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略) 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潮阳自然资出让告〔2024〕2号
(略) 潮阳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号 | 宗地面积 | *.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海门镇湖边股份经济联合社城山仔洋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3.5 | 建筑密度(%) | ≥30 |
绿地率(%) | ≤20 | 建筑限高 | ≤40米 | ||
主要用途: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 | |||||
明细用途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 | *.4平方米 | ||||
一类工业用地兼容仓储用地 | *.5平方米 | ||||
投资强度 | ≥6000元/平方米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 备案号 | *BA0002 *BA0003 |
现状土地条件 | 净地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4月18日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4年4月30日15时00分 | ||
备注 | 1、本次挂牌 (略) 上挂牌出让方式; 2、宗地实用面积*.9平方米(折合121.998亩,其中:1-25地块为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61.817亩;1-26地块为一类工业用地兼容仓储用地60.181亩); 3、宗地具体规划条件详见《挂牌出让地块规划条件》。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与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买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然人、其他组织和在潮阳区外注册的法人申请参加竞买的,应当以“ (略) (注册地在潮阳区)”方式申请〕。
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29日到广 (略) ( (略) )http://**-portal/#/*/index/,点击“土地矿业”浏览、 (略) 上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9日到广 (略) ( (略) )http://**-portal/#/*/index/点击“交易系统”, (略) (略) http://**:3280/TPBidder [竞买申请人必须先到广 (略) http://**注册 “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账号”(详见广 (略) ( (略) )>服务指南>资料下载>《 (略) (略) 入库手册V1.0》)],点击“项目公告>土地交易”进入具体地块向我局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达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16时00分。 (略) (略) 在确认竞买保证金按时足额到账后自动赋予竞买申请人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 (略) (略) http://**:3280/TPBidder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9时00分至2024年4月30日15时00分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 (略) 上挂牌出让,若转入现场竞价, (略) 上限时竞价方式。
(二) (略) 上挂牌出让地块不设底价。
(三)特别说明:
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后,投建的项目建设用地容积率,若因生产工艺流程、地块形态等特殊要求,需要进行高密度、低容积率厂房开发建设,申请调低容积率的,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工业用地容积率管理意见的函》(汕自然资函〔2022〕59号)相关规定执行;未尽其他事项应按照《宗地编号列*号国有建设用地项目发展协议》的有关要求执行。
(四)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宗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发布〈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72号)和《宗地编号列*号国有建设用地项目发展协议》的要求,投资强度应不低于6000元/平方米(*元/公顷)。
宗地开、竣工时间按《宗地编号列*号国有建设用地项目发展协议》的约定执行。
(五)竞得人应在土地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 (略) 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将全部成交款在竞价成交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全额按规定缴入国家金库潮阳区支库。
(六) (略) 上挂牌出让地块 (略) 场网站http://**、广东省自 (略) 站http://**、广 (略) ( (略) )http://**-portal/#/*/index/、 (略) 潮阳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http://**、汕头日报进行公告。
(七) (略) 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缴交方式详见《 (略) 自然 (略) 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交易规则》和《 (略) (略) 土矿交易竞价操作手册V1.3(竞买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略) 潮阳区棉新大道北116号三楼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754)*
开户单位: (略) (略) 潮阳分中心
开户行: (略) (略) 上获取
帐号: (略) (略) 上获取
(略) 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
2024年3月29日
宗地编号列*号国有建设用地
项目发展协议
*方: (略) 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下称*方)
*方:(下称*方)
为充分发挥我区海洋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水产品加工业, (略) 场,促进外贸出口增长,参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7〕2号)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使用项目建设用地,*、*双方就*方依法竞得位于潮阳区海门镇湖边股份经济联合社城山仔洋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项目建设用地的使用、建设、发展等内容签订本《项目发展协议》,本《项目发展协议》作为上述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件。协议内容如下:
一、*方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通过参加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活动,依法竞得位于潮阳区海门镇湖边股份经济联合社城山仔洋宗地编号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用地面积*.9平方米(合121.998亩),其中:1-25地块实用地面积为*.4平方米(合61.817亩);1-26地块实用地面积为*.5平方米(合60.181亩)。用地性质:1-25地块为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1-26地块为一类工业用地兼容仓储用地。
二、*方投资的项目要保证严格执行潮阳区产业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方竞得潮阳区海门镇湖边股份经济联合社城山仔洋的国有建设用地,按有关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三、项目定位。*方竞得潮阳区海门镇湖边股份经济联合社城山仔洋的国有建设用地,工业用地必须用于建设《 (略) 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22年本)》中所列的水产品加工项目;物流仓储用地必须用于建设《 (略) 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22年本)》中所列的现代物流项目。
四、建设要求及投资总额。
(一)规划设计条件要求。*方投建的项目建设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控制指标应按照《潮阳 (略) 东路东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参照《 (略) 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略) 人民政府令第182号)执行,其中1-25地块规划技术指标要求:容积率:≥3.5,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9平方米;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用地内可建设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等(对周边居住、公共环境有影响或者污染的工业不得建设小型商业、宿舍)非生产性用房的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净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计容总建筑面积的20%。1-26地块规划技术指标要求:容积率:≥3.5,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75平方米;建筑密度:≥30%,≤60%;绿地率:>10%,≤20%;用地内可建设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等非生产性用房的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净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计容总建筑面积的20%。*方投建的项目建设用地容积率,若因生产工艺流程、地块形态等特殊要求,需要进行高密度、低容积率厂房开发建设,申请调低容积率的,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工业用地容积率管理意见的函》(汕自然资函[2022] 59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投资总额。根据国土资源部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区实际,本项目的投资强度必须达到每亩人民币*元以上,项目总投资达到4.88亿元以上。
(三)产出效益。项目建成后,一年内(从投产后的第二个月起算)年创产值(营业收入)需达到7.32亿元以上。
(四)节能审查。按国家、省的有关规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达1000吨标准煤,或年电力消费量达*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必须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五)环保指标。坚决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保设施建设“三同时”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等多项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用地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同步依法报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工建设。
五、*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然人、其他组织和在潮阳区外注册的法人申请参加竞买的,应当以“ (略) (注册地在潮阳区)”方式申请]。
六、依法纳税。项目投产后第二年起(从投产后的第十三个月起算)企业每年纳税总额需达到*元。其中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税收要求:企业每年纳税总额需达到1545.*元以上, 税收强度达到*元/亩以上;一类工业用地兼容仓储用地税收要求:企业每年纳税总额需达到1504.*元以上, 税收强度达到*元/亩以上。如因政策调整、疫情因素、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企业发展受阻纳税总额减少,或国家相关税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变化,导致纳税总额出现大幅度增减,双方可依据新政策重新核定纳税额度要求。
七、项目扶持。为支持项目发展,*方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前提下,主动为*方提供相应的国家、省、市政策扶持。如项目符合《 (略) 招商引资重点产业项目奖励办法》(汕府〔2020〕27号)的奖励范围,*方协助*方按规定申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发展、贷款贴息等方面及其它相关奖励。
八、*方义务。为推动项目的建设,*方牵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和海门镇人民政府按照企业投资项目“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给予*方申请材料进行一站式受理、快速审批的扶持服务措施。
九、开、竣工时间。*方自土地出让移交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投产。
十、*方应在开工前向区发展改革局申报办理基建投资项目备案手续和节能审查。
十一、*方应在竞得土地后(签订出让合同前)7个工作日内与*方签订本项目发展协议,本协议作为*方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有效附件。
十二、违约责任。
(一)履行协议监管的要求,*方承诺履行本协议约定的项目用地、投资建设、产出效益及纳税总额的要求。按年度核算纳税总额,除政策调整、疫情因素、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企业发展受阻纳税总额减少,或国家相关税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变化导致纳税总额出现大幅减少的情形外,*方正常经营而未能达到本协议约定的纳税额要求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金额按未达标的纳税差额计算,在该考核年次年支付给区财政部门。
(二)按照《 (略) 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的规定,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由区自然资源分局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
(三)参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7〕2号)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要求,区自然资源分局将企业在土地出让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并向社会公布, (略) 推送到省公共 (略) 上公开发布,依法限制严重失信企 (略) 场交易有关活动。
十三、由*方牵头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分局、生态环境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税务局等部门和海门镇人民政府跟踪、监管项目建设要求、投资总额、建设进度、产出效益、纳税总额等情况,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项目建设要求、投资总额、建设进度、产出效益、纳税总额达不到约定要求的,各相关部门应按职能分工依法依约进行处置。
十四、项目投产后监管期为五年。
十五、本协议经*、*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一式点击查看>>份,*、*双方各执*份,其余送有关部门备查,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方: (略) 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 *方: |
代表人: | 代表人: |
联系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潮阳区党政办公大楼 | 通讯地址: |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略) 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潮阳自然资出让告〔2024〕2号
(略) 潮阳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号 | 宗地面积 | *.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海门镇湖边股份经济联合社城山仔洋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3.5 | 建筑密度(%) | ≥30 |
绿地率(%) | ≤20 | 建筑限高 | ≤40米 | ||
主要用途: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 | |||||
明细用途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 | *.4平方米 | ||||
一类工业用地兼容仓储用地 | *.5平方米 | ||||
投资强度 | ≥6000元/平方米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 备案号 | *BA0002 *BA0003 |
现状土地条件 | 净地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4月18日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4年4月30日15时00分 | ||
备注 | 1、本次挂牌 (略) 上挂牌出让方式; 2、宗地实用面积*.9平方米(折合121.998亩,其中:1-25地块为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61.817亩;1-26地块为一类工业用地兼容仓储用地60.181亩); 3、宗地具体规划条件详见《挂牌出让地块规划条件》。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与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买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然人、其他组织和在潮阳区外注册的法人申请参加竞买的,应当以“ (略) (注册地在潮阳区)”方式申请〕。
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29日到广 (略) ( (略) )http://**-portal/#/*/index/,点击“土地矿业”浏览、 (略) 上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9日到广 (略) ( (略) )http://**-portal/#/*/index/点击“交易系统”, (略) (略) http://**:3280/TPBidder [竞买申请人必须先到广 (略) http://**注册 “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账号”(详见广 (略) ( (略) )>服务指南>资料下载>《 (略) (略) 入库手册V1.0》)],点击“项目公告>土地交易”进入具体地块向我局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达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16时00分。 (略) (略) 在确认竞买保证金按时足额到账后自动赋予竞买申请人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 (略) (略) http://**:3280/TPBidder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9时00分至2024年4月30日15时00分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 (略) 上挂牌出让,若转入现场竞价, (略) 上限时竞价方式。
(二) (略) 上挂牌出让地块不设底价。
(三)特别说明:
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后,投建的项目建设用地容积率,若因生产工艺流程、地块形态等特殊要求,需要进行高密度、低容积率厂房开发建设,申请调低容积率的,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工业用地容积率管理意见的函》(汕自然资函〔2022〕59号)相关规定执行;未尽其他事项应按照《宗地编号列*号国有建设用地项目发展协议》的有关要求执行。
(四)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宗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发布〈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72号)和《宗地编号列*号国有建设用地项目发展协议》的要求,投资强度应不低于6000元/平方米(*元/公顷)。
宗地开、竣工时间按《宗地编号列*号国有建设用地项目发展协议》的约定执行。
(五)竞得人应在土地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 (略) 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将全部成交款在竞价成交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全额按规定缴入国家金库潮阳区支库。
(六) (略) 上挂牌出让地块 (略) 场网站http://**、广东省自 (略) 站http://**、广 (略) ( (略) )http://**-portal/#/*/index/、 (略) 潮阳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http://**、汕头日报进行公告。
(七) (略) 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缴交方式详见《 (略) 自然 (略) 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交易规则》和《 (略) (略) 土矿交易竞价操作手册V1.3(竞买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略) 潮阳区棉新大道北116号三楼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754)*
开户单位: (略) (略) 潮阳分中心
开户行: (略) (略) 上获取
帐号: (略) (略) 上获取
(略) 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
2024年3月29日
宗地编号列*号国有建设用地
项目发展协议
*方: (略) 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下称*方)
*方:(下称*方)
为充分发挥我区海洋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水产品加工业, (略) 场,促进外贸出口增长,参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7〕2号)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使用项目建设用地,*、*双方就*方依法竞得位于潮阳区海门镇湖边股份经济联合社城山仔洋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项目建设用地的使用、建设、发展等内容签订本《项目发展协议》,本《项目发展协议》作为上述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件。协议内容如下:
一、*方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通过参加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活动,依法竞得位于潮阳区海门镇湖边股份经济联合社城山仔洋宗地编号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用地面积*.9平方米(合121.998亩),其中:1-25地块实用地面积为*.4平方米(合61.817亩);1-26地块实用地面积为*.5平方米(合60.181亩)。用地性质:1-25地块为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1-26地块为一类工业用地兼容仓储用地。
二、*方投资的项目要保证严格执行潮阳区产业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方竞得潮阳区海门镇湖边股份经济联合社城山仔洋的国有建设用地,按有关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三、项目定位。*方竞得潮阳区海门镇湖边股份经济联合社城山仔洋的国有建设用地,工业用地必须用于建设《 (略) 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22年本)》中所列的水产品加工项目;物流仓储用地必须用于建设《 (略) 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22年本)》中所列的现代物流项目。
四、建设要求及投资总额。
(一)规划设计条件要求。*方投建的项目建设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控制指标应按照《潮阳 (略) 东路东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参照《 (略) 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略) 人民政府令第182号)执行,其中1-25地块规划技术指标要求:容积率:≥3.5,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9平方米;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用地内可建设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等(对周边居住、公共环境有影响或者污染的工业不得建设小型商业、宿舍)非生产性用房的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净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计容总建筑面积的20%。1-26地块规划技术指标要求:容积率:≥3.5,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75平方米;建筑密度:≥30%,≤60%;绿地率:>10%,≤20%;用地内可建设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等非生产性用房的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净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计容总建筑面积的20%。*方投建的项目建设用地容积率,若因生产工艺流程、地块形态等特殊要求,需要进行高密度、低容积率厂房开发建设,申请调低容积率的,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工业用地容积率管理意见的函》(汕自然资函[2022] 59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投资总额。根据国土资源部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区实际,本项目的投资强度必须达到每亩人民币*元以上,项目总投资达到4.88亿元以上。
(三)产出效益。项目建成后,一年内(从投产后的第二个月起算)年创产值(营业收入)需达到7.32亿元以上。
(四)节能审查。按国家、省的有关规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达1000吨标准煤,或年电力消费量达*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必须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五)环保指标。坚决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保设施建设“三同时”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等多项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用地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同步依法报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工建设。
五、*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然人、其他组织和在潮阳区外注册的法人申请参加竞买的,应当以“ (略) (注册地在潮阳区)”方式申请]。
六、依法纳税。项目投产后第二年起(从投产后的第十三个月起算)企业每年纳税总额需达到*元。其中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税收要求:企业每年纳税总额需达到1545.*元以上, 税收强度达到*元/亩以上;一类工业用地兼容仓储用地税收要求:企业每年纳税总额需达到1504.*元以上, 税收强度达到*元/亩以上。如因政策调整、疫情因素、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企业发展受阻纳税总额减少,或国家相关税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变化,导致纳税总额出现大幅度增减,双方可依据新政策重新核定纳税额度要求。
七、项目扶持。为支持项目发展,*方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前提下,主动为*方提供相应的国家、省、市政策扶持。如项目符合《 (略) 招商引资重点产业项目奖励办法》(汕府〔2020〕27号)的奖励范围,*方协助*方按规定申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发展、贷款贴息等方面及其它相关奖励。
八、*方义务。为推动项目的建设,*方牵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和海门镇人民政府按照企业投资项目“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给予*方申请材料进行一站式受理、快速审批的扶持服务措施。
九、开、竣工时间。*方自土地出让移交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投产。
十、*方应在开工前向区发展改革局申报办理基建投资项目备案手续和节能审查。
十一、*方应在竞得土地后(签订出让合同前)7个工作日内与*方签订本项目发展协议,本协议作为*方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有效附件。
十二、违约责任。
(一)履行协议监管的要求,*方承诺履行本协议约定的项目用地、投资建设、产出效益及纳税总额的要求。按年度核算纳税总额,除政策调整、疫情因素、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企业发展受阻纳税总额减少,或国家相关税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变化导致纳税总额出现大幅减少的情形外,*方正常经营而未能达到本协议约定的纳税额要求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金额按未达标的纳税差额计算,在该考核年次年支付给区财政部门。
(二)按照《 (略) 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的规定,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由区自然资源分局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
(三)参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7〕2号)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要求,区自然资源分局将企业在土地出让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并向社会公布, (略) 推送到省公共 (略) 上公开发布,依法限制严重失信企 (略) 场交易有关活动。
十三、由*方牵头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分局、生态环境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税务局等部门和海门镇人民政府跟踪、监管项目建设要求、投资总额、建设进度、产出效益、纳税总额等情况,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项目建设要求、投资总额、建设进度、产出效益、纳税总额达不到约定要求的,各相关部门应按职能分工依法依约进行处置。
十四、项目投产后监管期为五年。
十五、本协议经*、*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一式点击查看>>份,*、*双方各执*份,其余送有关部门备查,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方: (略) 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 *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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