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峡乌兰察布商都县源网荷储一体化绿色供电工业园区示范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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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峡乌兰察布商都县源网荷储一体化绿色供电工业园区示范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3月28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8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4-*

通讯地址: (略) 集宁新 (略) 政务服务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三峡乌兰察布 (略) 荷储一体化绿色供电工业园区示范项目

内蒙 (略) 商都县

三 (略)

内蒙古 (略)

本项目风电场工程总规模504MW,共装设9台6MW和72台6.25MW的风电机组,配套建设电化学储能系统。

(一)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维持区域生态系统稳定性、完整性及生物多样性。优 (略) 、风场风机走向、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扰动和破坏,并按照“永临结合”“施检同用”的方式,及时进行生态植被恢复。按照“边施工、边恢复”的原则,做好表层腐殖土的堆存管理,及时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植被恢复,确保施工结束与生态恢复同步完成。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易起尘物料密闭运输, (略) 定时洒水,开挖土石方集中堆存,苫盖抑尘,施工期各项大气污染物要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有关浓度限值要求。

(三)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废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四)强化噪声控制。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距离防护、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等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加强运营期噪声防治管控,严格执行风力发电机组噪声防护距离,按照《报告书》要求做好运营期各类噪声源降噪措施,确保营运期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沉淀 (略) 抑尘;机械冲洗废水收集、沉淀处理达标后回用作机械 (略) 洒水;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标准要求后排入储水池,冬储夏灌,不外排。

2

三峡乌兰察布 (略) 荷储一体化绿色供电工业园区示范项目

内蒙 (略) 化德县

三 (略)

内蒙古 (略)

本项目风电场工程总规模496MW,共装设5台6.7MW和74台6.25MW的风电机组,配套建设电化学储能系统.

(一)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维持区域生态系统稳定性、完整性及生物多样性。优 (略) 、风场风机走向、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扰动和破坏,并按照“永临结合”“施检同用”的方式,及时进行生态植被恢复。按照“边施工、边恢复”的原则,做好表层腐殖土的堆存管理,及时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植被恢复,确保施工结束与生态恢复同步完成。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易起尘物料密闭运输, (略) 定时洒水,开挖土石方集中堆存,苫盖抑尘,施工期各项大气污染物要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有关浓度限值要求。

(三)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废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四)强化噪声控制。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距离防护、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等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加强运营期噪声防治管控,严格执行风力发电机组噪声防护距离,按照《报告书》要求做好运营期各类噪声源降噪措施,确保营运期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沉淀 (略) 抑尘;机械冲洗废水收集、沉淀处理达标后回用作机械 (略) 洒水;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标准要求后排入储水池,冬储夏灌,不外排。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3月28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8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4-*

通讯地址: (略) 集宁新 (略) 政务服务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三峡乌兰察布 (略) 荷储一体化绿色供电工业园区示范项目

内蒙 (略) 商都县

三 (略)

内蒙古 (略)

本项目风电场工程总规模504MW,共装设9台6MW和72台6.25MW的风电机组,配套建设电化学储能系统。

(一)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维持区域生态系统稳定性、完整性及生物多样性。优 (略) 、风场风机走向、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扰动和破坏,并按照“永临结合”“施检同用”的方式,及时进行生态植被恢复。按照“边施工、边恢复”的原则,做好表层腐殖土的堆存管理,及时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植被恢复,确保施工结束与生态恢复同步完成。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易起尘物料密闭运输, (略) 定时洒水,开挖土石方集中堆存,苫盖抑尘,施工期各项大气污染物要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有关浓度限值要求。

(三)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废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四)强化噪声控制。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距离防护、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等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加强运营期噪声防治管控,严格执行风力发电机组噪声防护距离,按照《报告书》要求做好运营期各类噪声源降噪措施,确保营运期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沉淀 (略) 抑尘;机械冲洗废水收集、沉淀处理达标后回用作机械 (略) 洒水;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标准要求后排入储水池,冬储夏灌,不外排。

2

三峡乌兰察布 (略) 荷储一体化绿色供电工业园区示范项目

内蒙 (略) 化德县

三 (略)

内蒙古 (略)

本项目风电场工程总规模496MW,共装设5台6.7MW和74台6.25MW的风电机组,配套建设电化学储能系统.

(一)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维持区域生态系统稳定性、完整性及生物多样性。优 (略) 、风场风机走向、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扰动和破坏,并按照“永临结合”“施检同用”的方式,及时进行生态植被恢复。按照“边施工、边恢复”的原则,做好表层腐殖土的堆存管理,及时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植被恢复,确保施工结束与生态恢复同步完成。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易起尘物料密闭运输, (略) 定时洒水,开挖土石方集中堆存,苫盖抑尘,施工期各项大气污染物要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有关浓度限值要求。

(三)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废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四)强化噪声控制。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距离防护、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等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加强运营期噪声防治管控,严格执行风力发电机组噪声防护距离,按照《报告书》要求做好运营期各类噪声源降噪措施,确保营运期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沉淀 (略) 抑尘;机械冲洗废水收集、沉淀处理达标后回用作机械 (略) 洒水;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标准要求后排入储水池,冬储夏灌,不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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