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济纳旗2023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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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济纳旗2023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额济纳旗2023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

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下达关于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农〔2023〕627号)文件和《关于印发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等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科发〔2023〕421号)和《阿拉善盟2023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阿农牧发〔2023〕15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旗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围绕全旗“三农三牧”领重点工作,落实好人员培训、集成示范、指导服务等任务,充分发挥补助项目强队*、推技术、带小农的基础支撑作用,广泛集聚资源壮大农技队*,激发人员活力提升服务效能,为推动全旗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年度目标

1.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人员在岗率超过90%,每个基层农技人员指导服务农牧业科技示范主体不少于3个,对每个农牧业科技示范主体上门指导服务次数不少于5次,进村入户开展指导服务时间不少于100个工作日;农牧科技示范主体抽样满意度超过95%,农牧业技术推广公共服务对象抽样满意度超过70%。

2.遴选、发布、推广符合本地区主导特色产业发展需求,质量安全、节本增效、生态环保的优质绿色高效技术,并广泛应用于农牧业生产,农牧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

3.建设2个长期稳定的农牧科技实验示范基地,每个基地试验示范2项以上先进适用技术模式,开展2次以上观摩培训活动,使其成为集示范展示、技术指导、农牧民培训等多功能、综合性的农牧业技术示范服务平台。

4.全旗农技人员普遍应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学习交流和业务指导,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比例超过90%,农技人员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的比例超过80%,补助项目实现技术服务网络化、推广服务信息化、绩效考核电子化。

5.不少于1/3以上的编制内基层农技人员接受5天以上脱产业务培训,其中异地培训(出旗县)人数不低于培训人员总数的60%,全旗共完成40人的培训任务。

6、要求各项目旗全面落实农技员特聘计划,培育3名知识全面、技能过硬、服务优良、热爱农村、助力脱贫攻坚特聘农技员骨干人才。

三、补助内容和实施期限

(一)补助内容

1、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补助。主要包括基层农牧业技术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补助,聘请专家团队,开展“特聘计划”,向大学生到苏木镇、嘎查村从事农技推广服务工作给予补助,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农技推广。

2、农牧业科技示范补助。包括对现代农牧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的补助;对农牧业科技示范主体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进行补助;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推广服务补助。

3、农技人员能力提升补助。支持农技人员进行知识更新,包括参加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养、异地研修、集中培训和现场实训等教材、场地、差旅、食宿、交通等培训有关费用。

(二)实施期限

2023年,中央财政补助额济纳旗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补助项目资金77万元。实施时间为2023年8月-2024年6月。

四、重点任务

(一)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允许基层农技人员为家庭农牧场、合作社、农牧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提供技术承包、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等形式的增值服务并获取合理报酬。可以通过派驻人员、共建平台、合署办公等方式,推动公益性推广机构与经营性服务组织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公开招标、定向委托等方式,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可量化、易监管的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

(二)提高农技推广队*素质能力。选拔学历水平和专业技术能符合岗位职责要求的人员进入基层农技队*开展分级分类的培训。从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高知名度和专业技术权威的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在职人员中遴选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脱产业务培训班进行进修深造。支持基层农技推广队*中非专业和低学历人员,通过在职研修等方式进行学历提升教育。

(三)打造农牧业科技示范展示样板。围绕优势农畜产品和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在现有基地的基础上,通过自建、租用、合作等方式,建设扩大长期稳定的农牧业科技示范基地,依托基地开展集成示范、推广应用、教育培训等为一体的农牧业优质绿色高效技术的展示窗口和辐射源、基层农技人员开展指导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规范农牧业科技示范基地运行管理,明确年度任务和考核指标,签订技术示范协议,统一竖立“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标明内容、技术负责人、实施单位等信息。

(四)大力示范推广先进绿色高效的主推技术。结合本地区农牧业主导产业和农牧业生产经营者的技术需求,遴选推介本地区年度农牧业主推技术。推广至少1项符合本地区要求的优质绿色高效技术模式,在技术模式适宜推广范围内,构建“专家+农技人员+示范基地+示范主体+辐射带动户”的链式推广服务模式,实现主推技术精准进村入户到田,提高农牧业主推技术到位率。

(五)完善农牧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培育机制。立足我旗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遴选生产经营能力较强、有示范带动意愿的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作为农牧业科技示范主体,通过指导服务、技术培训等方式,把配套集成、简单易学的种养技术、防灾减灾、标准化生产技术、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等知识传授给示范主体,推广使用新型农机具、严格管理农牧业生产投入品、及时发布农畜产品供求信息,有效增强各示范主体的发展水平和对周边农户、特别是小农户的辐射带动能力。

(六)加强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建设。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等渠道,开展在线学习指导、互动交流、农牧业技术普及等活动,将基层农技人员培训、示范基地建设、示范主体培育等进行线上动态展示,为广大农牧户和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提供精准及时的指导。督促各专家、农技人员通过“中国农技推广”APP开展工作,不断提升全盟农技推广信息化水平,切实提高各基层农技人员科技手段利用能力,确保技术指导员和科技示范户能够熟练应用,各旗覆盖面和使用率力争达到100%。

(七)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从乡土专家、种养能手、新型经营主体技术骨干或涉农涉牧高校毕业生中招募3名以上,具备某项技术专长,服务意识足且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的人员作为特聘农技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技指导、咨询服务和政策宣传。培养一支精准服务产业需求、解决生产技术难题、带领贫困农户脱贫致富的稳定的服务力量,为深入推进产业扶贫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成立额济纳旗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领导小组,组长由旗农科局局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日常实施工作。

(二)强化绩效考评。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落实项目工作,做好绩效管理。通过线上考评与线下考评相结合、平时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自评互评与现场考评相结合等方式,依托“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对2023年农技推广补助项目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程绩效管理。

(三)规范资金管理。加大对农牧业技术推广、农牧民科技培训、农技推广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等工作的支持力度,对下达的补助项目资金要严格执行《关于修订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25号)及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细化支出范围,明确资金使用用途,确保专款专用。要建立补助项目资金使用公示制度,补助项目实施旗县要将农牧业科技示范主体、科技示范基地、技术指导员等资金补助信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对弄虚作假、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挤占挪用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

(四)加强交流宣传。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认真查摆梳理历年补助项目实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切实抓好补助项目实施问题整改落实。要充分挖掘补助项目组织实施的有效做法和典型模式,结合农业农村部评选先进人物,大力宣传基层农技人员先进事迹和发挥的重要作用,扩大影响,充分利用各种报送渠道和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体进行推介宣传,为补助项目实施营造更为良好的发展环境。


额济纳旗2023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

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下达关于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农〔2023〕627号)文件和《关于印发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等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科发〔2023〕421号)和《阿拉善盟2023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阿农牧发〔2023〕15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旗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围绕全旗“三农三牧”领重点工作,落实好人员培训、集成示范、指导服务等任务,充分发挥补助项目强队*、推技术、带小农的基础支撑作用,广泛集聚资源壮大农技队*,激发人员活力提升服务效能,为推动全旗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年度目标

1.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人员在岗率超过90%,每个基层农技人员指导服务农牧业科技示范主体不少于3个,对每个农牧业科技示范主体上门指导服务次数不少于5次,进村入户开展指导服务时间不少于100个工作日;农牧科技示范主体抽样满意度超过95%,农牧业技术推广公共服务对象抽样满意度超过70%。

2.遴选、发布、推广符合本地区主导特色产业发展需求,质量安全、节本增效、生态环保的优质绿色高效技术,并广泛应用于农牧业生产,农牧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

3.建设2个长期稳定的农牧科技实验示范基地,每个基地试验示范2项以上先进适用技术模式,开展2次以上观摩培训活动,使其成为集示范展示、技术指导、农牧民培训等多功能、综合性的农牧业技术示范服务平台。

4.全旗农技人员普遍应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学习交流和业务指导,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比例超过90%,农技人员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的比例超过80%,补助项目实现技术服务网络化、推广服务信息化、绩效考核电子化。

5.不少于1/3以上的编制内基层农技人员接受5天以上脱产业务培训,其中异地培训(出旗县)人数不低于培训人员总数的60%,全旗共完成40人的培训任务。

6、要求各项目旗全面落实农技员特聘计划,培育3名知识全面、技能过硬、服务优良、热爱农村、助力脱贫攻坚特聘农技员骨干人才。

三、补助内容和实施期限

(一)补助内容

1、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补助。主要包括基层农牧业技术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补助,聘请专家团队,开展“特聘计划”,向大学生到苏木镇、嘎查村从事农技推广服务工作给予补助,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农技推广。

2、农牧业科技示范补助。包括对现代农牧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的补助;对农牧业科技示范主体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进行补助;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推广服务补助。

3、农技人员能力提升补助。支持农技人员进行知识更新,包括参加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养、异地研修、集中培训和现场实训等教材、场地、差旅、食宿、交通等培训有关费用。

(二)实施期限

2023年,中央财政补助额济纳旗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补助项目资金77万元。实施时间为2023年8月-2024年6月。

四、重点任务

(一)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允许基层农技人员为家庭农牧场、合作社、农牧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提供技术承包、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等形式的增值服务并获取合理报酬。可以通过派驻人员、共建平台、合署办公等方式,推动公益性推广机构与经营性服务组织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公开招标、定向委托等方式,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可量化、易监管的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

(二)提高农技推广队*素质能力。选拔学历水平和专业技术能符合岗位职责要求的人员进入基层农技队*开展分级分类的培训。从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高知名度和专业技术权威的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在职人员中遴选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脱产业务培训班进行进修深造。支持基层农技推广队*中非专业和低学历人员,通过在职研修等方式进行学历提升教育。

(三)打造农牧业科技示范展示样板。围绕优势农畜产品和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在现有基地的基础上,通过自建、租用、合作等方式,建设扩大长期稳定的农牧业科技示范基地,依托基地开展集成示范、推广应用、教育培训等为一体的农牧业优质绿色高效技术的展示窗口和辐射源、基层农技人员开展指导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规范农牧业科技示范基地运行管理,明确年度任务和考核指标,签订技术示范协议,统一竖立“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标明内容、技术负责人、实施单位等信息。

(四)大力示范推广先进绿色高效的主推技术。结合本地区农牧业主导产业和农牧业生产经营者的技术需求,遴选推介本地区年度农牧业主推技术。推广至少1项符合本地区要求的优质绿色高效技术模式,在技术模式适宜推广范围内,构建“专家+农技人员+示范基地+示范主体+辐射带动户”的链式推广服务模式,实现主推技术精准进村入户到田,提高农牧业主推技术到位率。

(五)完善农牧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培育机制。立足我旗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遴选生产经营能力较强、有示范带动意愿的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作为农牧业科技示范主体,通过指导服务、技术培训等方式,把配套集成、简单易学的种养技术、防灾减灾、标准化生产技术、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等知识传授给示范主体,推广使用新型农机具、严格管理农牧业生产投入品、及时发布农畜产品供求信息,有效增强各示范主体的发展水平和对周边农户、特别是小农户的辐射带动能力。

(六)加强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建设。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等渠道,开展在线学习指导、互动交流、农牧业技术普及等活动,将基层农技人员培训、示范基地建设、示范主体培育等进行线上动态展示,为广大农牧户和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提供精准及时的指导。督促各专家、农技人员通过“中国农技推广”APP开展工作,不断提升全盟农技推广信息化水平,切实提高各基层农技人员科技手段利用能力,确保技术指导员和科技示范户能够熟练应用,各旗覆盖面和使用率力争达到100%。

(七)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从乡土专家、种养能手、新型经营主体技术骨干或涉农涉牧高校毕业生中招募3名以上,具备某项技术专长,服务意识足且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的人员作为特聘农技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技指导、咨询服务和政策宣传。培养一支精准服务产业需求、解决生产技术难题、带领贫困农户脱贫致富的稳定的服务力量,为深入推进产业扶贫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成立额济纳旗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领导小组,组长由旗农科局局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日常实施工作。

(二)强化绩效考评。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落实项目工作,做好绩效管理。通过线上考评与线下考评相结合、平时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自评互评与现场考评相结合等方式,依托“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对2023年农技推广补助项目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程绩效管理。

(三)规范资金管理。加大对农牧业技术推广、农牧民科技培训、农技推广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等工作的支持力度,对下达的补助项目资金要严格执行《关于修订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25号)及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细化支出范围,明确资金使用用途,确保专款专用。要建立补助项目资金使用公示制度,补助项目实施旗县要将农牧业科技示范主体、科技示范基地、技术指导员等资金补助信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对弄虚作假、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挤占挪用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

(四)加强交流宣传。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认真查摆梳理历年补助项目实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切实抓好补助项目实施问题整改落实。要充分挖掘补助项目组织实施的有效做法和典型模式,结合农业农村部评选先进人物,大力宣传基层农技人员先进事迹和发挥的重要作用,扩大影响,充分利用各种报送渠道和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体进行推介宣传,为补助项目实施营造更为良好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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