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莒县水利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莒县秀珍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已批准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莒县水利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莒县秀珍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已批准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我局对莒县水利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莒县秀珍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7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633-*

通讯地址: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资项目科

审批文号

莒审批发〔2024〕54号.pdf

审批时间

2024-3-2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我局对莒县水利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莒县秀珍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7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633-*

通讯地址: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资项目科

审批文号

莒审批发〔2024〕54号.pdf

审批时间

2024-3-2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