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办理指南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办理指南
1、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 (略) 、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 (略) 制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 (略) 、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六条: 使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乡镇企业、新型农村社区、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持标明建设项目用地范围的地形图、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设项目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同意建设的书面意见等材料,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 (略) 、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应当载明建设项目位置、用地范围和面积、建设规模和主要功能等内容,并附经审定的主要设计图纸。
《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八条: 使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乡镇企业、新型农村社区、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方可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和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进行施工建设。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合并规划类审批事项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1]83号)节选:二、工作要求 (一) 整合申请表单,合并申报材料。结合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提升工作要求,整合优化申请表单,实行一张申请表,一套申报材料,将建设项目 (除农村村民自建房外) 需填报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申请表》整合为《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申请表》。
2、办理条件
本层级权限范围内的事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3、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份数 | 形式 (核对原件) |
1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类申请表 | 1 | 纸质原件 |
2 | 规划建筑方案:包括1、土地使用证明文件及土地勘测定界图;1:500、1:1000或1:2000现状地形图(标明拟用地位置和范围)等相关图件 2、规划方案审查意见 3、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成果(含人防)(包含效果图、CAD和PDF版电子图纸,刻成光盘,2份,PDF (略) 资质章及注册建筑师章,总平面图、施工图shp格式文件)) 4、日照分析报告 | 1 | 纸质复印件或电子版 |
4、审批程序
5、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日
承诺时限:2日
6、收费标准
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事项不收费
中介服务及收费
由企业或个人自主选择中介机构, (略) 场调节价
1、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 (略) 、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 (略) 制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 (略) 、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六条: 使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乡镇企业、新型农村社区、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持标明建设项目用地范围的地形图、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设项目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同意建设的书面意见等材料,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 (略) 、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应当载明建设项目位置、用地范围和面积、建设规模和主要功能等内容,并附经审定的主要设计图纸。
《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八条: 使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乡镇企业、新型农村社区、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方可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和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进行施工建设。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合并规划类审批事项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1]83号)节选:二、工作要求 (一) 整合申请表单,合并申报材料。结合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提升工作要求,整合优化申请表单,实行一张申请表,一套申报材料,将建设项目 (除农村村民自建房外) 需填报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申请表》整合为《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申请表》。
2、办理条件
本层级权限范围内的事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3、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份数 | 形式 (核对原件) |
1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类申请表 | 1 | 纸质原件 |
2 | 规划建筑方案:包括1、土地使用证明文件及土地勘测定界图;1:500、1:1000或1:2000现状地形图(标明拟用地位置和范围)等相关图件 2、规划方案审查意见 3、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成果(含人防)(包含效果图、CAD和PDF版电子图纸,刻成光盘,2份,PDF (略) 资质章及注册建筑师章,总平面图、施工图shp格式文件)) 4、日照分析报告 | 1 | 纸质复印件或电子版 |
4、审批程序
5、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日
承诺时限:2日
6、收费标准
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事项不收费
中介服务及收费
由企业或个人自主选择中介机构, (略) 场调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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