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电肇庆高要南岸130MW农光、渔光互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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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电肇庆高要南岸130MW农光、渔光互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广东华电肇庆高要南岸130MW农光、渔光互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受理时间

2024年03月01日

项目名称

广东华电肇庆高要南岸130MW农光、渔光互补项目

建设单位

华电(广东肇庆) (略)

建设地点

(略) 高要区南岸街道马安社区、岗灶社区及周边部分农用地和鱼塘( 112 度 22 分 54.060 秒, 22 度 58 分 51.580 秒)

评价类别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单位

(略)

建设规模(内容)

主要包括电池阵列、支承结构(钢结构支架及钢柱基础等)等工程。光伏方阵由32个子方阵、*块标准功率为540Wp的单晶硅组件组成,光伏子阵列采用最佳倾角为15°固定式安装。每个子方阵由太阳能电池组串、汇流设备、逆变设备及升压设备构成,规模有所增加。取消原位置升压站的建设,在华电肇庆高要金山100MW渔光互补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已建成,未投入使用,环评批复见附件4)预留位置扩建一台容量为100MVA的主变压器,户外布置,以一回11 (略) 接入当地电力系统。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水:太阳能电池板清洗水用于项目区内鱼塘充水、农田灌溉,不外排。升压站内建筑物设置雨污分流,职工生活污水收集后定期运至当地生活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废气:施工期扬尘影响主要在场地清理、土方开挖和回填、物料装卸、堆放及运输等环节,施工方进行防尘降水;运营期不产生废气,对大气环境无影响。

三、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通过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旧光伏板在升压站暂存区暂存后由厂家回收。废铅蓄电池和油手套、油抹布收集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废变压器油储存在事故油池或危废暂存间;升压站设置事故油池收集事故状态下的废变压器油,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四、噪音:选用低噪声设备,围墙和房间隔声;光伏场区设备尽量远离居民区。

五、电磁辐射:升压站电气设备集中布置,在设计中应按有关规程采取一系列的控制过电压、防治电磁感应场强水平的措施。

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施工人员生活办公区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租赁房屋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现场产生的粪便污水通过设置简易厕所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运行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在化粪池储存后定期清掏并运至当地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

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施工期大气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

三、噪声排放标准: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11),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靠 (略) 一侧厂界执行4a类标准、其它厂界执行1类标准;升压站场界执行1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最新要求,并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废旧光伏板可在库房内贮存,贮存过程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023年7月1日起实施)。

五、电磁辐射:升压站周围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相应限值要求。

经研究,为了体现公开、公平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 (略) 生态环境局高要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高要区南岸街 (略) 20号 邮编*

联系电话:0758-*

传 真:0758-*


广东华电肇庆高要南岸130MW农光、渔光互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受理时间

2024年03月01日

项目名称

广东华电肇庆高要南岸130MW农光、渔光互补项目

建设单位

华电(广东肇庆) (略)

建设地点

(略) 高要区南岸街道马安社区、岗灶社区及周边部分农用地和鱼塘( 112 度 22 分 54.060 秒, 22 度 58 分 51.580 秒)

评价类别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单位

(略)

建设规模(内容)

主要包括电池阵列、支承结构(钢结构支架及钢柱基础等)等工程。光伏方阵由32个子方阵、*块标准功率为540Wp的单晶硅组件组成,光伏子阵列采用最佳倾角为15°固定式安装。每个子方阵由太阳能电池组串、汇流设备、逆变设备及升压设备构成,规模有所增加。取消原位置升压站的建设,在华电肇庆高要金山100MW渔光互补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已建成,未投入使用,环评批复见附件4)预留位置扩建一台容量为100MVA的主变压器,户外布置,以一回11 (略) 接入当地电力系统。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水:太阳能电池板清洗水用于项目区内鱼塘充水、农田灌溉,不外排。升压站内建筑物设置雨污分流,职工生活污水收集后定期运至当地生活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废气:施工期扬尘影响主要在场地清理、土方开挖和回填、物料装卸、堆放及运输等环节,施工方进行防尘降水;运营期不产生废气,对大气环境无影响。

三、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通过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旧光伏板在升压站暂存区暂存后由厂家回收。废铅蓄电池和油手套、油抹布收集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废变压器油储存在事故油池或危废暂存间;升压站设置事故油池收集事故状态下的废变压器油,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四、噪音:选用低噪声设备,围墙和房间隔声;光伏场区设备尽量远离居民区。

五、电磁辐射:升压站电气设备集中布置,在设计中应按有关规程采取一系列的控制过电压、防治电磁感应场强水平的措施。

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施工人员生活办公区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租赁房屋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现场产生的粪便污水通过设置简易厕所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运行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在化粪池储存后定期清掏并运至当地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

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施工期大气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

三、噪声排放标准: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11),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靠 (略) 一侧厂界执行4a类标准、其它厂界执行1类标准;升压站场界执行1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最新要求,并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废旧光伏板可在库房内贮存,贮存过程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023年7月1日起实施)。

五、电磁辐射:升压站周围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相应限值要求。

经研究,为了体现公开、公平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 (略) 生态环境局高要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高要区南岸街 (略) 20号 邮编*

联系电话: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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