概况

本次新建葫芦岛天然气处理厂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内, (略) 龙港区与连山区交界处,占地面积约286.45亩。同时新建1条9.7km进站*地管线,管线起点 (略) 龙港区已建锦州20-2天然气分离厂东南侧约370m处,终点位于新建葫芦岛天然气处理厂。

主要工程内容:天然气处理厂工程主要为新建1套天然气处理装置,包括天然气进站预处理单元、脱水单元、分馏单元、制冷单元、凝析油稳定单元、外输单元及*二醇再生单元,其中天然气处理能力为150×104m3/d(操作弹性50%~120%),凝析油处理能力为465.6t/d(690m3/d)(操作弹性50%~120%),*二醇处理能力为24m3/d(间歇操作);及配套的储运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进站*地管线工程为新建1条9.7km进站*上气液混输管线,管线起点 (略) 龙港区已建锦州20-2天然气分离厂东南侧约370m处,终点位于新建葫芦岛天然气处理厂。

、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

公众可登*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 (略) 站(http://**)下载报告书,公众也可向建设单位或者评价单位索取纸质报告书。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周边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公众。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对于本项目建设是否认可;如果反对,则提出主要的反对原因和理由;

(2)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3)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公 (略) 络链接

公众可通 (略) 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

(http://**_*.html)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参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反馈。

(1)建设单位:中海石油(中国) (略)

通讯地址: (略) 滨海新区海洋石油大厦A座2509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22-*

邮箱:*@*ttp://**

(2)评价单位:海油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略) 朝阳区 (略) *2号京信大厦25层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邮箱:*@*ttp://**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征求意见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公众可采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发送信函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进行跟踪回访。

在该项目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报告基本编制完成报送审批前,公众仍可以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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