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
建设地点: | 东至县香隅镇 |
建设单位: | 东至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受理时间: | 2024年3月11日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 (略) 东至县香隅镇老虎岗村土益冲林场,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环评类别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二十二、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25,43 生物质燃料加工 254,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项目建设性质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钢结构厂房,生活用房668平方米,一条生物质颗粒生产线秸秆加工厂房,购置农作物秸秆打捆机、运输车破碎机、以及粉碎机等辅助设备,建成年产*吨生物质颗粒。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发改备〔2022〕23号立项备案。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应坚持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绿色有序发展理念,进一步 (略) 线和设计方案,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供排水系统。雨水排入厂区雨水沟(管),进入拟设33m3初期雨水收集池,经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项目厂区不设厨房以及卫生间。 3.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项目实施后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破碎、造粒、筛分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设置封闭式原材料仓库,原材料全部临时贮存于原材料库中并通过洒水抑尘,减少无组织排放粉尘。喂料采用叉车进行上料,叉车轻拿轻放,减少物料上料落差,减少粉尘产生、同时洒水抑尘。 4.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用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5.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收集的粉尘和碎屑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及废油桶,收集后由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6.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制度。 7.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项目建成后:有组织废气污染物中颗粒物:1.208t/a。 8.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按照分级防治的要求,落实好防渗措施。按照有关规范和技术指标要求,落实好初期雨水池、危废库防渗。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环评科 |
受理地点: | 东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08 |
联系电话: | 0566-*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
建设地点: | 东至县香隅镇 |
建设单位: | 东至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受理时间: | 2024年3月11日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 (略) 东至县香隅镇老虎岗村土益冲林场,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环评类别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二十二、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25,43 生物质燃料加工 254,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项目建设性质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钢结构厂房,生活用房668平方米,一条生物质颗粒生产线秸秆加工厂房,购置农作物秸秆打捆机、运输车破碎机、以及粉碎机等辅助设备,建成年产*吨生物质颗粒。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发改备〔2022〕23号立项备案。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应坚持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绿色有序发展理念,进一步 (略) 线和设计方案,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供排水系统。雨水排入厂区雨水沟(管),进入拟设33m3初期雨水收集池,经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项目厂区不设厨房以及卫生间。 3.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项目实施后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破碎、造粒、筛分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设置封闭式原材料仓库,原材料全部临时贮存于原材料库中并通过洒水抑尘,减少无组织排放粉尘。喂料采用叉车进行上料,叉车轻拿轻放,减少物料上料落差,减少粉尘产生、同时洒水抑尘。 4.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用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5.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收集的粉尘和碎屑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及废油桶,收集后由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6.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制度。 7.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项目建成后:有组织废气污染物中颗粒物:1.208t/a。 8.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按照分级防治的要求,落实好防渗措施。按照有关规范和技术指标要求,落实好初期雨水池、危废库防渗。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环评科 |
受理地点: | 东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08 |
联系电话: | 05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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