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编号50-4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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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编号50-4整改…

广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编号(50-4)整改情况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27 15:12:31 浏览次数:77 次 【字体:
广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1年第二轮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编号 (50-4)整改情况的公示

根据《文山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和验收销号相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督字〔2021〕50号)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反馈问题编号(50-4)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部分“两高”行业产能控制不力,全省粗钢产能超出控制目标。

二、整改措施

(一)出台《广南县 2021 年节能工作要点》,压紧压实 能耗双控目标责任,确保年度能耗双控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对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建材等行业存量、在建、拟建“两高”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对违法违规用能和排放行为依法给予坚决制止,并建立动态化清单管理机制。

(三)对全县4家重点工业企业开展节能诊断,挖掘企业节能潜力,推进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持续下降,推进工业绿色化改造,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四)对能耗和排放达不到国家强制标准的项目,依法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改。

(五)推进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行业节能低碳改造,推进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完成州级下达的节能低碳改造示范项目计划,加强工业企业节水能力提升建设。扎实开展年度节能和环保执法,确保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落实落地。

三、整改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行动。自收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清单以来,我县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生态文明思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成立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和能耗双控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广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分解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整改方向、压实整改责任。

(二)强化协调联动,抓实能耗双控。一是进一步压紧压实各行业能耗双控目标责任,制定印发了《广南县2021年节能工作要点》,制定了《广南县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待审定印发,2021年全县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13.9%、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6.8%,2022年全县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8.86%、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12.13%;二是严把项目节能关,2022年文 (略) 年产10GW单晶硅拉棒及10GW切片生产线项目获得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2023年已将宇泽半导体(文山)有限公司文山宇泽二期年产10GW单晶硅拉棒及10GW切片生产线项目转报省发改委开展节能审查,待出具审查意见;全面梳理排查我县存量、在建、拟建“两高”项目,截至目前,全县梳理排查出重点用能存量企业1户,在建项目1个,拟建项目1个。三是结合省、州工作要求,2021年开展了2户企业节能监察工作,2022年开展了4户企业节能监察工作。四是全面推进企业节能降耗,依法依规开展节能审查违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处置工作,目前完成9个项目违规节能整改并通过州、县验收,其余2个项目通过县级验收,等待州级审核。五是2022年完成1户重点用能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截至目前,全县完成云南 (略) 、广 (略) 、广 (略) 、 (略) 、广南 (略) 等5户重点用能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

(三)严防死守,坚决打击“地条钢”违法生产活动。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政策支持。2017年,印发《广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在全州范围内再次开展钢铁煤炭化解过剩产能打击“地条钢”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广政办发〔2017〕60号)、《广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7 年开展打击取缔“地条钢”及遏制钢铁煤炭过剩产能违规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广政办发〔2017〕61号)、《广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打击取缔“地条钢”及遏制钢铁煤炭过剩产能违规生产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广政办发〔2017〕63号)、《广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打击和取缔“地条钢”实行有奖举报的通知》(广政办发〔2017〕71号)、《广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打击“地条钢”违法生产监管巡查工作机制及重点企业监管方案的通知》(广政办发〔2017〕112号)等文件,坚决打击“地条钢”违法生产。二是抓严“地条钢”生产专项整治。2018年,按照国家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和脱困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召开了国家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县专门组织了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专项检查行动,对18个乡(镇)辖区内的煤矿、废旧金属收购点,特别是针对有金属冶炼设备的 (略) 冶炼厂、杨柳井那丹锑矿、 (略) 、八宝荣龙铁合金厂、八宝高钛渣厂进行了重点排查,均未发现违法生产“地条钢”。广南县金鑫耐磨材料厂现有中频炉2台,虽然具备生产“地条钢”条件,但这2台设备只用于生产耐磨钢球(其中:0.5吨的炉子用于生产、0.25吨的炉子停止使用),并且按照云南钢铁协会专家2017年现场查看后提出的整改要求进行整改,已安装监控设备,建立原料来源及产品销售去向的台账,通过现场排查,没有生产“地条钢”。

(四)紧盯整改时限,建立长效机制。坚持“马上改”和“长久立”,加强工作调度,及时完善、收集涉及部门及企业整改完成情况,形成定期反馈机制,每月8日以前向县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报送推进情况,做好台账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全面梳理佐证材料,确保整改情况数据真实、准确;健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和效果“回潮”。

广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27日

广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编号(50-4)整改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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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1年第二轮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编号 (50-4)整改情况的公示

根据《文山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和验收销号相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督字〔2021〕50号)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反馈问题编号(50-4)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部分“两高”行业产能控制不力,全省粗钢产能超出控制目标。

二、整改措施

(一)出台《广南县 2021 年节能工作要点》,压紧压实 能耗双控目标责任,确保年度能耗双控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对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建材等行业存量、在建、拟建“两高”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对违法违规用能和排放行为依法给予坚决制止,并建立动态化清单管理机制。

(三)对全县4家重点工业企业开展节能诊断,挖掘企业节能潜力,推进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持续下降,推进工业绿色化改造,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四)对能耗和排放达不到国家强制标准的项目,依法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改。

(五)推进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行业节能低碳改造,推进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完成州级下达的节能低碳改造示范项目计划,加强工业企业节水能力提升建设。扎实开展年度节能和环保执法,确保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落实落地。

三、整改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行动。自收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清单以来,我县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生态文明思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成立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和能耗双控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广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分解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整改方向、压实整改责任。

(二)强化协调联动,抓实能耗双控。一是进一步压紧压实各行业能耗双控目标责任,制定印发了《广南县2021年节能工作要点》,制定了《广南县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待审定印发,2021年全县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13.9%、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6.8%,2022年全县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8.86%、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12.13%;二是严把项目节能关,2022年文 (略) 年产10GW单晶硅拉棒及10GW切片生产线项目获得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2023年已将宇泽半导体(文山)有限公司文山宇泽二期年产10GW单晶硅拉棒及10GW切片生产线项目转报省发改委开展节能审查,待出具审查意见;全面梳理排查我县存量、在建、拟建“两高”项目,截至目前,全县梳理排查出重点用能存量企业1户,在建项目1个,拟建项目1个。三是结合省、州工作要求,2021年开展了2户企业节能监察工作,2022年开展了4户企业节能监察工作。四是全面推进企业节能降耗,依法依规开展节能审查违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处置工作,目前完成9个项目违规节能整改并通过州、县验收,其余2个项目通过县级验收,等待州级审核。五是2022年完成1户重点用能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截至目前,全县完成云南 (略) 、广 (略) 、广 (略) 、 (略) 、广南 (略) 等5户重点用能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

(三)严防死守,坚决打击“地条钢”违法生产活动。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政策支持。2017年,印发《广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在全州范围内再次开展钢铁煤炭化解过剩产能打击“地条钢”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广政办发〔2017〕60号)、《广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7 年开展打击取缔“地条钢”及遏制钢铁煤炭过剩产能违规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广政办发〔2017〕61号)、《广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打击取缔“地条钢”及遏制钢铁煤炭过剩产能违规生产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广政办发〔2017〕63号)、《广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打击和取缔“地条钢”实行有奖举报的通知》(广政办发〔2017〕71号)、《广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打击“地条钢”违法生产监管巡查工作机制及重点企业监管方案的通知》(广政办发〔2017〕112号)等文件,坚决打击“地条钢”违法生产。二是抓严“地条钢”生产专项整治。2018年,按照国家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和脱困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召开了国家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县专门组织了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专项检查行动,对18个乡(镇)辖区内的煤矿、废旧金属收购点,特别是针对有金属冶炼设备的 (略) 冶炼厂、杨柳井那丹锑矿、 (略) 、八宝荣龙铁合金厂、八宝高钛渣厂进行了重点排查,均未发现违法生产“地条钢”。广南县金鑫耐磨材料厂现有中频炉2台,虽然具备生产“地条钢”条件,但这2台设备只用于生产耐磨钢球(其中:0.5吨的炉子用于生产、0.25吨的炉子停止使用),并且按照云南钢铁协会专家2017年现场查看后提出的整改要求进行整改,已安装监控设备,建立原料来源及产品销售去向的台账,通过现场排查,没有生产“地条钢”。

(四)紧盯整改时限,建立长效机制。坚持“马上改”和“长久立”,加强工作调度,及时完善、收集涉及部门及企业整改完成情况,形成定期反馈机制,每月8日以前向县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报送推进情况,做好台账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全面梳理佐证材料,确保整改情况数据真实、准确;健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和效果“回潮”。

广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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