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庄浪县2024年中医中药产业链实施项目的公示
关于庄浪县2024年中医中药产业链实施项目的公示
根据中共庄浪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庄浪县2024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现将庄浪县2024年中医中药产业链实施项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
1.项目名称: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
2.项目类别:中药材种植类
3.建设性质:新建
(二)中药材育苗基地建设补助项目
1.项目名称:中药材育苗基地建设补助项目
2.项目类别:中药材种植类
3.建设性质:新建
(三)中药材风干晾晒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1.项目名称:中药材风干晾晒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2.项目类别: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类
3.建设性质:新建
(四)关山中药材饮片生产线建设奖补及设施配备项目
1.项目名称:关山中药材饮片生产线建设奖补及设施配备项目
2.项目类别:产品加工类
3.建设性质:新建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
在水洛镇等14个乡镇建设大黄等中药材基地共*亩。
(二)中药材育苗基地建设补助项目
在通化镇建设大黄等中药材育苗基地共1000亩。
(三)中药材风干晾晒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在水洛镇、南湖镇、杨河乡3个乡镇各建设日光+风干晾晒厂2800平米、阳光棚150平米、暂存间80平米的晒场1处,共3处,总建筑面积9090平方米。
(四)关山中药材饮片生产线建设奖补及设施配备项目
在韩店镇西部片区新建中药材晾晒棚一处4600平方米,并配套晾药架等附属设施,配备中药材冷库设备20套,配套建成排水渠750米, (略) 及土地平整等附属设施。
三、项目资金与来源
(一)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
项目总投资*元,资金全部来源于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二)中药材育苗基地建设补助项目
项目总投资*元,资金全部来源于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三)中药材风干晾晒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项目总投资*元,资金全部来源于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四)关山中药材饮片生产线建设奖补及设施配备项目
项目总投资*元,资金全部来源于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四、实施期限
项目建设期为1年。(2024年1月-2024年12月)
五、效益分析
项目建成后可吸纳带动乡镇群众发展中药材种植,企业通过回收群众的种植成果,吸纳老百姓务工,提高群众发展产业致富的信心,获得更高的幸福指数。
六、责任单位
项目责任单位:庄浪县卫健局。
项目实施单位:水洛镇人民政府、岳堡镇人民政府、韩店镇人民政府、郑河乡人民政府、盘安镇人民政府、良邑镇人民政府、永宁镇人民政府、通化镇人民政府、南湖镇人民政府、杨河乡人民政府、赵墩乡人民政府、大庄镇人民政府、卧龙镇人民政府、柳梁镇人民政府。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12日(共15天)
监督电话:0933-*
公示单位:庄浪县卫生健康局
根据中共庄浪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庄浪县2024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现将庄浪县2024年中医中药产业链实施项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
1.项目名称: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
2.项目类别:中药材种植类
3.建设性质:新建
(二)中药材育苗基地建设补助项目
1.项目名称:中药材育苗基地建设补助项目
2.项目类别:中药材种植类
3.建设性质:新建
(三)中药材风干晾晒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1.项目名称:中药材风干晾晒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2.项目类别: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类
3.建设性质:新建
(四)关山中药材饮片生产线建设奖补及设施配备项目
1.项目名称:关山中药材饮片生产线建设奖补及设施配备项目
2.项目类别:产品加工类
3.建设性质:新建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
在水洛镇等14个乡镇建设大黄等中药材基地共*亩。
(二)中药材育苗基地建设补助项目
在通化镇建设大黄等中药材育苗基地共1000亩。
(三)中药材风干晾晒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在水洛镇、南湖镇、杨河乡3个乡镇各建设日光+风干晾晒厂2800平米、阳光棚150平米、暂存间80平米的晒场1处,共3处,总建筑面积9090平方米。
(四)关山中药材饮片生产线建设奖补及设施配备项目
在韩店镇西部片区新建中药材晾晒棚一处4600平方米,并配套晾药架等附属设施,配备中药材冷库设备20套,配套建成排水渠750米, (略) 及土地平整等附属设施。
三、项目资金与来源
(一)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
项目总投资*元,资金全部来源于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二)中药材育苗基地建设补助项目
项目总投资*元,资金全部来源于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三)中药材风干晾晒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项目总投资*元,资金全部来源于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四)关山中药材饮片生产线建设奖补及设施配备项目
项目总投资*元,资金全部来源于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四、实施期限
项目建设期为1年。(2024年1月-2024年12月)
五、效益分析
项目建成后可吸纳带动乡镇群众发展中药材种植,企业通过回收群众的种植成果,吸纳老百姓务工,提高群众发展产业致富的信心,获得更高的幸福指数。
六、责任单位
项目责任单位:庄浪县卫健局。
项目实施单位:水洛镇人民政府、岳堡镇人民政府、韩店镇人民政府、郑河乡人民政府、盘安镇人民政府、良邑镇人民政府、永宁镇人民政府、通化镇人民政府、南湖镇人民政府、杨河乡人民政府、赵墩乡人民政府、大庄镇人民政府、卧龙镇人民政府、柳梁镇人民政府。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12日(共15天)
监督电话:0933-*
公示单位:庄浪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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