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兰考分局关于拟批复河南碧海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125000件雨水PP模块项目等3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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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兰考分局关于拟批复河南碧海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125000件雨水PP模块项目等3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兰考分局

关于拟批复河南碧 (略) 年生产*件雨水PP模块项目等3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兰考分局拟对河南碧 (略) 年生产*件雨水PP模块项目等3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河南碧 (略) 年生产*件雨水PP模块项目

兰考县仪封镇工业园区

河南碧 (略)

河南 (略)

本项目总投资30万元,环保投资9万元。

1、废气:本项目注塑工序非*烷总烃废气经“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非*烷总烃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及《 (略)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塑料制品行业A级企业绩效分级指标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均不外排。

3、固废:本项目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不合格产品定期外售,废包装材料由供应商回收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液压油收集后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间内,定期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4、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经过隔声、基础减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河南嘉 (略) 年产20万立方无机塑化微孔板

兰考县南彰镇周庄工业园区17号

河南嘉 (略)

(略) (略)

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37.4万元。

1、废气:本项目筒仓入料粉尘经仓顶脉冲除尘器处理后与母料下料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共用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953-2020)表1要求;分片及切割设备为密闭型设备,废气经统一收集后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由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953-2020)表1要求。

2、废水:本项目车间地面清洁废水经管道进入沉淀池处理,经沉淀池暂存后回用于生产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定期清掏,外运肥田,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要求。

4、固废:本项目废边角料、除尘器收尘灰、废吨包袋分类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废包装桶属于一般固废,建议暂存于危废间,交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液压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兰考县城乡供水水源置换工程项目

(略) 兰考县(桐乡街道、城关镇、红庙镇)

兰 (略)

河南青华 (略)

项目总投资13520.5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1万元。

饮用水源保护措施:本项目加压泵 (略) 黄河地表水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报告提出的水源保护、风险防范、生态保护措施进行施工和建设,确保项目建设不会对饮用水水源造成影响。

生态保护措施:①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暴雨和强降雨条件下进行土建施工作业,落实水土流失防护措施。②开挖的土石方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堆放于沟槽一侧,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就近利用。有肥力的表土层,应先剥离,单独堆放,并采取临时拦挡和土工布覆盖等措施。待施工完毕,及时回填,种植原有地面植被或农作物。多余土方不外弃,平摊在管道工程作业区或作为泵站附近微地形景观用土。③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租赁的村庄内居住场所现有卫生设施进行处理,车辆冲洗废水、钻孔泥浆废水设立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禁止向水体内倾倒土、石、垃圾、废渣等固体废弃物。④运输车辆要统一调度,统一安排时间,统一运输路线,尽量避让村镇住宅,经过村庄时应低速缓行。敏感点附近施工场地四周设置隔音声屏障。⑤施工使用商品砼和成品沥青,不新建混凝土拌和站和沥青搅拌站。施工场地做到“八个100%”,定时洒水,减少施工扬尘。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兰考分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371--*

通讯地址:兰考县行政服务中心

(略) 生态环境局兰考分局

关于拟批复河南碧 (略) 年生产*件雨水PP模块项目等3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兰考分局拟对河南碧 (略) 年生产*件雨水PP模块项目等3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河南碧 (略) 年生产*件雨水PP模块项目

兰考县仪封镇工业园区

河南碧 (略)

河南 (略)

本项目总投资30万元,环保投资9万元。

1、废气:本项目注塑工序非*烷总烃废气经“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非*烷总烃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及《 (略)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塑料制品行业A级企业绩效分级指标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均不外排。

3、固废:本项目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不合格产品定期外售,废包装材料由供应商回收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液压油收集后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间内,定期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4、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经过隔声、基础减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河南嘉 (略) 年产20万立方无机塑化微孔板

兰考县南彰镇周庄工业园区17号

河南嘉 (略)

(略) (略)

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37.4万元。

1、废气:本项目筒仓入料粉尘经仓顶脉冲除尘器处理后与母料下料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共用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953-2020)表1要求;分片及切割设备为密闭型设备,废气经统一收集后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由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953-2020)表1要求。

2、废水:本项目车间地面清洁废水经管道进入沉淀池处理,经沉淀池暂存后回用于生产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定期清掏,外运肥田,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要求。

4、固废:本项目废边角料、除尘器收尘灰、废吨包袋分类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废包装桶属于一般固废,建议暂存于危废间,交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液压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兰考县城乡供水水源置换工程项目

(略) 兰考县(桐乡街道、城关镇、红庙镇)

兰 (略)

河南青华 (略)

项目总投资13520.5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1万元。

饮用水源保护措施:本项目加压泵 (略) 黄河地表水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报告提出的水源保护、风险防范、生态保护措施进行施工和建设,确保项目建设不会对饮用水水源造成影响。

生态保护措施:①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暴雨和强降雨条件下进行土建施工作业,落实水土流失防护措施。②开挖的土石方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堆放于沟槽一侧,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就近利用。有肥力的表土层,应先剥离,单独堆放,并采取临时拦挡和土工布覆盖等措施。待施工完毕,及时回填,种植原有地面植被或农作物。多余土方不外弃,平摊在管道工程作业区或作为泵站附近微地形景观用土。③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租赁的村庄内居住场所现有卫生设施进行处理,车辆冲洗废水、钻孔泥浆废水设立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禁止向水体内倾倒土、石、垃圾、废渣等固体废弃物。④运输车辆要统一调度,统一安排时间,统一运输路线,尽量避让村镇住宅,经过村庄时应低速缓行。敏感点附近施工场地四周设置隔音声屏障。⑤施工使用商品砼和成品沥青,不新建混凝土拌和站和沥青搅拌站。施工场地做到“八个100%”,定时洒水,减少施工扬尘。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兰考分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371--*

通讯地址:兰考县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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