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上饶市江永学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饶信发改字〔202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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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上饶市江永学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饶信发改字〔2024〕1号

饶信发改字〔2024〕1号

关 (略) 江永学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略) 信州区教育体育局:

你局报来《关于申 (略) 江永学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已收悉。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 (略) 中心城区重大城建项目计划和20 (略) (略) 功能与品质提升项目计划的通知》、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同心景苑项目人防工程集中补建有关事项协调会议纪要》的内容并结合规划部门的调整意见及2023年11月 (略) 信州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精神, (略) 江永学校建设项目地下室建设规模进行缩减调整,专家对该项目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及法人代表等相关信息

项目建设单位: (略) 信州区教育体育局

法人代表:徐传湖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2A

项目代码:2205-*-04-01-*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二、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规划选址位于信州大道以南、明叔大道以东。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调整前:占地面积约*㎡(约65.71亩),建筑面积*.5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7㎡,地下建筑面积*.96㎡。主要建设教室、专用教室、教室办公室、公共教学用房等和地下停车库(含人防),以及室外给排水等附属工程。建筑密度约23.45%,容积率约0.63,绿地率30.12%。机动车停车位20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844个。可容纳在校生2310人。设48个教学班。

调整后:占地面积约*.46㎡(约65.713亩),建筑面积*.77㎡;(地上建筑面积*.43㎡,地下建筑面积5937.34㎡),其中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42㎡,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8156.35㎡,主要建设教室、专用教室、教师办公室、休息室、公共教学用房、后勤及生活用房等和地下停车库(含人防),以及室外给排水、室外供配电、消防工程、道路、校园广场、运动场(含露天器械)、绿化亮化、围墙等等附属工程。建筑密度约23.01%,容积率约0.62,绿地率30.12%。机动车停车位99个,非机动车停车位815个。可容纳在校生2310人。设48个教学班(其中小学18班,初中30班)。

四、项目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为18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方式

项目总投资调整前为*.*元。其中建安费*.*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358.*元,预备费1170.*元,建设期利息1140.*元。

项目总投资调整后为*.*元。其中工程费*.*元(其中建安费*.*元,设备购置费用2163.*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941.*元,基本预备费964.*元,建设期利息1216.*元。

资金筹措方式为:政府投资(发行一般债券)。

六、项目招投标方案

应按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6号令)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的要求及招标事项核准意见执行。

七、节能审查意见和相关要求

项目建设要切实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水平。

八、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审批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略) 信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4日   


饶信发改字〔2024〕1号

关 (略) 江永学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略) 信州区教育体育局:

你局报来《关于申 (略) 江永学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已收悉。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 (略) 中心城区重大城建项目计划和20 (略) (略) 功能与品质提升项目计划的通知》、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同心景苑项目人防工程集中补建有关事项协调会议纪要》的内容并结合规划部门的调整意见及2023年11月 (略) 信州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精神, (略) 江永学校建设项目地下室建设规模进行缩减调整,专家对该项目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及法人代表等相关信息

项目建设单位: (略) 信州区教育体育局

法人代表:徐传湖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2A

项目代码:2205-*-04-01-*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二、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规划选址位于信州大道以南、明叔大道以东。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调整前:占地面积约*㎡(约65.71亩),建筑面积*.5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7㎡,地下建筑面积*.96㎡。主要建设教室、专用教室、教室办公室、公共教学用房等和地下停车库(含人防),以及室外给排水等附属工程。建筑密度约23.45%,容积率约0.63,绿地率30.12%。机动车停车位20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844个。可容纳在校生2310人。设48个教学班。

调整后:占地面积约*.46㎡(约65.713亩),建筑面积*.77㎡;(地上建筑面积*.43㎡,地下建筑面积5937.34㎡),其中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42㎡,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8156.35㎡,主要建设教室、专用教室、教师办公室、休息室、公共教学用房、后勤及生活用房等和地下停车库(含人防),以及室外给排水、室外供配电、消防工程、道路、校园广场、运动场(含露天器械)、绿化亮化、围墙等等附属工程。建筑密度约23.01%,容积率约0.62,绿地率30.12%。机动车停车位99个,非机动车停车位815个。可容纳在校生2310人。设48个教学班(其中小学18班,初中30班)。

四、项目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为18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方式

项目总投资调整前为*.*元。其中建安费*.*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358.*元,预备费1170.*元,建设期利息1140.*元。

项目总投资调整后为*.*元。其中工程费*.*元(其中建安费*.*元,设备购置费用2163.*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941.*元,基本预备费964.*元,建设期利息1216.*元。

资金筹措方式为:政府投资(发行一般债券)。

六、项目招投标方案

应按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6号令)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的要求及招标事项核准意见执行。

七、节能审查意见和相关要求

项目建设要切实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水平。

八、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审批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略) 信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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