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片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浙江省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片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浙江省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片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应征求公众意见。兹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浙江省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片区);
规划范围:海盐经开区属于省级开发区,四至范围为:北以行政线为界,西至秦海大道,南至杭州湾海域,东至西塘桥街道边界(不含港区),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40.62平方公里。本次规划区划内包含一处新材料及化工产业园,其规模北至东西大道、东接嘉兴港区行政边界、 (略) 、西至跨海大桥北接线绿化带,总面积326.94公顷。
规划定位:以临港产业、现代服务、海*物流、综合居住等功能为主,港、城、区一体化发展的“临港新城”。新材料及化工产业园区定位成为中国化工新材料(嘉兴)园区产品链的重要协作区。
主导产业:经开区优先发展临港装备制造业,振兴海洋新兴产业;积极发展新能源、新材料,培育战略产业;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壮大优势产业;培育和发展依托港口与大桥的现代物流服务业;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加强配套产业;充分利用大桥滨海旅游资源,发展休闲旅游观光产业。
新材料及化工产业园区主导产业为:发展新材料,延伸上下游产业链;探索新能源,聚焦氢能源开发利用。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评工作程序
规划环评工作程序详见下图:
(2)环评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评价,提供规划决策所需的资源与环境信息,识别制约规划实施的主要资源和环境要素,确定环境目标,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分析、预测与评价规划实施可能对园区及周边区域环境和社会经济产生的长远影响,论证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和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论证规划实施后环境目标和指标的可达性,形成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跟踪评价方案,明确生态空间清单、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环境准入条件清单、现有问题整改措施清单、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清单、环境标准清单等6张规划环评结论清单,作为支撑规划科学决策实施的重要依据和项目环境准入的强制约束,强化区域规划环评在优布局、控规模、调结构、促转型中的作用。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在本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项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初稿完成后将组织公众参与和第二次公示。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可提交至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指定电子邮箱,提交时请注明浙江省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片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联系和反馈。
五、联系方式
(1)规划组织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省海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海盐县西塘桥街道海港大道1816号
电话:0573-* 联系人:李辰杰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浙 (略)
地址: (略) 西湖区浙谷深蓝商务中心6号楼1501室
电话:0571-* 联系人:朱俊宁
电子邮箱:*@*utlook.com
(3)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
单位地址:盐县武原 (略) 83号
电话:0573-*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省海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3月 29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浙江省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片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应征求公众意见。兹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浙江省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片区);
规划范围:海盐经开区属于省级开发区,四至范围为:北以行政线为界,西至秦海大道,南至杭州湾海域,东至西塘桥街道边界(不含港区),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40.62平方公里。本次规划区划内包含一处新材料及化工产业园,其规模北至东西大道、东接嘉兴港区行政边界、 (略) 、西至跨海大桥北接线绿化带,总面积326.94公顷。
规划定位:以临港产业、现代服务、海*物流、综合居住等功能为主,港、城、区一体化发展的“临港新城”。新材料及化工产业园区定位成为中国化工新材料(嘉兴)园区产品链的重要协作区。
主导产业:经开区优先发展临港装备制造业,振兴海洋新兴产业;积极发展新能源、新材料,培育战略产业;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壮大优势产业;培育和发展依托港口与大桥的现代物流服务业;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加强配套产业;充分利用大桥滨海旅游资源,发展休闲旅游观光产业。
新材料及化工产业园区主导产业为:发展新材料,延伸上下游产业链;探索新能源,聚焦氢能源开发利用。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评工作程序
规划环评工作程序详见下图:
(2)环评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评价,提供规划决策所需的资源与环境信息,识别制约规划实施的主要资源和环境要素,确定环境目标,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分析、预测与评价规划实施可能对园区及周边区域环境和社会经济产生的长远影响,论证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和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论证规划实施后环境目标和指标的可达性,形成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跟踪评价方案,明确生态空间清单、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环境准入条件清单、现有问题整改措施清单、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清单、环境标准清单等6张规划环评结论清单,作为支撑规划科学决策实施的重要依据和项目环境准入的强制约束,强化区域规划环评在优布局、控规模、调结构、促转型中的作用。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在本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项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初稿完成后将组织公众参与和第二次公示。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可提交至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指定电子邮箱,提交时请注明浙江省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片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联系和反馈。
五、联系方式
(1)规划组织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省海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海盐县西塘桥街道海港大道1816号
电话:0573-* 联系人:李辰杰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浙 (略)
地址: (略) 西湖区浙谷深蓝商务中心6号楼1501室
电话:0571-* 联系人:朱俊宁
电子邮箱:*@*utlook.com
(3)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
单位地址:盐县武原 (略) 83号
电话:0573-*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省海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3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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