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委第五巡察组对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开展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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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委第五巡察组对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开展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报告


经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16日至7月26日,区委第五巡 (略) 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开展了巡察,并于9月1 (略) 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党组进行了反馈。 (略) 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党组高度重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不回避、不遮掩,坚决整改、立行立改,切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反馈的四个方面6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5个,基本完成整改24个,未完成整改2个。

一、整改进展情况

(一)针对“树牢生态文明思想有缺位,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细致”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推进新时代生态环保工作高质量发展动力不足问题。党组对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的重要论述领悟不深,落实区委“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要求”谋划不足,监督监管有差距。

一是大气污染精细化防控不到位。2019年,全区轻度污染4天;2020年轻度污染1天;2021年轻度污染5天,2022年轻度污染2天,2023年1-4月轻度污染达7天。辖区大气优良率呈“过山车”态势,党组未深入查找自身存在不足,优化防控措施。

整改进展:(1)加强大气污染精细化防控,制定并下发了《2023年盘龙区春夏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2023年盘龙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迎接上级开展年终考核,并做好区级考核,争取空气质量持续向好。(2)根据上级空气质量7天预报,及时通报天气情况及扩散条件,启动空气质量预警,组织开展空气质量应急分级响应,精准下达调度指令。截至2023年12月13日共启动预警14次,其中橙色预警1次、黄色预警13次。(3)加强部门联动,协同大气污染防控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依据职责开展联防联控工作14次。根据时间要求结合我区站点实际与五华、官渡开展联防作业2次。(4)将大气污染防控工作列入局党组议事日程,今年以来共召开局党组会议26次,专题研究大气污染防控工作,针对辖区大气污染防控工作实际情况,提高防控工作的精准度。截至目前,盘龙区空气质量 (略) 前列。(基本完成)

二是保障群众饮用水质理念未树牢。2022年4月,松 (略) 水务局清淤工程施工导致水质超标,生态局未积极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健全防护措施。同年6月,因市水务局施工勘测,松华坝水质再次超标。

整改进展:(1)加强水质监测及预警通报。2023年,启动松华坝水源保护区水质调度工作机制1次,对于水质下降的断面及时通报给相关单位,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排查及原因分析,及时调度进展情况,督促落实整改措施。(2) (略) 松华坝管理处等相关部门沟通对接。 (略) 松华坝管理处请求加强松华坝水库水质保护工作沟通协调,要求其在库区实施治污清淤工程时,提前三个月向我局通报工程实施计划,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紧盯水质目标,确保达标向优。通过实施松华坝水源保护区各项保护措施,松华坝水源保护区各考核断面2023年年均水质全部达标。其中,1个国考断面,为松华坝水库坝口,年均水质II类;2个省考断面,为松华坝水库坝中和牧羊河高枧槽断面,年均水质均为II类; (略) 考断面,为松华坝水库和冷水河白邑桥断面,年均水质均为Ⅱ类。(已完成)

三是攻坚克难劲头不足。2019年至2020年,金汁河王大桥国考断面水质均保持三类水质,2021年9月该断面水质标准由四类升至三类后,党组未能保持良好势头,多措并举保持水质平稳,2021年断面水质考核不达标。

整改进展:(1)加强水质监测及预警通报。2023年,启动金汁河王大桥断面水质调度工作机制5次,对于水质波动的情况及时通报给相关单位,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排查及原因分析,及时调度进展情况,督促落实整改措施。(2)针对王大桥断面溶解氧超标的问题,积极寻求上级技术力量支持, (略) 生态环 (略) 对我区开展现场技术帮扶,指导帮助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开展整改工作。截止目前,金汁河王大桥断面溶解氧指标值显著提升,达III类考核标准。(3)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水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昆政办〔2023〕50号)中明确的水质考核断面和标准,盘龙区共有2个国考断面,分别是金汁河王大桥断面和松华坝坝口断面。2023年1-11月松华坝坝口和王大桥断面年均水质达标率100%。(已完成)

四是地下水污染防治落空。2019年盘龙区7个地下水水质监测点监督防治职能调整至生态局后,生态局以缺乏上级文件要求为由,每年仅组织一次对监测点的走访。2020年至 (略) 生态局对上述地点开展水质监测,发现存在不同程度的水质污染,生态局未积极采取措施,堵塞防控漏洞。

整改进展:(1) (略) 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梳理地下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部门职能职责。(2)2023年10月9日盘龙区人民办公室印发《盘龙区2023土壤、农业农村、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任务分解方案》,要求各相关单位认真抓好落实。(3)根据排查情况,盘龙区无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重点污染源。(4)截止2023年12月针对地下水国控点进行巡查70人次,国控点周边暂未发现超标工业企业及畜禽养殖单位。(已完成)

2.反馈问题指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意识树得不牢,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推脱。党组对如何推动解决群众长期投诉 (略) 不宽,工作主动性不够。

一是回应群众所想所急所需不到位。2019年至2023年7月,生态局共受理涉及污水、废气、噪声、渣土等信访举报*件,其中建筑噪声信访投诉件*件,占比70%,党组未针对噪声污染反复投诉的重点单位和项目加强研判,统筹相关部门集中施治,噪音投诉居高不下。

整改进展:(1)2023年共受理涉及污水、废气、噪声、渣土等各类环保投诉4583件,针对噪音投诉居高不下的情况, (略) 盘龙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梳理了群众集中、重复反映的噪声信访问题,报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 (略) 公安局盘龙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信访局等部门及街道相关工作负责人召开了“影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噪声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推进会”,围绕“切实解决环境噪声污染问题,提高辖区的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展开工作部署,建立长效联动机制。(2)根据《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管理局关于细化夜间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联合公安、城管、住建等部门年内开展建筑施工工地噪声联合执法整治行动11次,发现违反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已完成)

二是主动作为有欠缺。2018年至2023年7月,生态局先后收到金色大道金庐园居民反映小区附近调蓄池污水外溢、臭气扰民投诉件16件。生态局以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系滇池管理局、市排水公司负责为由进行转办,未正面回应臭气扰民问题。直至2023年7月13日,水务局牵头处理该问题后, (略) 开展执法监测。

整改进展:针对“金色大道金庐园居民反映小区附近调蓄池污水外溢、臭气扰民”问题,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已主动 (略) 说明现场调查处理情况,7月13日生 (略) 开展执法监测,监测报告显示未超标,生态环境局已将监测结果移交水务局处理(目前,调蓄池已停用),后续我局将加大联合执法力度,避免问题反弹、重复投诉情况出现。(已完成)

3.反馈问题指出:局党组协调各方不主动,未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党组对自身职能定位把握不准,以监督监测和执法管理作为自身主责主业,缺乏对全区相关部门统筹协调和科学指导,未形成多方协作的工作机制。

一是统筹全区生态质量考评缺位。2018年至2021年,全区生态质量考核保持平稳态势,生态局满足于已有成绩,未深入研究影响全区生态质量的短板、弱项,供区委区政府作为决策参考,也未对相关部门提出科学建议,协助优化工作流程。

整改进展:我局于2023年12月21日收到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度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结果的函》(云环函[2023]563号),盘龙区为“基本稳定”。根据该考核结果,我局将立即开展研判,并于2024年1月形成相关报告。(已完成)

二是职责定位有偏差。生态局未按照《盘龙区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要求,统筹推进全区防污治污工作。在具体工作中,将自身定位为“配合”部门,如,配合水务局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治理,弱化了自身监督管理的职责。

整改进展:(1)分局党组专题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督管理工作;(2) (略) 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要求,将会议精神传达至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及涉农街道办事处,督促落实相关要求,截止2023年12月转发文件8份,组织参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培训2次。(3)强化监督管理职责,截止2023年12月共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巡查检查34人次,向相关责任主体发送检查发现问题通报2份。(基本完成)

三是环保督察整改有“留白”。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向盘龙区反馈168件交办投诉件,区环督办作为整改统筹协调部门,对整改情况审核把关不严。有2件投诉件通过区级验收后, (略) 级验收时被指出仍存在违规事项界定不明确、 (略) 级审批材料等,要求延后验收。

整改进展:X2YN*、X2YN*已于12月10 (略) 级验收,下一步将严格按照中央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整改工作落实。一是强化对全区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已完成整改的反馈问题开展自查自验工作, (略) 级部门验收销号。二是严格落实调度核查通报机制,每季度将进展情况向区委、区政府通报。定期开展现场核查,确保所有反馈问题的办理情况详实、数据准确、整改到位、防止反弹。三是通过督促、现场核实等方式,压实中央、省环保督察投诉件牵头单位责任,强化配合督办单位配合意识,严格执行“街道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对照交办反馈问题整改措施要求开展整改工作核实,抓实问题办理。严格按照“一个问题、一名责任领导、一个牵头单位、一套整改措施、一抓到底”的要求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已完成)

四是构建联动机制不完备,对企业指导服务不够。生态局对街道工作监督多指导少,未与街道形成良好联动机制,依然以“单兵作战”方式开展环保监管工作。巡察组在走访过程中,部分企业反映希望生态局用“听得懂”的语言多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培训,指导企业规范生产。

整改进展:(1)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以图片、视频等方式开展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法,2023年10月至今共发布普法宣传12条次;(2)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发布生态环境类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共计3期14个典型案例;(3)研究推进2024年法制宣传工作,积极探索开展 (略) 络课堂。(4) (略) 场监管局、各街道办事处开展餐饮油烟联合执法,年内共计发放《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宣传手册》等宣传材料115份,对餐饮油烟净化、隔油设施等要求进行了细致讲解,宣传引导餐饮经营企业自觉履行义务,鼓励群众共同参与盘龙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已完成)

五是水环境源头治理有短板。2021年,金殿水库水质经生态局检测为劣五类水质。经相关部门整改后,水质恢复至五类。生态局以水质满足景观用水为由,未进一步对影响水质的化学需氧量和总磷量居高不下的问题向街道提出科学建议和指导,从源头杜绝污染。

整改进展:(1)加强水质监测及预警通报。密切关注主要污染指标浓度值变化,注重风险管控与防范,及时通报相关部门。经查,金殿水库2021年年均水质劣Ⅴ类,2022年年均水质Ⅴ类,2023年年均水质Ⅳ类,水环境质量已显著提升。(2)加强指导。我局已致函区水务局、双龙街道办事处,帮助分析金殿水库近3年水质状况,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要求加强金殿水库断面水质提升工作,并将金殿水库断面水质监测列为常态化工作,按月开展水质监测,及时预警预报,督促责任部门采取措施,确保金殿水库水质稳定。(已完成)

4.反馈问题指出:党组牵头管总意识不强,管理工作有“盲区”。党组对内管理不严谨不细致,部分工作推进缓慢,工作质效不凸显。

一是工作不积极不主动。2018年区政府下发《盘龙区土壤污染防治方案》后,昆明农药厂、长地埂先后发现土地污染问题,2022年1月,区委主要领导根据新出现的情况在区委全会上要求“细化完善全区土壤防治方案”,党组未主动研究,代拟完善方案。

整改进展:(1)2023年10月9日盘龙区人民办公室印发《盘龙区2023土壤、农业农村、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任务分解方案》,持续深化土壤污染防治与风险管控;(2)污染 (略) 农药厂两个地块成暂不开发,现处于持续风险管控中;督促长地埂五金器材厂地块责任人尽快完成第二阶段土壤块详细调查,并将督促通知抄送相关责任部门;(3)截止2023年12月针对污染地块进行监督检查12人次,并形成地块现场监管表。(已完成)

二是“争当排头兵”工作滞后。2020年生态局绩 (略) 第二,2021年因特色亮点不足, (略) 第八。党组未深挖问题根源,及时整改。2022年因系统录入不规范,绩效考核再 (略) 第八。党组寻标、对标、达标工作流于形式。

整改进展:分局积极挖掘项目申报、资金争取、固定资产投资入库、宣传报道等工作亮点,争取加分。加强日常工作调度,做好规定动作,11月28日,主要领导专题召开信息系统录工作会议,督促各类信息系统实时录入,并开展培训。采取走出去带进来的方式,到安宁分局分局进行学;(2)加强信用修复宣传,落实信用修复告知制度,督促执法人员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一并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3)协助企业办理信用修复工作,在微信公众 (略) 站公开信息修复指南及流程,对修复中存在困难的企业,积极指导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工作。截止目前,完成6家次。(4)每季度至少在党组会上专题研究一次营商环境工作。2023年第3季度已在党组会专题研究优化营商环境蓝天碧水净土森林覆盖率指数指标,通报了2023年二季度优化营商环境大竞赛蓝天碧水净土森林覆盖率指数指标考核得分情况和扣分项,同时研究三季度考核情况,预判可能扣分的事项。由我局召集相关责任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可能扣分事项进行提前沟通对接。(已完成)

二是部分工作落空。2022年3月,市生态局下发《关于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优化环境执法方式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十三条措施》,生态局未按文件规定,建立企业环保服务局长接待日制度,也未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主动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开展容错探索机制。

整改进展:(1)定期开展“企业环保服务局长接待日”工作,企业缴清罚款后下达信用修复告知书,主动帮扶企业进行企业信息依法披露、行政处罚信用修复,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 (略) 关于对违法行为实施容错机制的相关规定要求,分局正抓紧制定针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主动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开展容错探索机制的实施清单,待完善后及时发布。(基本完成)

三是主动服务企业不足。2022年4月,生态局组建四个工作组结对企业开展帮扶工作,但部分工作组在当年8月后未再开展此项工作,企业结对帮扶“虎头蛇尾”。生态局召开座谈会向企业进行法治宣传,了解企业诉求, (略) 生态局要求对受到重大处罚行政相对人实现回访全覆盖。

整改措施:(1)对《盘龙区2022年度环保重点帮扶项目清单》进行梳理,回访项目联系人,第四工作组涉及的8家项目暂未需要帮扶解决的问题;(2)已组织全体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进行重大处罚行政相对人回访制度培训学官”整治测评,40名参与测评人员有22人反映1人存在“躺平”问题,但局机关近3年对该人年底考核评定均为“称职”。

整改措施:(1)严格按照争当“实干家”、整治“太平官”工作方案,加强干部管理,突出重点人员管理。结合干部现实表现,对该干部评定上报了2、3季度“太平官”,将样按要求落实整治要求。(2)严格公务员考核,切实根据干部现实表现开展季度考核和年底考核,以实际工作水平和“太平官”评定考核等次,年底考核 (略) 局工作进度严格开展评定。(基本完成)

二是厉行节约意识不强。2019年至2022年,局机关以每次600元/次或800元/次的价格聘请速记员进行行政处罚听证会速记工作,共报销速记费7000元。巡 (略) 上速记软件仅为100-1000元不等,局机关在自身经费不足的情况下,未调整工作方式,减少不必要支出。

整改进展:严格落实《盘龙分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方案》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降低公务活动成本。调整行政处罚听证会记录方式,通过采用速记软件与工作人员记录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行政处罚听证会记录。(已完成)

三是生态局实验室管理机制不健全,日常管理不精细。巡察组现场走访发现,实验室冰箱内装有个人物品,高危化学试剂领用缺少分管领导和保管人签名,工作人员未穿防护服进行实验检测,实验用具未及时清理等问题(已自行整改)。经查验,实验室共有67项检测能力,但少部分项目未开展持证上岗,危险废物未设置单独存放空间,原子荧光光度计和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上所贴设备状态合格已过期。

整改进展:(1)实验室冰箱内装有个人物品、高危化学试剂领用缺少分管领导和保管人签名,工作人员未穿防护服进行实验检测,实验用具未及时清理,原子荧光光度计和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上所贴设备状态合格证已过期问题,已于当日立即整改,并要求所有监测人员养成良好工作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党建红”引领“生态绿”,实行6个“党建+”模式,党建“软实力”有效转化成助力作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硬支撑”。尤其是开展党建+生态建设以来,顺利通过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考评并获得推荐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在此基础上积极申报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厚植辖区生态文明底色;积极组织开展“无废细胞”创建工作,辖区金辰街道打造成为全省首个“无废街道”,明通小学(沣源校区)、东华幼儿园打造成为全省首个“无废校园”和“无废幼儿园”,新申报的1个街道和6所“无废校园”正在等待省级评审;联盟街道长青社区打 (略) 绿色低碳社区,在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2022年绿色低碳典型案例征集活动获选名单的公示》文件中,成功获选上榜,成为全国优秀、云南第一家综合性低碳社区及低碳示范点,不断提升盘龙“绿颜值”。(已完成)

二是工作进取不足,特色亮点不突出。2021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情况反馈意见指出“一机关一品牌支部一特色”创建和“寻标对标达标创标”工作推动缓慢,2022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情况反馈意见指出“党建红引领生态绿”党建品牌培育举措不细,党建品牌重形不重质。

整改进展:扎实推动“一机关一品牌支部一特色”创建和“寻标对标达标创标”工作。结合6个党建+的工作模式,进一步探索“党建红引领生态绿”党建品牌培育方式,从志愿服务、宣传、推先推优、环保督察整改、污染防治、执法、审批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培育“党建红引领生态绿”党建品牌。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 (略) 局机关先进党支部,各优秀分局党支部学,整改以来到安宁分局进行学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全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扎实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不断提升盘龙生态环境质量。

(二)严格抓好未完成问题的整改。突出局党组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的核心作用,持续深入学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论述,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坚决执行区委巡察整改要求,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对反馈意见深刻剖析、举一反三,确保每项措施都落实落地、每个问题都真改实改,确保整改效果,巩固整改成果。以整改问题为契机,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监管,实现整改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三)不断强化担当作为。紧紧抓住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这个核心,以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为抓手,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依法查处并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和准入制度,全力推进盘龙区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四)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坚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督促班子成员经常深入基层、沉到一线,深入了解企业和群众的诉求、热点和难点问题,帮助协调解决,加强业务指导,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深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专项治理,加大重点整治跟踪问效力度,坚持“6个党建+”的工作模式,以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五)从严从实加强队*建设。紧扣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总体要求,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作风,把依规依纪依法要求贯穿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团结一致、敢于担当,紧紧围绕干部队*思想素质、专业能力、纪律意识、综合素养,抓思想、抓作风、抓能力,努力打造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地生根。要层层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抵制各种腐败现象和歪风邪气,一体推进“三不”,严格落实廉政监督卡制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为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取得新成效提供坚强保障。



信息来源:http://**-03-29/*.shtml


经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16日至7月26日,区委第五巡 (略) 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开展了巡察,并于9月1 (略) 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党组进行了反馈。 (略) 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党组高度重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不回避、不遮掩,坚决整改、立行立改,切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反馈的四个方面6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5个,基本完成整改24个,未完成整改2个。

一、整改进展情况

(一)针对“树牢生态文明思想有缺位,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细致”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推进新时代生态环保工作高质量发展动力不足问题。党组对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的重要论述领悟不深,落实区委“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要求”谋划不足,监督监管有差距。

一是大气污染精细化防控不到位。2019年,全区轻度污染4天;2020年轻度污染1天;2021年轻度污染5天,2022年轻度污染2天,2023年1-4月轻度污染达7天。辖区大气优良率呈“过山车”态势,党组未深入查找自身存在不足,优化防控措施。

整改进展:(1)加强大气污染精细化防控,制定并下发了《2023年盘龙区春夏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2023年盘龙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迎接上级开展年终考核,并做好区级考核,争取空气质量持续向好。(2)根据上级空气质量7天预报,及时通报天气情况及扩散条件,启动空气质量预警,组织开展空气质量应急分级响应,精准下达调度指令。截至2023年12月13日共启动预警14次,其中橙色预警1次、黄色预警13次。(3)加强部门联动,协同大气污染防控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依据职责开展联防联控工作14次。根据时间要求结合我区站点实际与五华、官渡开展联防作业2次。(4)将大气污染防控工作列入局党组议事日程,今年以来共召开局党组会议26次,专题研究大气污染防控工作,针对辖区大气污染防控工作实际情况,提高防控工作的精准度。截至目前,盘龙区空气质量 (略) 前列。(基本完成)

二是保障群众饮用水质理念未树牢。2022年4月,松 (略) 水务局清淤工程施工导致水质超标,生态局未积极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健全防护措施。同年6月,因市水务局施工勘测,松华坝水质再次超标。

整改进展:(1)加强水质监测及预警通报。2023年,启动松华坝水源保护区水质调度工作机制1次,对于水质下降的断面及时通报给相关单位,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排查及原因分析,及时调度进展情况,督促落实整改措施。(2) (略) 松华坝管理处等相关部门沟通对接。 (略) 松华坝管理处请求加强松华坝水库水质保护工作沟通协调,要求其在库区实施治污清淤工程时,提前三个月向我局通报工程实施计划,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紧盯水质目标,确保达标向优。通过实施松华坝水源保护区各项保护措施,松华坝水源保护区各考核断面2023年年均水质全部达标。其中,1个国考断面,为松华坝水库坝口,年均水质II类;2个省考断面,为松华坝水库坝中和牧羊河高枧槽断面,年均水质均为II类; (略) 考断面,为松华坝水库和冷水河白邑桥断面,年均水质均为Ⅱ类。(已完成)

三是攻坚克难劲头不足。2019年至2020年,金汁河王大桥国考断面水质均保持三类水质,2021年9月该断面水质标准由四类升至三类后,党组未能保持良好势头,多措并举保持水质平稳,2021年断面水质考核不达标。

整改进展:(1)加强水质监测及预警通报。2023年,启动金汁河王大桥断面水质调度工作机制5次,对于水质波动的情况及时通报给相关单位,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排查及原因分析,及时调度进展情况,督促落实整改措施。(2)针对王大桥断面溶解氧超标的问题,积极寻求上级技术力量支持, (略) 生态环 (略) 对我区开展现场技术帮扶,指导帮助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开展整改工作。截止目前,金汁河王大桥断面溶解氧指标值显著提升,达III类考核标准。(3)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水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昆政办〔2023〕50号)中明确的水质考核断面和标准,盘龙区共有2个国考断面,分别是金汁河王大桥断面和松华坝坝口断面。2023年1-11月松华坝坝口和王大桥断面年均水质达标率100%。(已完成)

四是地下水污染防治落空。2019年盘龙区7个地下水水质监测点监督防治职能调整至生态局后,生态局以缺乏上级文件要求为由,每年仅组织一次对监测点的走访。2020年至 (略) 生态局对上述地点开展水质监测,发现存在不同程度的水质污染,生态局未积极采取措施,堵塞防控漏洞。

整改进展:(1) (略) 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梳理地下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部门职能职责。(2)2023年10月9日盘龙区人民办公室印发《盘龙区2023土壤、农业农村、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任务分解方案》,要求各相关单位认真抓好落实。(3)根据排查情况,盘龙区无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重点污染源。(4)截止2023年12月针对地下水国控点进行巡查70人次,国控点周边暂未发现超标工业企业及畜禽养殖单位。(已完成)

2.反馈问题指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意识树得不牢,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推脱。党组对如何推动解决群众长期投诉 (略) 不宽,工作主动性不够。

一是回应群众所想所急所需不到位。2019年至2023年7月,生态局共受理涉及污水、废气、噪声、渣土等信访举报*件,其中建筑噪声信访投诉件*件,占比70%,党组未针对噪声污染反复投诉的重点单位和项目加强研判,统筹相关部门集中施治,噪音投诉居高不下。

整改进展:(1)2023年共受理涉及污水、废气、噪声、渣土等各类环保投诉4583件,针对噪音投诉居高不下的情况, (略) 盘龙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梳理了群众集中、重复反映的噪声信访问题,报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 (略) 公安局盘龙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信访局等部门及街道相关工作负责人召开了“影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噪声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推进会”,围绕“切实解决环境噪声污染问题,提高辖区的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展开工作部署,建立长效联动机制。(2)根据《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管理局关于细化夜间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联合公安、城管、住建等部门年内开展建筑施工工地噪声联合执法整治行动11次,发现违反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已完成)

二是主动作为有欠缺。2018年至2023年7月,生态局先后收到金色大道金庐园居民反映小区附近调蓄池污水外溢、臭气扰民投诉件16件。生态局以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系滇池管理局、市排水公司负责为由进行转办,未正面回应臭气扰民问题。直至2023年7月13日,水务局牵头处理该问题后, (略) 开展执法监测。

整改进展:针对“金色大道金庐园居民反映小区附近调蓄池污水外溢、臭气扰民”问题,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已主动 (略) 说明现场调查处理情况,7月13日生 (略) 开展执法监测,监测报告显示未超标,生态环境局已将监测结果移交水务局处理(目前,调蓄池已停用),后续我局将加大联合执法力度,避免问题反弹、重复投诉情况出现。(已完成)

3.反馈问题指出:局党组协调各方不主动,未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党组对自身职能定位把握不准,以监督监测和执法管理作为自身主责主业,缺乏对全区相关部门统筹协调和科学指导,未形成多方协作的工作机制。

一是统筹全区生态质量考评缺位。2018年至2021年,全区生态质量考核保持平稳态势,生态局满足于已有成绩,未深入研究影响全区生态质量的短板、弱项,供区委区政府作为决策参考,也未对相关部门提出科学建议,协助优化工作流程。

整改进展:我局于2023年12月21日收到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度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结果的函》(云环函[2023]563号),盘龙区为“基本稳定”。根据该考核结果,我局将立即开展研判,并于2024年1月形成相关报告。(已完成)

二是职责定位有偏差。生态局未按照《盘龙区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要求,统筹推进全区防污治污工作。在具体工作中,将自身定位为“配合”部门,如,配合水务局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治理,弱化了自身监督管理的职责。

整改进展:(1)分局党组专题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督管理工作;(2) (略) 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要求,将会议精神传达至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及涉农街道办事处,督促落实相关要求,截止2023年12月转发文件8份,组织参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培训2次。(3)强化监督管理职责,截止2023年12月共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巡查检查34人次,向相关责任主体发送检查发现问题通报2份。(基本完成)

三是环保督察整改有“留白”。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向盘龙区反馈168件交办投诉件,区环督办作为整改统筹协调部门,对整改情况审核把关不严。有2件投诉件通过区级验收后, (略) 级验收时被指出仍存在违规事项界定不明确、 (略) 级审批材料等,要求延后验收。

整改进展:X2YN*、X2YN*已于12月10 (略) 级验收,下一步将严格按照中央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整改工作落实。一是强化对全区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已完成整改的反馈问题开展自查自验工作, (略) 级部门验收销号。二是严格落实调度核查通报机制,每季度将进展情况向区委、区政府通报。定期开展现场核查,确保所有反馈问题的办理情况详实、数据准确、整改到位、防止反弹。三是通过督促、现场核实等方式,压实中央、省环保督察投诉件牵头单位责任,强化配合督办单位配合意识,严格执行“街道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对照交办反馈问题整改措施要求开展整改工作核实,抓实问题办理。严格按照“一个问题、一名责任领导、一个牵头单位、一套整改措施、一抓到底”的要求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已完成)

四是构建联动机制不完备,对企业指导服务不够。生态局对街道工作监督多指导少,未与街道形成良好联动机制,依然以“单兵作战”方式开展环保监管工作。巡察组在走访过程中,部分企业反映希望生态局用“听得懂”的语言多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培训,指导企业规范生产。

整改进展:(1)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以图片、视频等方式开展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法,2023年10月至今共发布普法宣传12条次;(2)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发布生态环境类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共计3期14个典型案例;(3)研究推进2024年法制宣传工作,积极探索开展 (略) 络课堂。(4) (略) 场监管局、各街道办事处开展餐饮油烟联合执法,年内共计发放《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宣传手册》等宣传材料115份,对餐饮油烟净化、隔油设施等要求进行了细致讲解,宣传引导餐饮经营企业自觉履行义务,鼓励群众共同参与盘龙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已完成)

五是水环境源头治理有短板。2021年,金殿水库水质经生态局检测为劣五类水质。经相关部门整改后,水质恢复至五类。生态局以水质满足景观用水为由,未进一步对影响水质的化学需氧量和总磷量居高不下的问题向街道提出科学建议和指导,从源头杜绝污染。

整改进展:(1)加强水质监测及预警通报。密切关注主要污染指标浓度值变化,注重风险管控与防范,及时通报相关部门。经查,金殿水库2021年年均水质劣Ⅴ类,2022年年均水质Ⅴ类,2023年年均水质Ⅳ类,水环境质量已显著提升。(2)加强指导。我局已致函区水务局、双龙街道办事处,帮助分析金殿水库近3年水质状况,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要求加强金殿水库断面水质提升工作,并将金殿水库断面水质监测列为常态化工作,按月开展水质监测,及时预警预报,督促责任部门采取措施,确保金殿水库水质稳定。(已完成)

4.反馈问题指出:党组牵头管总意识不强,管理工作有“盲区”。党组对内管理不严谨不细致,部分工作推进缓慢,工作质效不凸显。

一是工作不积极不主动。2018年区政府下发《盘龙区土壤污染防治方案》后,昆明农药厂、长地埂先后发现土地污染问题,2022年1月,区委主要领导根据新出现的情况在区委全会上要求“细化完善全区土壤防治方案”,党组未主动研究,代拟完善方案。

整改进展:(1)2023年10月9日盘龙区人民办公室印发《盘龙区2023土壤、农业农村、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任务分解方案》,持续深化土壤污染防治与风险管控;(2)污染 (略) 农药厂两个地块成暂不开发,现处于持续风险管控中;督促长地埂五金器材厂地块责任人尽快完成第二阶段土壤块详细调查,并将督促通知抄送相关责任部门;(3)截止2023年12月针对污染地块进行监督检查12人次,并形成地块现场监管表。(已完成)

二是“争当排头兵”工作滞后。2020年生态局绩 (略) 第二,2021年因特色亮点不足, (略) 第八。党组未深挖问题根源,及时整改。2022年因系统录入不规范,绩效考核再 (略) 第八。党组寻标、对标、达标工作流于形式。

整改进展:分局积极挖掘项目申报、资金争取、固定资产投资入库、宣传报道等工作亮点,争取加分。加强日常工作调度,做好规定动作,11月28日,主要领导专题召开信息系统录工作会议,督促各类信息系统实时录入,并开展培训。采取走出去带进来的方式,到安宁分局分局进行学;(2)加强信用修复宣传,落实信用修复告知制度,督促执法人员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一并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3)协助企业办理信用修复工作,在微信公众 (略) 站公开信息修复指南及流程,对修复中存在困难的企业,积极指导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工作。截止目前,完成6家次。(4)每季度至少在党组会上专题研究一次营商环境工作。2023年第3季度已在党组会专题研究优化营商环境蓝天碧水净土森林覆盖率指数指标,通报了2023年二季度优化营商环境大竞赛蓝天碧水净土森林覆盖率指数指标考核得分情况和扣分项,同时研究三季度考核情况,预判可能扣分的事项。由我局召集相关责任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可能扣分事项进行提前沟通对接。(已完成)

二是部分工作落空。2022年3月,市生态局下发《关于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优化环境执法方式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十三条措施》,生态局未按文件规定,建立企业环保服务局长接待日制度,也未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主动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开展容错探索机制。

整改进展:(1)定期开展“企业环保服务局长接待日”工作,企业缴清罚款后下达信用修复告知书,主动帮扶企业进行企业信息依法披露、行政处罚信用修复,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 (略) 关于对违法行为实施容错机制的相关规定要求,分局正抓紧制定针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主动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开展容错探索机制的实施清单,待完善后及时发布。(基本完成)

三是主动服务企业不足。2022年4月,生态局组建四个工作组结对企业开展帮扶工作,但部分工作组在当年8月后未再开展此项工作,企业结对帮扶“虎头蛇尾”。生态局召开座谈会向企业进行法治宣传,了解企业诉求, (略) 生态局要求对受到重大处罚行政相对人实现回访全覆盖。

整改措施:(1)对《盘龙区2022年度环保重点帮扶项目清单》进行梳理,回访项目联系人,第四工作组涉及的8家项目暂未需要帮扶解决的问题;(2)已组织全体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进行重大处罚行政相对人回访制度培训学官”整治测评,40名参与测评人员有22人反映1人存在“躺平”问题,但局机关近3年对该人年底考核评定均为“称职”。

整改措施:(1)严格按照争当“实干家”、整治“太平官”工作方案,加强干部管理,突出重点人员管理。结合干部现实表现,对该干部评定上报了2、3季度“太平官”,将样按要求落实整治要求。(2)严格公务员考核,切实根据干部现实表现开展季度考核和年底考核,以实际工作水平和“太平官”评定考核等次,年底考核 (略) 局工作进度严格开展评定。(基本完成)

二是厉行节约意识不强。2019年至2022年,局机关以每次600元/次或800元/次的价格聘请速记员进行行政处罚听证会速记工作,共报销速记费7000元。巡 (略) 上速记软件仅为100-1000元不等,局机关在自身经费不足的情况下,未调整工作方式,减少不必要支出。

整改进展:严格落实《盘龙分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方案》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降低公务活动成本。调整行政处罚听证会记录方式,通过采用速记软件与工作人员记录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行政处罚听证会记录。(已完成)

三是生态局实验室管理机制不健全,日常管理不精细。巡察组现场走访发现,实验室冰箱内装有个人物品,高危化学试剂领用缺少分管领导和保管人签名,工作人员未穿防护服进行实验检测,实验用具未及时清理等问题(已自行整改)。经查验,实验室共有67项检测能力,但少部分项目未开展持证上岗,危险废物未设置单独存放空间,原子荧光光度计和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上所贴设备状态合格已过期。

整改进展:(1)实验室冰箱内装有个人物品、高危化学试剂领用缺少分管领导和保管人签名,工作人员未穿防护服进行实验检测,实验用具未及时清理,原子荧光光度计和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上所贴设备状态合格证已过期问题,已于当日立即整改,并要求所有监测人员养成良好工作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党建红”引领“生态绿”,实行6个“党建+”模式,党建“软实力”有效转化成助力作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硬支撑”。尤其是开展党建+生态建设以来,顺利通过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考评并获得推荐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在此基础上积极申报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厚植辖区生态文明底色;积极组织开展“无废细胞”创建工作,辖区金辰街道打造成为全省首个“无废街道”,明通小学(沣源校区)、东华幼儿园打造成为全省首个“无废校园”和“无废幼儿园”,新申报的1个街道和6所“无废校园”正在等待省级评审;联盟街道长青社区打 (略) 绿色低碳社区,在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2022年绿色低碳典型案例征集活动获选名单的公示》文件中,成功获选上榜,成为全国优秀、云南第一家综合性低碳社区及低碳示范点,不断提升盘龙“绿颜值”。(已完成)

二是工作进取不足,特色亮点不突出。2021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情况反馈意见指出“一机关一品牌支部一特色”创建和“寻标对标达标创标”工作推动缓慢,2022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情况反馈意见指出“党建红引领生态绿”党建品牌培育举措不细,党建品牌重形不重质。

整改进展:扎实推动“一机关一品牌支部一特色”创建和“寻标对标达标创标”工作。结合6个党建+的工作模式,进一步探索“党建红引领生态绿”党建品牌培育方式,从志愿服务、宣传、推先推优、环保督察整改、污染防治、执法、审批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培育“党建红引领生态绿”党建品牌。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 (略) 局机关先进党支部,各优秀分局党支部学,整改以来到安宁分局进行学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全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扎实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不断提升盘龙生态环境质量。

(二)严格抓好未完成问题的整改。突出局党组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的核心作用,持续深入学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论述,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坚决执行区委巡察整改要求,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对反馈意见深刻剖析、举一反三,确保每项措施都落实落地、每个问题都真改实改,确保整改效果,巩固整改成果。以整改问题为契机,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监管,实现整改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三)不断强化担当作为。紧紧抓住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这个核心,以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为抓手,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依法查处并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和准入制度,全力推进盘龙区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四)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坚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督促班子成员经常深入基层、沉到一线,深入了解企业和群众的诉求、热点和难点问题,帮助协调解决,加强业务指导,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深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专项治理,加大重点整治跟踪问效力度,坚持“6个党建+”的工作模式,以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五)从严从实加强队*建设。紧扣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总体要求,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作风,把依规依纪依法要求贯穿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团结一致、敢于担当,紧紧围绕干部队*思想素质、专业能力、纪律意识、综合素养,抓思想、抓作风、抓能力,努力打造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地生根。要层层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抵制各种腐败现象和歪风邪气,一体推进“三不”,严格落实廉政监督卡制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为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取得新成效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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