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东凤华侨医院业务用房加固维修工程
潮州市潮安区东凤华侨医院业务用房加固维修工程
(略) 潮安区 (略) :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潮州市潮安区东凤华侨医院业务用房加固维修工程立项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关于实施 (略) 业务用房加固维修工程有关问题的复函》(安府办函〔2023〕441号)的文件精神,为消除安全隐患,营造安全良好的医疗卫生环境,更好地为当地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医疗服务,促进 (略) 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意潮州市潮安区东凤华侨医院业务用房加固维修工程建设方案。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建设地 (略) 潮安区 (略) 潮安区 (略) 内 具体的改造修缮内容如下:
(1) (略) 楼及C幢二号楼,基础采用钢管注浆桩加固,长度约为2240米;
(2) (略) 楼、B幢斜向楼梯、C幢二号楼及D幢门诊楼,室内部分墙体凿除原批荡 (略) 批高强复合砂浆加固处理1158.8平方米;
(3) (略) 楼、B幢斜向楼梯、C幢二号楼及D幢门诊楼,室内柱面外包钢加固处理269.56平方米;
(4) (略) 楼、B幢斜向楼梯、C幢二号楼及D幢门诊楼,室内部分楼板采用板底粘贴碳纤维布加固处理255.25平方米。
三、工程概算总投资218.*元,其中:工程费用201.*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元。项目所需资金由区财政负担50%,东凤镇政府和 (略) 各负担25%。
四、项目建设期为6个月。
五、项目的广东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2-*-04-05-*
六、项目要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请项目单位及时向统计部门申报项目入库。
七、如需对本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作 较大变更的,请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安府规﹝2020﹞2号)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 我局提出申请。
(略) 潮安区 (略) :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潮州市潮安区东凤华侨医院业务用房加固维修工程立项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关于实施 (略) 业务用房加固维修工程有关问题的复函》(安府办函〔2023〕441号)的文件精神,为消除安全隐患,营造安全良好的医疗卫生环境,更好地为当地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医疗服务,促进 (略) 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意潮州市潮安区东凤华侨医院业务用房加固维修工程建设方案。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建设地 (略) 潮安区 (略) 潮安区 (略) 内 具体的改造修缮内容如下:
(1) (略) 楼及C幢二号楼,基础采用钢管注浆桩加固,长度约为2240米;
(2) (略) 楼、B幢斜向楼梯、C幢二号楼及D幢门诊楼,室内部分墙体凿除原批荡 (略) 批高强复合砂浆加固处理1158.8平方米;
(3) (略) 楼、B幢斜向楼梯、C幢二号楼及D幢门诊楼,室内柱面外包钢加固处理269.56平方米;
(4) (略) 楼、B幢斜向楼梯、C幢二号楼及D幢门诊楼,室内部分楼板采用板底粘贴碳纤维布加固处理255.25平方米。
三、工程概算总投资218.*元,其中:工程费用201.*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元。项目所需资金由区财政负担50%,东凤镇政府和 (略) 各负担25%。
四、项目建设期为6个月。
五、项目的广东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2-*-04-05-*
六、项目要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请项目单位及时向统计部门申报项目入库。
七、如需对本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作 较大变更的,请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安府规﹝2020﹞2号)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 我局提出申请。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