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鑫珑公馆至河塔路道路工程校上村至河东村监理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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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县鑫珑公馆至河塔路道路工程校上村至河东村监理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宁县鑫珑公 (略) 道路工程(校上村至河东村)监理(重新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建发改投资[2023]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建宁县濉溪镇人民政府(建设单位名称)以建交程[2023]19号 建宁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建宁县鑫珑公 (略) 道路(校上村至河东村)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函复(审定文件名称及编号)审定。项目业主为建宁县濉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的建设地点: (略) 建宁县。

  2.项目的规模:本项目工程造价约*元。

  3.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将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收费 (略) 场行情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按建安造价*元人民币的1.2%作为监理服务费用报价的基础,即人民币16.*元。最终具体按本工程施工结算审核后总造价为基数计取。

  4.项目的计划工期: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自合同订立之日起至交工验收、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以及提交完整的相关资料归档止,建设工期延长监理费用不予调整,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建宁县鑫珑公 (略) 道路工程(校上村至河东村)监理(重新招标)合同段服务内容表

监理 标段 

里程桩号 

长度(km)

所辖施工合同段

主要工程内容

监理工作内容

备注

1

详见施工图纸

0.755

建宁县鑫珑公 (略) 道路工程(校上村至河东村)监理(重新招标)

主要工 (略) 线长0.75 (略) 基路面,土石方工程,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合法 (略) 工程专业监理企业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 (略) 施工监理企业的,应进入“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略) 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 (略) ”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含法定公休日、含法定节假日)至建 (略) 报名(联系电话:0598-*),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资料费由投标人公账转入或投标单位委托 (略) 报名,委托代理人需持报名授权委托书。

  开户名称:建 (略)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 (略) 建宁支行 **-0004

  投标人需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五、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六、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4月8日10:00 。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仟元整(¥3000元)。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电汇或转账)或②保函的形式在开标前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4月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前述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 (略) 。

  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投标单位委派投标代表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递交地点,投标代表可以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投标代表如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投标代表如为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上述相应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上述相应材料,视同投标人放弃投标,招标代理有权拒绝接收投标人投标材料。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宁县人民 (略) 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 (略) 10-8号,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 传真:/

  联系人:聂工

  招标代理机构:建 (略)

  地址: (略) 建宁 (略) (闽赣省际物流园区)3幢-1层,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0598-* 传真:/

  联系人: 小刘

  建 (略)

  2024年3月29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宁县鑫珑公 (略) 道路工程(校上村至河东村)监理(重新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建发改投资[2023]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建宁县濉溪镇人民政府(建设单位名称)以建交程[2023]19号 建宁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建宁县鑫珑公 (略) 道路(校上村至河东村)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函复(审定文件名称及编号)审定。项目业主为建宁县濉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的建设地点: (略) 建宁县。

  2.项目的规模:本项目工程造价约*元。

  3.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将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收费 (略) 场行情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按建安造价*元人民币的1.2%作为监理服务费用报价的基础,即人民币16.*元。最终具体按本工程施工结算审核后总造价为基数计取。

  4.项目的计划工期: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自合同订立之日起至交工验收、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以及提交完整的相关资料归档止,建设工期延长监理费用不予调整,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建宁县鑫珑公 (略) 道路工程(校上村至河东村)监理(重新招标)合同段服务内容表

监理 标段 

里程桩号 

长度(km)

所辖施工合同段

主要工程内容

监理工作内容

备注

1

详见施工图纸

0.755

建宁县鑫珑公 (略) 道路工程(校上村至河东村)监理(重新招标)

主要工 (略) 线长0.75 (略) 基路面,土石方工程,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合法 (略) 工程专业监理企业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 (略) 施工监理企业的,应进入“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略) 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 (略) ”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含法定公休日、含法定节假日)至建 (略) 报名(联系电话:0598-*),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资料费由投标人公账转入或投标单位委托 (略) 报名,委托代理人需持报名授权委托书。

  开户名称:建 (略)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 (略) 建宁支行 **-0004

  投标人需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五、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六、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4月8日10:00 。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仟元整(¥3000元)。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电汇或转账)或②保函的形式在开标前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4月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前述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 (略) 。

  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投标单位委派投标代表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递交地点,投标代表可以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投标代表如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投标代表如为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上述相应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上述相应材料,视同投标人放弃投标,招标代理有权拒绝接收投标人投标材料。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宁县人民 (略) 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 (略) 10-8号,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 传真:/

  联系人:聂工

  招标代理机构:建 (略)

  地址: (略) 建宁 (略) (闽赣省际物流园区)3幢-1层,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0598-* 传真:/

  联系人: 小刘

  建 (略)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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