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拟对安徽真谱轨道制造有限公司轨道车辆车厢及配件制造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公示
3月27日拟对安徽真谱轨道制造有限公司轨道车辆车厢及配件制造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点: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62-*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轨道车辆车厢及配件制造生产线项目 | 义安经济开发区 | 安徽 (略) | 蚌埠禾 (略) | 拟购置激光切割机、液压机床、双头铣龙门铣和喷涂线等生产设备并配套建设各项污染防治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5 (略) 车厢和*件配件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一)废气:项目焊接和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22m高的排气筒排放;项目抛丸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2m高的排气筒排放;项目喷漆和烘干工序的产生废气与锅炉尾气收集后经“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处理,通过22m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要求,锅炉尾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4)表3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及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要求(氮氧化物浓度不高于50mg/m3)。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废水: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 (略) (略) 接入钟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噪声:①合理布置噪声源,在切割机出料口地面上设置减震垫;②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减少同时开机的产噪设备数量;③临近教学楼的生产车间东侧和南侧不设门窗,且墙体设置吸声层;④风机出风口不得朝向东边与南边,并安装消声器;⑤新建2.2m高围墙,并在邻近教学楼的厂区东侧与南侧部分围墙上安装1.8m高的顶部弧形声屏障,声屏障采用顶部弧形声屏障,顶度的弧度折角为45°,屏体采用80mm厚金属屏体制作,吸声材料为泡沫铝;背板及龙骨框架材料采用1.2mm厚镀锌钢板;透明板采用10mm厚的亚克力板,四周外包u型橡胶垫后与铝合金边框连接;⑥停车轨道区域设置高约4.5m的张拉膜结构顶棚; (略) 临近铜陵智通职业技术学校侧(南侧)设置隔声措施,并采取限速措施。东厂界和南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的1类标准,西厂界和北厂界分别执行3类和4类标准。 (四)固废:产生的固废进行分类收集,一般固废: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外售处理;危险废物:废润滑脂、废润滑脂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切削液、切削液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和含油金属屑分类收集后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油漆桶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废漆桶返回厂家综合利用;生活垃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点: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62-*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轨道车辆车厢及配件制造生产线项目 | 义安经济开发区 | 安徽 (略) | 蚌埠禾 (略) | 拟购置激光切割机、液压机床、双头铣龙门铣和喷涂线等生产设备并配套建设各项污染防治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5 (略) 车厢和*件配件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一)废气:项目焊接和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22m高的排气筒排放;项目抛丸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2m高的排气筒排放;项目喷漆和烘干工序的产生废气与锅炉尾气收集后经“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处理,通过22m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要求,锅炉尾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4)表3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及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要求(氮氧化物浓度不高于50mg/m3)。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废水: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 (略) (略) 接入钟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噪声:①合理布置噪声源,在切割机出料口地面上设置减震垫;②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减少同时开机的产噪设备数量;③临近教学楼的生产车间东侧和南侧不设门窗,且墙体设置吸声层;④风机出风口不得朝向东边与南边,并安装消声器;⑤新建2.2m高围墙,并在邻近教学楼的厂区东侧与南侧部分围墙上安装1.8m高的顶部弧形声屏障,声屏障采用顶部弧形声屏障,顶度的弧度折角为45°,屏体采用80mm厚金属屏体制作,吸声材料为泡沫铝;背板及龙骨框架材料采用1.2mm厚镀锌钢板;透明板采用10mm厚的亚克力板,四周外包u型橡胶垫后与铝合金边框连接;⑥停车轨道区域设置高约4.5m的张拉膜结构顶棚; (略) 临近铜陵智通职业技术学校侧(南侧)设置隔声措施,并采取限速措施。东厂界和南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的1类标准,西厂界和北厂界分别执行3类和4类标准。 (四)固废:产生的固废进行分类收集,一般固废: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外售处理;危险废物:废润滑脂、废润滑脂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切削液、切削液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和含油金属屑分类收集后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油漆桶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废漆桶返回厂家综合利用;生活垃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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