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鑫圣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安徽鑫圣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本公示内容由建设单位自行提供,建设单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规定要求,安徽 (略) 委托安徽鑫 (略) 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现将该项目有关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 (略) ;
建设地点: (略) 新站 (略) (略) 交口西北角向北200米3号楼4楼;
建设类型:新建;
拟建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元,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梯次利用,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回收锂电池进行拆解,分容、组装、焊接、检测,成品包装、出库。项目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32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回收加工动力锂电池3000吨。
项目代码:2403-*-04-05-*。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徽 (略)
地址: (略) 新站 (略) (略) 交口西北角向北200米3号楼4楼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安徽鑫 (略)
地址: (略) 肥西县桃 (略) (略) 交口南600米(合肥信息 (略) 西门正对面)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 (略) 络链接如下:
链接:http://**-lVlleblUIEctef1iNUw
提取码:83gj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以及邮寄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本公示内容由建设单位自行提供,建设单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规定要求,安徽 (略) 委托安徽鑫 (略) 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现将该项目有关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 (略) ;
建设地点: (略) 新站 (略) (略) 交口西北角向北200米3号楼4楼;
建设类型:新建;
拟建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元,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梯次利用,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回收锂电池进行拆解,分容、组装、焊接、检测,成品包装、出库。项目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32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回收加工动力锂电池3000吨。
项目代码:2403-*-04-05-*。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徽 (略)
地址: (略) 新站 (略) (略) 交口西北角向北200米3号楼4楼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安徽鑫 (略)
地址: (略) 肥西县桃 (略) (略) 交口南600米(合肥信息 (略) 西门正对面)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 (略) 络链接如下:
链接:http://**-lVlleblUIEctef1iNUw
提取码:83gj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以及邮寄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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