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河综合治理工程-已受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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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河综合治理工程-已受理项目

建设地点:怀柔镇、庙城镇、杨宋镇
公示时间:**至**
受理时间:**
项目概况:本工程治理范围为怀柔新城界内怀河干流河道,总长约11km,起点为怀柔水库坝下溢洪道消力池,终点为区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疏挖整治河道约11km、橡胶坝改闸3座、改建桥梁6座、巡河路及照明恢复、生态防护工程、自动化与信息化工程等。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怀柔区水务局
联系人:付鹏
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怀柔区行政服务大厅环保窗口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建设地点:怀柔镇、庙城镇、杨宋镇
公示时间:**至**
受理时间:**
项目概况:本工程治理范围为怀柔新城界内怀河干流河道,总长约11km,起点为怀柔水库坝下溢洪道消力池,终点为区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疏挖整治河道约11km、橡胶坝改闸3座、改建桥梁6座、巡河路及照明恢复、生态防护工程、自动化与信息化工程等。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怀柔区水务局
联系人:付鹏
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怀柔区行政服务大厅环保窗口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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