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四会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略)

  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

  供应计划





   (略) 自然资源局

  二〇二四年三月



目 录

  一、计划概述

  (一)编制目的

  (二)编制意义

  (三)指导思想

  (四)基本原则

  (五)编制依据

  (六)计划范围

  (七)计划期限

  二、计划指标

  (一)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指标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三、政策导向

  (一)坚持落实房住不炒,调节土地供给

  (二)加强产业要素引导集聚,高效配置工业用地

  (三)全面推进“百千万工程”,打造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新样板

  (四)提升土地管理能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五) (略) 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

  四、计划实施保障

  (一)加大土地要素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二) (略) 场,优化房地产政策

  (三)加大土地要素保障,规范信息公开

  (四)积极强化服务措施,提高供地效率质量

  (五)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有效落实

  (六)密切关注计划实施进度,适时动态调整

  附表1

  附表2

  附表3

  附表4

一、计划概述

(一)编制目的

  为继续深化土地供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自然资源要素供给,着力支持经济以进促稳,科 (略) 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做出科学安排,通过土地供应主动参与宏观调控,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略) 场信息公开,落实供给引导需求,引导投资者理性决策, (略) 场良性循环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4年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和发布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84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年度计划。

(二)编制意义

  1、提高土地供给质量和效率。科学编制供应计划,有利于政府建立长效调控机制,更客观、更准确地了解实际用地需求;有利于政府及 (略) 场发展趋势,及时制定应对措施,调整用地结构和产业布局,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提高建设用地供给质量和效率;

  2、促进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优化。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监督实施,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有利于落实以供给决定需求的土地供应政策,有 (略) 的功能分区与布局,有利 (略)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和年度计划的有效实施,促进土地供应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3、 (略) 承载和服务能力。科学编制供应计划,重点保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有 (略) 综合功能、 (略) 环境,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和环境水平,进 (略) 的承载和服务能力;

  4、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科学编制合理的供应计划,有利于 (略) 场的调控能力, (略) 场有效供给, (略) 场的理性回归。住房用地计划单列并落实到具体地块,可有效把握供地时序,均衡供地节奏,提高土地供应效率,保持房地产价格平稳,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

(三)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 (略) 委、市政府的 (略) 委的工作要求,紧扣省委“1310”具体部署,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全力争先百强榜、建设千亿县,建强省“百千万工程”创先类典型县,切 (略) 推进新型工业化主力军、市 (略) ,为肇庆加快建设珠三角核心区西部增长极和粤港澳大湾 (略) 、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作出四会新担当新贡献!

(四)基本原则

  1、城乡统筹原则

  在区域协调、城乡统筹背 (略) 有序发展,依托中心城区综合资源优势和服务业集聚发展基础,结合城乡综合一体化发展,通过有效配置土地资源,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和发展格局,纵深推进“城区强中心、乡镇强功能”建设。

  2、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推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快土地整备、收储和老旧工业区的改造升级;开展园区低效闲置用地专项整治,完善园区标准化建设,促进园区集约高效发展;探索对空置未建土地采取征收、收购、委托收购、协议收购等多种手段,纳入土地储备。合理控制住房地产用地总量,优化城乡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3、供需平衡原则

  促进国有建设用地供需基本平衡,以土地供应引导需求,坚持以 (略) 为主导,统筹区域联动发展,调整优化用地空间,着 (略) 功能品质; (略) 空间立体开发,以用地空间的 (略) 功能布局的调整;根据商品房库存情况,结合潜在供地规模,合理确定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规模,分类控制好各区域供地节奏, (略) 场;加强用地准入管理,坚决遏制违法违规用地,积极盘活闲置低效用地,大力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双挂钩”。

  4、有保有压原则

  按照省委、省 (略) 委、市政府的决策 (略) 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进一步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各相关专项规划,有保有压。坚持合理布局、适度超前,加快实施一批重大交通、市政、能源、水利等项目;严格控制国家规定限制类和禁止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

  5、可持续发展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以“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为抓手,结合辖区产业发展规划,严格落实环境准入政策,促进辖区产业布局优化。深化自然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完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积极推进废弃工业厂区、拆除居民点等区域的生态修复和保护性开发利用,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

(五)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2019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4)《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2001年第9号);

  (5)《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

  (6)《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2007年第39号);

  (7)《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2019年修正)。

  2、政策性文件

  (1)《国土资源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2012年5月23日);

  (2)《国土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优化2015年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 (略) 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37号);

  (3)《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7号);

  (4)《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住宅用地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7〕45号);

  (5)《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我省2017年度住宅用地供应“五类”调控目标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7〕46号);

  (6)《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1〕39号);

  (7)《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4年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和发布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847号)。

  3、技术标准

  (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017);

  (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3)《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

  4、其他

  (1)《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四府〔2021〕2号);

  (2)《 (略) 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

  (3)其他相关资料。

(六)计划范围

  本计划涵盖的 (略) 行政管辖区计划供应的全部国有建设用地。

(七)计划期限

  本计划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计划指标

(一)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指标

   (略) 2024年度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约为231.2279公顷,按土地用途分解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指标,计划供应商服用地3.7289公顷,住宅用地24.3402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07.9010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0.017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75.2405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无供应计划。

  表2-1 (略) 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指标分解表

  单位:公顷

类型

商服用地

住宅

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特殊用地

合计

供应面积

3.7289

24.3402

107.9010

20.0173

75.2405

——

——

231.2279

占比

1.61%

10.53%

46.66%

8.66%

32.54%

——

——

100%

注:土地用途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017)一级类统计。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1、商服用地

  全面完善县域商业体系, (略) 夜经济规范繁荣发展。推动民宿集群发展、高端商务型度假型酒店璀璨点缀,注重引进知名品牌和战略投资商,推动五星级酒店项目加快落地。为了实现有计划供应土地, (略) 场预期, (略) 的商业配套发展需要,结合现有商业分布及库存情况,2024年度计划供应商服用地3.7289公顷,主要 (略) 东城街道黄岗村地段、创新大道南侧行政中心地段,石狗镇讴坑村地段,黄田镇黄田村地段。

  2、住宅用地

为贯彻 (略) 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要求, (略) 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继续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防范化解房地产企业风险,抓好问题楼盘处置,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通过科学调节供地节奏、优质优价供地等措施,实施稳地价、稳房价的目标,防止出现大起大落现象, (略) (略) 场形势,2024年计划供应住宅用地7宗,总面积为24.3402公顷,主要 (略) 城中街道野狸岗地段,东城街道荔枝湾片区、黄岗村地段,贞山街道姚沙村地段、商业街、姚沙村地段。

  3、工矿仓储用地

  加强产业要素引导集聚,全 (略) 推进新型工业化主力军,加快构建立足优势、面向未来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坚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 (略) 新时期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实施意见,持续实施制造业当家“十项行动”,全面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推动园区联动发展格局稳固优化,提升承 (略) 产城融合、产城一体化发展水平。依托对口产业协作机制,加快精细化工工业园规划范围调整,推动协鑫、彩信和精细化工工业园基础配套服务设施项目动工建设,加强与增城区产业共建,努力将产业转移合作园区打造为新一轮省内对口产业协作的重点园区、示范园区。高标准建设肇庆高新区四会产业园,加快打造高端铜基新材料产业基 (略) 的产业发展需要,2024年度计划供应工矿仓储用地107.9010公顷,主要分布在 (略) 东城街道前锋村地段、龙甫镇营脚村地段、下茆镇南塘村委会地段、江谷镇精细化工业园区。

  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持续增进人民福祉,不断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形成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高质量现代教育体系,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为四会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坚实的教育保障。并加大对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力度,优化公共空间,打造或升级一批主题公园、体育公园、口袋公园、健身广场、健身步道。 (略)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发展的需要,2024年度计划供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0.0173公顷(其中科研用地2宗,用地面积6.1770公顷;公用设施用地4宗,用地面积10.1018公顷;教育用地3宗,用地面积3.5675公顷;公园与绿地1宗,用地面积0.1710公顷),主要 (略) 东城街道玉器文化小镇内,贞山街道姚沙村地段,下茆镇楼脚村地段,城中街道区域、城中街道下?经济联合社地段、白沙村地段。

  5、交通运输用地

  加快谋划镇镇互通直 (略) 网,缩短镇与镇之间的通行距离,通过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略) 网通达服务能力, (略) (略) 网建设的需要,202 (略) 计划供应2宗交通运输用地,用地面积75.2405公顷, (略) 城中街道、下茆镇片区,黄田镇江头村地段。

  6、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202 (略) 没有安排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供应计划。

  7、特殊用地

  202 (略) 没有军事等重点项目设施用地的布局,没有安排特殊用地供应计划。

三、政策导向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重要依据,在推进土 (略) 场化配置、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供需平衡、发挥土地供应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保障作用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按新形势和新要求,认真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按照供需平衡、可持续原则,合理高效配置土地资源, (略) 场秩序,缓解用地供需矛盾,为肇庆加快建设珠三角核心区西部增长极和粤港澳大湾 (略) 、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作出四会新担当新贡献。

(一)坚持落实房住不炒,调节土地供给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 (略) 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科学谋划、源头减供原则,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根据 (略) 场的库存量、去化周期等情况,综合研判、合理调节土地供应节奏,继续做好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

(二)加强产业要素引导集聚,高效配置工业用地

  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 (略) 场化配置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21〕226号)等政策文件精神,高效配置新增工业用地,优化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深 (略) 场化配置改革,促进供应结构均衡发展。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发展规划, (略) 场供需及招商引资等情况, (略) 场需求,并将其中合理需求纳入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三)全面推进“百千万工程”,打造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新样板

  深化落实扩权强县和强县扩权改革,坚持“*”镇域特色发展体系,持续提升城区规模能级,做旺做新中心城区,增强乡镇连城带村功能。深化东城街道“三 (略) ”建设,推动四会与肇庆高新区深度融合;高标准建设贞山新城, (略) 客厅;推动城中街道老城区焕发新活力。深化镇街体制改革,推进放权强镇,赋予中心镇更多县级管理权限,做深做实大沙镇“两化融合”高质量发展改革试点等示范建设,打造城乡融合发展先行区,建强县域副中心。

(四)提升土地管理能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开展低效用地入库及再开发试点工作,实现土地连片改造,加大低效用地整备力度,完成低效产业用地整理提升。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加强用地准入管理, (略) 规划标准与准则和产业用地标准,严格核定各类建设项目的用地规模,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大力推进土地管理政策体系建设,通过优化用地调控,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五) (略) 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

  继 (略) 场建设, (略) 场配置土地资源功能。积极探索配套 (略) 场化配置方式,最 (略) 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按照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要求,进一步扩大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范围,健全统一供应、公开交易、市场配置的土地供应机制。

四、计划实施保障

(一)加大土地要素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土地供应 (略) 场需要相结合,统筹谋划发展形势,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有关要求,从“供给总量、供给结构、供给时序、供给方式”等环节入手,科学合理 (略) 规模、结构、时序和节奏,确保土地出让成交,吸 (略) 进行投资建设, (略) 建设水平。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供地计划合理安排每季度的供应量和出让项目,保持商品住宅、商服用地供需基本平衡, (略) 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 (略) 场,优化房地产政策

   (略) 场,坚持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精准施策,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化房地产政策,持续抓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稳妥处置房企风险,重拳 (略) 场秩序, (略) 场交易, (略) 场信心,形成 (略) 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舆论氛围,保障供地计划有效落地。

(三)加大土地要素保障,规范信息公开

  计划实施过程中要勇于探索,敢于担当,坚持落实党中央、 (略) 决策部署,加大土地要素保障,进一步规范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积极 (略) 场预期,将信息公开作为 (略) 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规范有序做好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并继续做好土地征收储备工作,建立计划中期调整机制,保障建设用地中实现新作为。

(四)积极强化服务措施,提高供地效率质量

  供地计划实施中要全面把握,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做好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对于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项目等采取超前介入,提前谋划,跟踪服务,全程保障,确保供应计划顺利实施。

(五)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有效落实

  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保障计划内项目的顺利实施。各相关责任单位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密切协调配合,共同做好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和计划实施工作,严格执行产业用地计划指标,分期分批推出产业用地。

(六)密切关注计划实施进度,适时动态调整

  在供应计划实施过程中,进度计划相关工作人员 (略) 场走势,定期检查各项供地进度情况,从而了解供地的实际进度及影响进度的潜在问题,评估计划实施效果和预期完成率,科学合理调整土地供应时序和规模,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预防和修正。


附表1

  四会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

  单位:公顷

类型

商服用地

住宅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特殊用地

合计

供应面积

3.7289

24.3402

107.9010

20.0173

75.2405

——

——

231.2279

占比

1.61%

10.53%

46.66%

8.66%

32.54%

——

——

100%

  注:土地用途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017)一级类统计。

表2

   (略) 20 (略) 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住房供应用地总量:

24.3402

其中存量:

24.3402

其中增量:

0.00

其中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商品住房用地

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占比(%)

保障性住房用地

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

公共租赁

限价商品房

总量

中小套型商品住房

廉租房

经济适用房

总量

廉租房

经济适用房

中小套型商品住房

划拨

出让

/

/

/

/

/

/

/

/

/

24.3402

24.3402

100%

备注:


表3

  四会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宗地表

  单位:公顷

序号

项目名称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公顷)

拟供应用途

拟供应时间

拟供应

方式

是否点状供地

1

SH001

(略) 贞山街道姚沙村委会地段

6.9334

城镇住宅用地

2024年1月

拍卖出让

2

SH002

(略) 贞山街道姚沙村委会地段

2.7148

城镇住宅用地

2024年7月

拍卖出让

3

SH003

(略) 贞山街道姚沙村委 (略) 地段

3.5213

公用设施用地

2024年3月

划拨

4

SH004

(略) 贞山街道姚沙村委会地段

1.8

教育用地

2024年3月

划拨

5

SH005

(略) 贞山街道姚沙村委会地段

0.45

教育用地

2024年3月

划拨

6

SH006

(略) 贞山街道姚沙村经济联合社地段

3.5434

科研用地

2024年7月

拍卖出让

7

SH007

(略) 贞山街道姚沙村经济联合社地段

2.6336

科研用地

2024年7月

拍卖出让

8

SH008

(略) 贞山街道姚沙村经济联合社地段

4.4973

城镇住宅用地

2024年7月

拍卖出让

9

SH009

(略) 东城街道荔枝湾片区

0.9985

城镇住宅用地

2024年1月

拍卖出让

10

SH010

(略) 东城街道创新大道南侧行政中心地段

0.5979

商服用地

2024年2月

拍卖出让

11

SH011

(略) 东城街道黄岗村地段

8.345

城镇住宅用地

2024年9月

拍卖出让

12

SH012

(略) 东城街道黄岗村地段

2.1523

商服用地

2024年1月

拍卖出让

13

SH013

(略) 东城街道玉器文化小镇内

0.171

公园与绿地

2024年3月

拍卖出让

14

SH014

(略) 东城街道前锋村地段

3.2133

工业用地

2024年3月

拍卖出让

15

SH015

(略) 东城街道前锋村地段

2.7879

工业用地

2024年3月

拍卖出让

16

SH016

(略) 东城街道前锋村地段

2.3371

工业用地

2024年3月

拍卖出让

17

SH017

(略) 东城街道前锋村地段

2.9471

工业用地

2024年3月

拍卖出让

18

SH018

(略) 东城街道前锋村地段

0.6653

工业用地

2024年5月

拍卖出让

19

SH019

(略) 东城街道前锋村地段

1.9772

工业用地

2024年1月

拍卖出让

20

SH020

(略) 东城街道前锋村地段

1.7682

工业用地

2024年2月

拍卖出让

21

SH021

(略) 东城街道前锋村地段

2.0176

工业用地

2024年5月

拍卖出让

22

SH022

(略) 东城街道前锋村地段

24.0157

工业用地

2024年6月

拍卖出让

23

SH023

(略) 东城街道光辉村地段

3.1037

工业用地

2024年5月

拍卖出让

24

SH024

(略) 东城街道光辉村地段

3.1398

工业用地

2024年5月

拍卖出让

25

SH025

(略) 东城街道前锋村地段

0.7508

工业用地

2024年12月

拍卖出让

26

SH026

(略) 龙甫镇亚洲金属资源再生工业基地

7.7423

工业用地

2024年6月

拍卖出让

27

SH027

(略) 龙甫镇亚洲金属资源再生工业基地

4.0232

工业用地

2024年6月

拍卖出让

28

SH028

(略) 龙甫镇营脚村地段

1.3876

工业用地

2024年5月

拍卖出让

29

SH029

(略) 龙甫镇亚洲金属资源再生工业基地

3.1512

工业用地

2024年6月

拍卖出让

30

SH030

(略) 龙甫镇营脚村地段

0.0348

工业用地

2024年6月

拍卖出让

31

SH031

(略) 龙甫镇营脚村地段

0.2748

工业用地

2024年6月

拍卖出让

32

SH032

(略) 龙甫镇营脚村地段

0.064

工业用地

2024年6月

拍卖出让

33

SH033

(略) 龙甫镇营脚村地段

1.6765

工业用地

2024年6月

拍卖出让

34

SH034

(略) 龙甫镇营脚村地段

2.0192

工业用地

2024年6月

拍卖出让

35

SH035

(略) 龙甫镇营脚村地段

2.0193

工业用地

2024年6月

拍卖出让

36

SH036

(略) 龙甫镇营脚村地段

3.3007

工业用地

2024年6月

拍卖出让

37

SH037

(略) 龙甫镇营脚村地段

2.0193

工业用地

2024年6月

拍卖出让

38

SH038

(略) 龙甫镇营脚村地段

2.0193

工业用地

2024年6月

拍卖出让

39

SH039

(略) 龙甫镇营脚村地段

2.0193

工业用地

2024年6月

拍卖出让

40

SH040

(略) 龙甫镇营脚村地段

2.3375

工业用地

2024年6月

拍卖出让

41

SH041

(略) 龙甫镇芙蓉、燕岭村委会地段

6.6181

工业用地

2024年12月

拍卖出让

42

SH042

(略) 城中街道、下茆镇片区

58.3652

公路用地

2024年8月

划拨

43

SH043

(略) 城中街道

0.3962

公用设施用地

2024年9月

划拨

44

SH044

(略) 城中街道下?经济联合社地段

1.3175

教育用地

2024年5月

协议出让

45

SH045

(略) 城中街道白沙村地段

1.636

公用设施用地

2024年5月

协议出让

46

SH046

(略) 城中街道野狸岗地段

0.7514

城镇住宅用地

2024年1月

拍卖出让

47

SH047

(略) 贞山街道商业街

0.0998

城镇住宅用地

2024年3月

拍卖出让

48

SH048

(略) 下茆镇楼脚村地段

4.5483

公用设施用地

2024年4月

划拨

49

SH049

(略) 江谷镇精细化工园区创展四街10号

0.9383

工业用地

2024年6月

拍卖出让

50

SH050

(略) 下茆镇南塘村、楼脚村地段

0.6289

工业用地

2024年6月

拍卖出让

51

SH051

(略) 江谷精细化工园区创展四街5号

4.7552

工业用地

2024年6月

拍卖出让

52

SH052

(略) 下茆镇南塘村委会地段

1.7083

工业用地

2024年6月

拍卖出让

53

SH053

(略) 下茆镇南塘村、楼脚村地段

1.8839

工业用地

2024年6月

拍卖出让

54

SH054

(略) 下茆镇南塘村委会地段

1.7956

工业用地

2024年6月

拍卖出让

55

SH055

(略) 下茆镇南塘村委会地段

1.8896

工业用地

2024年6月

拍卖出让

56

SH056

(略) 下茆镇南塘村地段

3.8325

工业用地

2024年6月

拍卖出让

57

SH057

(略) 江谷精细化工园区创展三街11号

0.5679

工业用地

2024年12月

拍卖出让

58

SH058

(略) 江谷精细化工园区创展三街13号

0.47

工业用地

2024年12月

拍卖出让

59

SH059

(略) 石狗镇讴坑村地段

0.9379

商服用地

2024年5月

拍卖出让

60

SH060

(略) 黄田镇黄田村榄洞五经济合作社地段

0.0408

商服用地

2024年4月

划拨

61

SH061

(略) 黄田镇江头村地段

16.8753

公路用地

2024年5月

划拨

合计

231.2279

/

附表4

   (略) 2024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宗地表

  单位:公顷

序号

项目名称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公顷)

拟供应用途

拟供应时间

拟供应方式

是否点状供地

1

SH001

(略) 贞山街道姚沙村委会地段

6.9334

城镇住宅用地

2024年1月

拍卖出让

2

SH002

(略) 贞山街道姚沙村委会地段

2.7148

城镇住宅用地

2024年7月

拍卖出让

3

SH008

(略) 贞山街道姚沙村经济联合社地段

4.4973

城镇住宅用地

2024年7月

拍卖出让

4

SH009

(略) 东城街道荔枝湾片区

0.9985

城镇住宅用地

2024年1月

拍卖出让

5

SH011

(略) 东城街道黄岗村地段

8.345

城镇住宅用地

2024年9月

拍卖出让

6

SH046

(略) 城中街道野狸岗地段

0.7514

城镇住宅用地

2024年1月

拍卖出让

7

SH047

(略) 贞山街道商业街

0.0998

城镇住宅用地

2024年3月

拍卖出让

合计

24.3402

/


   (略)

  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

  供应计划





   (略) 自然资源局

  二〇二四年三月



目 录

  一、计划概述

  (一)编制目的

  (二)编制意义

  (三)指导思想

  (四)基本原则

  (五)编制依据

  (六)计划范围

  (七)计划期限

  二、计划指标

  (一)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指标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三、政策导向

  (一)坚持落实房住不炒,调节土地供给

  (二)加强产业要素引导集聚,高效配置工业用地

  (三)全面推进“百千万工程”,打造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新样板

  (四)提升土地管理能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五) (略) 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

  四、计划实施保障

  (一)加大土地要素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二) (略) 场,优化房地产政策

  (三)加大土地要素保障,规范信息公开

  (四)积极强化服务措施,提高供地效率质量

  (五)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有效落实

  (六)密切关注计划实施进度,适时动态调整

  附表1

  附表2

  附表3

  附表4

一、计划概述

(一)编制目的

  为继续深化土地供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自然资源要素供给,着力支持经济以进促稳,科 (略) 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做出科学安排,通过土地供应主动参与宏观调控,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略) 场信息公开,落实供给引导需求,引导投资者理性决策, (略) 场良性循环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4年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和发布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84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年度计划。

(二)编制意义

  1、提高土地供给质量和效率。科学编制供应计划,有利于政府建立长效调控机制,更客观、更准确地了解实际用地需求;有利于政府及 (略) 场发展趋势,及时制定应对措施,调整用地结构和产业布局,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提高建设用地供给质量和效率;

  2、促进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优化。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监督实施,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有利于落实以供给决定需求的土地供应政策,有 (略) 的功能分区与布局,有利 (略)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和年度计划的有效实施,促进土地供应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3、 (略) 承载和服务能力。科学编制供应计划,重点保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有 (略) 综合功能、 (略) 环境,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和环境水平,进 (略) 的承载和服务能力;

  4、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科学编制合理的供应计划,有利于 (略) 场的调控能力, (略) 场有效供给, (略) 场的理性回归。住房用地计划单列并落实到具体地块,可有效把握供地时序,均衡供地节奏,提高土地供应效率,保持房地产价格平稳,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

(三)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 (略) 委、市政府的 (略) 委的工作要求,紧扣省委“1310”具体部署,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全力争先百强榜、建设千亿县,建强省“百千万工程”创先类典型县,切 (略) 推进新型工业化主力军、市 (略) ,为肇庆加快建设珠三角核心区西部增长极和粤港澳大湾 (略) 、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作出四会新担当新贡献!

(四)基本原则

  1、城乡统筹原则

  在区域协调、城乡统筹背 (略) 有序发展,依托中心城区综合资源优势和服务业集聚发展基础,结合城乡综合一体化发展,通过有效配置土地资源,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和发展格局,纵深推进“城区强中心、乡镇强功能”建设。

  2、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推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快土地整备、收储和老旧工业区的改造升级;开展园区低效闲置用地专项整治,完善园区标准化建设,促进园区集约高效发展;探索对空置未建土地采取征收、收购、委托收购、协议收购等多种手段,纳入土地储备。合理控制住房地产用地总量,优化城乡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3、供需平衡原则

  促进国有建设用地供需基本平衡,以土地供应引导需求,坚持以 (略) 为主导,统筹区域联动发展,调整优化用地空间,着 (略) 功能品质; (略) 空间立体开发,以用地空间的 (略) 功能布局的调整;根据商品房库存情况,结合潜在供地规模,合理确定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规模,分类控制好各区域供地节奏, (略) 场;加强用地准入管理,坚决遏制违法违规用地,积极盘活闲置低效用地,大力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双挂钩”。

  4、有保有压原则

  按照省委、省 (略) 委、市政府的决策 (略) 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进一步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各相关专项规划,有保有压。坚持合理布局、适度超前,加快实施一批重大交通、市政、能源、水利等项目;严格控制国家规定限制类和禁止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

  5、可持续发展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以“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为抓手,结合辖区产业发展规划,严格落实环境准入政策,促进辖区产业布局优化。深化自然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完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积极推进废弃工业厂区、拆除居民点等区域的生态修复和保护性开发利用,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

(五)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2019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4)《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2001年第9号);

  (5)《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

  (6)《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2007年第39号);

  (7)《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2019年修正)。

  2、政策性文件

  (1)《国土资源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2012年5月23日);

  (2)《国土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优化2015年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 (略) 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37号);

  (3)《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7号);

  (4)《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住宅用地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7〕45号);

  (5)《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我省2017年度住宅用地供应“五类”调控目标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7〕46号);

  (6)《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1〕39号);

  (7)《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4年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和发布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847号)。

  3、技术标准

  (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017);

  (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3)《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

  4、其他

  (1)《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四府〔2021〕2号);

  (2)《 (略) 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

  (3)其他相关资料。

(六)计划范围

  本计划涵盖的 (略) 行政管辖区计划供应的全部国有建设用地。

(七)计划期限

  本计划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计划指标

(一)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指标

   (略) 2024年度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约为231.2279公顷,按土地用途分解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指标,计划供应商服用地3.7289公顷,住宅用地24.3402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07.9010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0.017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75.2405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无供应计划。

  表2-1 (略) 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指标分解表

  单位:公顷

类型

商服用地

住宅

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特殊用地

合计

供应面积

3.7289

24.3402

107.9010

20.0173

75.2405

——

——

231.2279

占比

1.61%

10.53%

46.66%

8.66%

32.54%

——

——

100%

注:土地用途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017)一级类统计。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1、商服用地

  全面完善县域商业体系, (略) 夜经济规范繁荣发展。推动民宿集群发展、高端商务型度假型酒店璀璨点缀,注重引进知名品牌和战略投资商,推动五星级酒店项目加快落地。为了实现有计划供应土地, (略) 场预期, (略) 的商业配套发展需要,结合现有商业分布及库存情况,2024年度计划供应商服用地3.7289公顷,主要 (略) 东城街道黄岗村地段、创新大道南侧行政中心地段,石狗镇讴坑村地段,黄田镇黄田村地段。

  2、住宅用地

为贯彻 (略) 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要求, (略) 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继续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防范化解房地产企业风险,抓好问题楼盘处置,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通过科学调节供地节奏、优质优价供地等措施,实施稳地价、稳房价的目标,防止出现大起大落现象, (略) (略) 场形势,2024年计划供应住宅用地7宗,总面积为24.3402公顷,主要 (略) 城中街道野狸岗地段,东城街道荔枝湾片区、黄岗村地段,贞山街道姚沙村地段、商业街、姚沙村地段。

  3、工矿仓储用地

  加强产业要素引导集聚,全 (略) 推进新型工业化主力军,加快构建立足优势、面向未来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坚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 (略) 新时期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实施意见,持续实施制造业当家“十项行动”,全面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推动园区联动发展格局稳固优化,提升承 (略) 产城融合、产城一体化发展水平。依托对口产业协作机制,加快精细化工工业园规划范围调整,推动协鑫、彩信和精细化工工业园基础配套服务设施项目动工建设,加强与增城区产业共建,努力将产业转移合作园区打造为新一轮省内对口产业协作的重点园区、示范园区。高标准建设肇庆高新区四会产业园,加快打造高端铜基新材料产业基 (略) 的产业发展需要,2024年度计划供应工矿仓储用地107.9010公顷,主要分布在 (略) 东城街道前锋村地段、龙甫镇营脚村地段、下茆镇南塘村委会地段、江谷镇精细化工业园区。

  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持续增进人民福祉,不断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形成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高质量现代教育体系,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为四会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坚实的教育保障。并加大对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力度,优化公共空间,打造或升级一批主题公园、体育公园、口袋公园、健身广场、健身步道。 (略)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发展的需要,2024年度计划供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0.0173公顷(其中科研用地2宗,用地面积6.1770公顷;公用设施用地4宗,用地面积10.1018公顷;教育用地3宗,用地面积3.5675公顷;公园与绿地1宗,用地面积0.1710公顷),主要 (略) 东城街道玉器文化小镇内,贞山街道姚沙村地段,下茆镇楼脚村地段,城中街道区域、城中街道下?经济联合社地段、白沙村地段。

  5、交通运输用地

  加快谋划镇镇互通直 (略) 网,缩短镇与镇之间的通行距离,通过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略) 网通达服务能力, (略) (略) 网建设的需要,202 (略) 计划供应2宗交通运输用地,用地面积75.2405公顷, (略) 城中街道、下茆镇片区,黄田镇江头村地段。

  6、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202 (略) 没有安排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供应计划。

  7、特殊用地

  202 (略) 没有军事等重点项目设施用地的布局,没有安排特殊用地供应计划。

三、政策导向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重要依据,在推进土 (略) 场化配置、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供需平衡、发挥土地供应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保障作用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按新形势和新要求,认真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按照供需平衡、可持续原则,合理高效配置土地资源, (略) 场秩序,缓解用地供需矛盾,为肇庆加快建设珠三角核心区西部增长极和粤港澳大湾 (略) 、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作出四会新担当新贡献。

(一)坚持落实房住不炒,调节土地供给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 (略) 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科学谋划、源头减供原则,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根据 (略) 场的库存量、去化周期等情况,综合研判、合理调节土地供应节奏,继续做好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

(二)加强产业要素引导集聚,高效配置工业用地

  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 (略) 场化配置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21〕226号)等政策文件精神,高效配置新增工业用地,优化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深 (略) 场化配置改革,促进供应结构均衡发展。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发展规划, (略) 场供需及招商引资等情况, (略) 场需求,并将其中合理需求纳入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三)全面推进“百千万工程”,打造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新样板

  深化落实扩权强县和强县扩权改革,坚持“*”镇域特色发展体系,持续提升城区规模能级,做旺做新中心城区,增强乡镇连城带村功能。深化东城街道“三 (略) ”建设,推动四会与肇庆高新区深度融合;高标准建设贞山新城, (略) 客厅;推动城中街道老城区焕发新活力。深化镇街体制改革,推进放权强镇,赋予中心镇更多县级管理权限,做深做实大沙镇“两化融合”高质量发展改革试点等示范建设,打造城乡融合发展先行区,建强县域副中心。

(四)提升土地管理能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开展低效用地入库及再开发试点工作,实现土地连片改造,加大低效用地整备力度,完成低效产业用地整理提升。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加强用地准入管理, (略) 规划标准与准则和产业用地标准,严格核定各类建设项目的用地规模,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大力推进土地管理政策体系建设,通过优化用地调控,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五) (略) 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

  继 (略) 场建设, (略) 场配置土地资源功能。积极探索配套 (略) 场化配置方式,最 (略) 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按照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要求,进一步扩大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范围,健全统一供应、公开交易、市场配置的土地供应机制。

四、计划实施保障

(一)加大土地要素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土地供应 (略) 场需要相结合,统筹谋划发展形势,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有关要求,从“供给总量、供给结构、供给时序、供给方式”等环节入手,科学合理 (略) 规模、结构、时序和节奏,确保土地出让成交,吸 (略) 进行投资建设, (略) 建设水平。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供地计划合理安排每季度的供应量和出让项目,保持商品住宅、商服用地供需基本平衡, (略) 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 (略) 场,优化房地产政策

   (略) 场,坚持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精准施策,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化房地产政策,持续抓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稳妥处置房企风险,重拳 (略) 场秩序, (略) 场交易, (略) 场信心,形成 (略) 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舆论氛围,保障供地计划有效落地。

(三)加大土地要素保障,规范信息公开

  计划实施过程中要勇于探索,敢于担当,坚持落实党中央、 (略) 决策部署,加大土地要素保障,进一步规范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积极 (略) 场预期,将信息公开作为 (略) 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规范有序做好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并继续做好土地征收储备工作,建立计划中期调整机制,保障建设用地中实现新作为。

(四)积极强化服务措施,提高供地效率质量

  供地计划实施中要全面把握,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做好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对于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项目等采取超前介入,提前谋划,跟踪服务,全程保障,确保供应计划顺利实施。

(五)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有效落实

  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保障计划内项目的顺利实施。各相关责任单位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密切协调配合,共同做好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和计划实施工作,严格执行产业用地计划指标,分期分批推出产业用地。

(六)密切关注计划实施进度,适时动态调整

  在供应计划实施过程中,进度计划相关工作人员 (略) 场走势,定期检查各项供地进度情况,从而了解供地的实际进度及影响进度的潜在问题,评估计划实施效果和预期完成率,科学合理调整土地供应时序和规模,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预防和修正。


附表1

  四会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

  单位:公顷

类型

商服用地

住宅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特殊用地

合计

供应面积

3.7289

24.3402

107.9010

20.0173

75.2405

——

——

231.2279

占比

1.61%

10.53%

46.66%

8.66%

32.54%

——

——

100%

  注:土地用途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017)一级类统计。

表2

   (略) 20 (略) 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住房供应用地总量:

24.3402

其中存量:

24.3402

其中增量:

0.00

其中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商品住房用地

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占比(%)

保障性住房用地

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

公共租赁

限价商品房

总量

中小套型商品住房

廉租房

经济适用房

总量

廉租房

经济适用房

中小套型商品住房

划拨

出让

/

/

/

/

/

/

/

/

/

24.3402

24.3402

100%

备注:


表3

  四会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宗地表

  单位:公顷

序号

项目名称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公顷)

拟供应用途

拟供应时间

拟供应

方式

是否点状供地

1

SH001

(略) 贞山街道姚沙村委会地段

6.9334

城镇住宅用地

2024年1月

拍卖出让

2

SH002

(略) 贞山街道姚沙村委会地段

2.7148

城镇住宅用地

2024年7月

拍卖出让

3

SH003

(略) 贞山街道姚沙村委 (略) 地段

3.5213

公用设施用地

2024年3月

划拨

4

SH004

(略) 贞山街道姚沙村委会地段

1.8

教育用地

2024年3月

划拨

5

SH005

(略) 贞山街道姚沙村委会地段

0.45

教育用地

2024年3月

划拨

6

SH006

(略) 贞山街道姚沙村经济联合社地段

3.5434

科研用地

2024年7月

拍卖出让

7

SH007

(略) 贞山街道姚沙村经济联合社地段

2.6336

科研用地

2024年7月

拍卖出让

8

SH008

(略) 贞山街道姚沙村经济联合社地段

4.4973

城镇住宅用地

2024年7月

拍卖出让

9

SH009

(略) 东城街道荔枝湾片区

0.9985

城镇住宅用地

2024年1月

拍卖出让

10

SH010

(略) 东城街道创新大道南侧行政中心地段

0.5979

商服用地

2024年2月

拍卖出让

11

SH011

(略) 东城街道黄岗村地段

8.345

城镇住宅用地

2024年9月

拍卖出让

12

SH012

(略) 东城街道黄岗村地段

2.1523

商服用地

2024年1月

拍卖出让

13

SH013

(略) 东城街道玉器文化小镇内

0.171

公园与绿地

2024年3月

拍卖出让

14

SH014

(略) 东城街道前锋村地段

3.2133

工业用地

2024年3月

拍卖出让

15

SH015

(略) 东城街道前锋村地段

2.7879

工业用地

2024年3月

拍卖出让

16

SH016

(略) 东城街道前锋村地段

2.3371

工业用地

2024年3月

拍卖出让

17

SH017

(略) 东城街道前锋村地段

2.9471

工业用地

2024年3月

拍卖出让

18

SH018

(略) 东城街道前锋村地段

0.6653

工业用地

2024年5月

拍卖出让

19

SH019

(略) 东城街道前锋村地段

1.9772

工业用地

2024年1月

拍卖出让

20

SH020

(略) 东城街道前锋村地段

1.7682

工业用地

2024年2月

拍卖出让

21

SH021

(略) 东城街道前锋村地段

2.0176

工业用地

2024年5月

拍卖出让

22

SH022

(略) 东城街道前锋村地段

24.0157

工业用地

2024年6月

拍卖出让

23

SH023

(略) 东城街道光辉村地段

3.1037

工业用地

2024年5月

拍卖出让

24

SH024

(略) 东城街道光辉村地段

3.1398

工业用地

2024年5月

拍卖出让

25

SH025

(略) 东城街道前锋村地段

0.7508

工业用地

2024年12月

拍卖出让

26

SH026

(略) 龙甫镇亚洲金属资源再生工业基地

7.7423

工业用地

2024年6月

拍卖出让

27

SH027

(略) 龙甫镇亚洲金属资源再生工业基地

4.0232

工业用地

2024年6月

拍卖出让

28

SH028

(略) 龙甫镇营脚村地段

1.3876

工业用地

2024年5月

拍卖出让

29

SH029

(略) 龙甫镇亚洲金属资源再生工业基地

3.1512

工业用地

2024年6月

拍卖出让

30

SH030

(略) 龙甫镇营脚村地段

0.0348

工业用地

2024年6月

拍卖出让

31

SH031

(略) 龙甫镇营脚村地段

0.2748

工业用地

2024年6月

拍卖出让

32

SH032

(略) 龙甫镇营脚村地段

0.064

工业用地

2024年6月

拍卖出让

33

SH033

(略) 龙甫镇营脚村地段

1.6765

工业用地

2024年6月

拍卖出让

34

SH034

(略) 龙甫镇营脚村地段

2.0192

工业用地

2024年6月

拍卖出让

35

SH035

(略) 龙甫镇营脚村地段

2.0193

工业用地

2024年6月

拍卖出让

36

SH036

(略) 龙甫镇营脚村地段

3.3007

工业用地

2024年6月

拍卖出让

37

SH037

(略) 龙甫镇营脚村地段

2.0193

工业用地

2024年6月

拍卖出让

38

SH038

(略) 龙甫镇营脚村地段

2.0193

工业用地

2024年6月

拍卖出让

39

SH039

(略) 龙甫镇营脚村地段

2.0193

工业用地

2024年6月

拍卖出让

40

SH040

(略) 龙甫镇营脚村地段

2.3375

工业用地

2024年6月

拍卖出让

41

SH041

(略) 龙甫镇芙蓉、燕岭村委会地段

6.6181

工业用地

2024年12月

拍卖出让

42

SH042

(略) 城中街道、下茆镇片区

58.3652

公路用地

2024年8月

划拨

43

SH043

(略) 城中街道

0.3962

公用设施用地

2024年9月

划拨

44

SH044

(略) 城中街道下?经济联合社地段

1.3175

教育用地

2024年5月

协议出让

45

SH045

(略) 城中街道白沙村地段

1.636

公用设施用地

2024年5月

协议出让

46

SH046

(略) 城中街道野狸岗地段

0.7514

城镇住宅用地

2024年1月

拍卖出让

47

SH047

(略) 贞山街道商业街

0.0998

城镇住宅用地

2024年3月

拍卖出让

48

SH048

(略) 下茆镇楼脚村地段

4.5483

公用设施用地

2024年4月

划拨

49

SH049

(略) 江谷镇精细化工园区创展四街10号

0.9383

工业用地

2024年6月

拍卖出让

50

SH050

(略) 下茆镇南塘村、楼脚村地段

0.6289

工业用地

2024年6月

拍卖出让

51

SH051

(略) 江谷精细化工园区创展四街5号

4.7552

工业用地

2024年6月

拍卖出让

52

SH052

(略) 下茆镇南塘村委会地段

1.7083

工业用地

2024年6月

拍卖出让

53

SH053

(略) 下茆镇南塘村、楼脚村地段

1.8839

工业用地

2024年6月

拍卖出让

54

SH054

(略) 下茆镇南塘村委会地段

1.7956

工业用地

2024年6月

拍卖出让

55

SH055

(略) 下茆镇南塘村委会地段

1.8896

工业用地

2024年6月

拍卖出让

56

SH056

(略) 下茆镇南塘村地段

3.8325

工业用地

2024年6月

拍卖出让

57

SH057

(略) 江谷精细化工园区创展三街11号

0.5679

工业用地

2024年12月

拍卖出让

58

SH058

(略) 江谷精细化工园区创展三街13号

0.47

工业用地

2024年12月

拍卖出让

59

SH059

(略) 石狗镇讴坑村地段

0.9379

商服用地

2024年5月

拍卖出让

60

SH060

(略) 黄田镇黄田村榄洞五经济合作社地段

0.0408

商服用地

2024年4月

划拨

61

SH061

(略) 黄田镇江头村地段

16.8753

公路用地

2024年5月

划拨

合计

231.2279

/

附表4

   (略) 2024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宗地表

  单位:公顷

序号

项目名称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公顷)

拟供应用途

拟供应时间

拟供应方式

是否点状供地

1

SH001

(略) 贞山街道姚沙村委会地段

6.9334

城镇住宅用地

2024年1月

拍卖出让

2

SH002

(略) 贞山街道姚沙村委会地段

2.7148

城镇住宅用地

2024年7月

拍卖出让

3

SH008

(略) 贞山街道姚沙村经济联合社地段

4.4973

城镇住宅用地

2024年7月

拍卖出让

4

SH009

(略) 东城街道荔枝湾片区

0.9985

城镇住宅用地

2024年1月

拍卖出让

5

SH011

(略) 东城街道黄岗村地段

8.345

城镇住宅用地

2024年9月

拍卖出让

6

SH046

(略) 城中街道野狸岗地段

0.7514

城镇住宅用地

2024年1月

拍卖出让

7

SH047

(略) 贞山街道商业街

0.0998

城镇住宅用地

2024年3月

拍卖出让

合计

24.3402

/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