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博骏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申请的“荣和凤岭学府项目”10号楼、商业10号楼及相应地下室调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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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博骏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申请的“荣和凤岭学府项目”10号楼、商业10号楼及相应地下室调整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现将广西 (略) 申请的“荣和凤岭学府项目”10号楼、商业10号楼及相应地下室调整事项进行公示。

一、项目地址

青秀 (略) 21号。

二、地类(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三、调整理由

建设单位提 (略) 场需求和未来发展趋势,申请对10号楼、商业10号楼及相应地下室进行调整。

四、主要调整内容

(一)建筑单体方案调整

1.10号楼户型调整。将原批的两梯五户调整为两梯四户 ,户型面积由85㎡和100㎡调整为100㎡和125㎡(具体调整详见示意图),其外立面效果和建筑轮廓以及商业10号楼和地下室的建筑轮廓和布局相应调整。调整后,10号楼住宅户数由146户调整为120户,建筑面积由*.14㎡调整为*.87㎡,占地面积由198.79㎡调整为163.51㎡,计容建筑面积由*.85㎡调整为*.81㎡。

2.商业10号楼调整。建筑面积由749.26㎡调整为780.3㎡,占地面积由749.26㎡调整为780.3㎡,计容建筑面积由749.26㎡调整为780.3㎡。

3.地下室调整。3号地下室建筑面积由*.37㎡调整为*.94㎡;4号地下室建筑面积由1765.52㎡调整为1717.12㎡;3号地下室与2号地下室之间的双车道调整为单车道,取消3号地下室一侧车行道;相应调整车位布局,地下一层机动车停车位由764辆调整为755辆 ,地下二层机动车停车位965辆调整为974辆(其中设置63个立体停车位)。

(二)技术经济指标调整

调整后,项目总建筑面积由*.23㎡调整为*.1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由*.34㎡调整为*.11㎡;地下室建筑面积由*.89㎡调整为*.06㎡;计容总建筑面积维持*.60㎡不变,容积率维持4.0不变;项目建筑密度由28.65%调整为28.64%,绿地率维持35.00%不变;住宅户数由1417户调整为1391户,机动车停车位维持2159个不变;非机动车停车位由3728个调整为3730个。

(三)具体调整内容详见公示图。

五、公示地点

(一) (略) 自然资源局规划公告栏( (略) (略) (略) 交叉口)。

(二)“荣和凤岭学府项目”现场。

(三) (略) 自 (略) 站(http://**)。

(四) (略) 规划展示馆公示栏( (略) (略) 3号)。

同时,将从2024年3月28日—2024年4月1日(共三个工作日) (略) 自 (略) 站、今日头条( (略) 自然资源局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规划调整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9日)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 (略) 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 (略) 良庆区玉洞大道 (略) 民中心A (略) 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办公室,邮编:*)。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现将广西 (略) 申请的“荣和凤岭学府项目”10号楼、商业10号楼及相应地下室调整事项进行公示。

一、项目地址

青秀 (略) 21号。

二、地类(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三、调整理由

建设单位提 (略) 场需求和未来发展趋势,申请对10号楼、商业10号楼及相应地下室进行调整。

四、主要调整内容

(一)建筑单体方案调整

1.10号楼户型调整。将原批的两梯五户调整为两梯四户 ,户型面积由85㎡和100㎡调整为100㎡和125㎡(具体调整详见示意图),其外立面效果和建筑轮廓以及商业10号楼和地下室的建筑轮廓和布局相应调整。调整后,10号楼住宅户数由146户调整为120户,建筑面积由*.14㎡调整为*.87㎡,占地面积由198.79㎡调整为163.51㎡,计容建筑面积由*.85㎡调整为*.81㎡。

2.商业10号楼调整。建筑面积由749.26㎡调整为780.3㎡,占地面积由749.26㎡调整为780.3㎡,计容建筑面积由749.26㎡调整为780.3㎡。

3.地下室调整。3号地下室建筑面积由*.37㎡调整为*.94㎡;4号地下室建筑面积由1765.52㎡调整为1717.12㎡;3号地下室与2号地下室之间的双车道调整为单车道,取消3号地下室一侧车行道;相应调整车位布局,地下一层机动车停车位由764辆调整为755辆 ,地下二层机动车停车位965辆调整为974辆(其中设置63个立体停车位)。

(二)技术经济指标调整

调整后,项目总建筑面积由*.23㎡调整为*.1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由*.34㎡调整为*.11㎡;地下室建筑面积由*.89㎡调整为*.06㎡;计容总建筑面积维持*.60㎡不变,容积率维持4.0不变;项目建筑密度由28.65%调整为28.64%,绿地率维持35.00%不变;住宅户数由1417户调整为1391户,机动车停车位维持2159个不变;非机动车停车位由3728个调整为3730个。

(三)具体调整内容详见公示图。

五、公示地点

(一) (略) 自然资源局规划公告栏( (略) (略) (略) 交叉口)。

(二)“荣和凤岭学府项目”现场。

(三) (略) 自 (略) 站(http://**)。

(四) (略) 规划展示馆公示栏( (略) (略) 3号)。

同时,将从2024年3月28日—2024年4月1日(共三个工作日) (略) 自 (略) 站、今日头条( (略) 自然资源局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规划调整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9日)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 (略) 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 (略) 良庆区玉洞大道 (略) 民中心A (略) 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办公室,邮编:*)。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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