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二项问题年度整改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二项问题年度整改公示

我市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二项问题年度整改,拟申请年度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年度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黑龙江省存在大量历史遗留矿山,生态恢复任务艰巨。省《矿山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提出,到2020年历史遗留矿山恢复治理和矿山废弃土地恢复应达到*公顷。督察发现,“十三五”期间全省实际完成矿山修复5875公顷,仅完成22.9%。

二、整改目标: (略) 历史遗留矿山综合治理、系统修复,完成本辖区内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全部矿山治理修复任务。

三、整改措施:

1.组织开展矿山生态修复专项执法检查和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核查,全面摸排整治业主转嫁治理责任等突出问题,核查历史遗留矿山底数,分类梳理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建立台账。按照“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督促矿山生态修复责任主体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义务,对于不履行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责任和义务的,依法严肃查处。坚决杜绝生产矿山转为新的历史遗留矿山,确保不再产生新的欠账。

2.制定历史遗留矿山修复计划,将矿山修复治理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县(市、区)政府,实行项目化管理、清单化推进。县(市、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矿山修复治理负总责,明确治理目标、完成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逐年度、逐矿山推进修复治理工作,确保按照任务分解时间节点完成矿山修复治理任务。

3.多渠道筹措资金, (略) 场化方式参与生态修复新机制,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生态治理修复。加大政府政策资金支持力度,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

4.大力推进生产矿山修复治理。各级政府要加强日常监管,督促所辖区域矿山企业严格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责任,强化《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监督管理,加快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账户建立,按时足额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及时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义务。对于未及时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义务的,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黑龙江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年度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印发了《 (略) 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检查核查转嫁治理责任等突出问题。2021年9月24日印发了《 (略) 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经核查上报,省厅审核确认,我市历史遗留矿山图斑30个,涉及矿山15座,面积146.16公顷。我市按照“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制作了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台账,督促矿山生态修复责任主体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义务。

2.印发了《 (略) 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行动计划(2022-2035年)》。将任务落实到县(市)政府,实行项目化管理、清单化推进。明确了县(市)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矿山修复治理负总责,制定了治理目标、完成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逐年度、逐矿山推进修复治理工作。按照《黑龙江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经各县(市)自然资源局组织验收,县委、县政府申请,市局组织验收和认定,截止2023年11 (略) 修复治理历史遗留矿山64.20公顷,完成省政府确定的矿山修复2023年度治理任务。

3.2023年1月31日印发了《关于 (略) 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的通知》(齐自然资发〔2023〕2号),压实属地责任,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加大政府资金支持力度,各县(市)政府根据矿山损毁情况和修复治理难易程度分别投入修复资金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4.印发《关于推进中央环保督察任务整改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略) 生产矿山修复治理专项督导方案》,进一步督促各县(市)区政府落实日常监管责任,督导矿山企业严格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责任,强化《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监督管理,建立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账户,按时足额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及时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义务。所有矿山均设立了恢复治理基金账户,制定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时履行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义务。

五、公示时间: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2-*

八、受理地址: (略) 龙沙区卜奎南大 (略) 生态环境局801室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9日

我市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二项问题年度整改,拟申请年度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年度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黑龙江省存在大量历史遗留矿山,生态恢复任务艰巨。省《矿山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提出,到2020年历史遗留矿山恢复治理和矿山废弃土地恢复应达到*公顷。督察发现,“十三五”期间全省实际完成矿山修复5875公顷,仅完成22.9%。

二、整改目标: (略) 历史遗留矿山综合治理、系统修复,完成本辖区内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全部矿山治理修复任务。

三、整改措施:

1.组织开展矿山生态修复专项执法检查和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核查,全面摸排整治业主转嫁治理责任等突出问题,核查历史遗留矿山底数,分类梳理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建立台账。按照“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督促矿山生态修复责任主体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义务,对于不履行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责任和义务的,依法严肃查处。坚决杜绝生产矿山转为新的历史遗留矿山,确保不再产生新的欠账。

2.制定历史遗留矿山修复计划,将矿山修复治理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县(市、区)政府,实行项目化管理、清单化推进。县(市、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矿山修复治理负总责,明确治理目标、完成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逐年度、逐矿山推进修复治理工作,确保按照任务分解时间节点完成矿山修复治理任务。

3.多渠道筹措资金, (略) 场化方式参与生态修复新机制,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生态治理修复。加大政府政策资金支持力度,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

4.大力推进生产矿山修复治理。各级政府要加强日常监管,督促所辖区域矿山企业严格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责任,强化《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监督管理,加快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账户建立,按时足额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及时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义务。对于未及时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义务的,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黑龙江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年度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印发了《 (略) 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检查核查转嫁治理责任等突出问题。2021年9月24日印发了《 (略) 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经核查上报,省厅审核确认,我市历史遗留矿山图斑30个,涉及矿山15座,面积146.16公顷。我市按照“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制作了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台账,督促矿山生态修复责任主体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义务。

2.印发了《 (略) 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行动计划(2022-2035年)》。将任务落实到县(市)政府,实行项目化管理、清单化推进。明确了县(市)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矿山修复治理负总责,制定了治理目标、完成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逐年度、逐矿山推进修复治理工作。按照《黑龙江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经各县(市)自然资源局组织验收,县委、县政府申请,市局组织验收和认定,截止2023年11 (略) 修复治理历史遗留矿山64.20公顷,完成省政府确定的矿山修复2023年度治理任务。

3.2023年1月31日印发了《关于 (略) 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的通知》(齐自然资发〔2023〕2号),压实属地责任,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加大政府资金支持力度,各县(市)政府根据矿山损毁情况和修复治理难易程度分别投入修复资金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4.印发《关于推进中央环保督察任务整改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略) 生产矿山修复治理专项督导方案》,进一步督促各县(市)区政府落实日常监管责任,督导矿山企业严格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责任,强化《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监督管理,建立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账户,按时足额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及时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义务。所有矿山均设立了恢复治理基金账户,制定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时履行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义务。

五、公示时间: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2-*

八、受理地址: (略) 龙沙区卜奎南大 (略) 生态环境局801室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9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