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谋道镇生猪定点屠宰加工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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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谋道镇生猪定点屠宰加工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3月14日,公司根据《 (略) 谋道镇生猪定点屠宰加工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 (略) 谋道镇南浦村4组,项目原设计屠宰规模为7000头/a,建设单位投资*元,通过更换设备,改造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新增废气处理设施等,将屠宰规模从7000头/a扩大至*头/a,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管道、绿化及其他辅助设施,项目实际总投资约*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项目环评文件,变动情况如下:

1、由于综合楼于楼顶加盖一层,因此建筑面积增加210m2

2、环评阶段供热由0.5t/h生物质锅炉为主,实际建设为0.3t/h天然气锅炉为主,生物质锅炉备用,更为节能环保。

其余工程内容与环评一致,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综合重大变动清单(试行)》,项目变动情况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对照《 (略) 谋道镇生猪定点屠宰加工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工程建设基本落实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批复及相关标准中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效果及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监测结果

根据本次检测结果可知,项目生产废水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各项监测因子均 (略) 谋道镇镇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三级排放标准,可实现达标排放。

2、废气监测结果

根据本次验收结果可知,氨、硫化氢等有组织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值,氨、硫化氢等、臭气浓度无组织废气《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可实现达标排放;此外,根据《 (略) 谋道镇生猪定点加工厂2月份废气监测报告》(JZH检字*)可知,项目天然气锅炉氮氧化物平均浓度64mg/m3,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3、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及辅助生产设备噪声。本次验收委托湖 (略) 对厂界昼、夜间噪声进行了监测,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实现了达标排放。

4、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固废、污水处理站固废及生活垃圾。屠宰场将病死猪、不可食用内脏、碎肉及骨渣、不合格病肉、废 (略) 夷陵区鸦鹊岭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置;设置干湿分离机,对肠胃内容物、栅渣等进行干湿分离,设置压滤机对浓缩污泥进行脱水处理,采用干清粪工艺清理猪舍粪便,并将猪粪、肠胃内容物、栅渣、泥饼一起交湖北 (略) 用于茶叶基地施肥;设置加盖塑料桶收集生产过程及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并密闭暂存;在职工主要活动产生设置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并交谋道镇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运营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均妥善处置。

5、污染物总量控制

经计算,项目COD排放量为0.96t/a,氨氮排放量为0.01t/a,均小于环境影响报告书所建议的总量控制指标及屠宰场已取得的排污权指标,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结论

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竣工验收条件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该工程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环保验收。

六、后续要求

1、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等要求,根据自行监测计划,开展废水、废气、噪声、地下水等自行监测工作,并定期将监测结果上传至全国排 (略)

2、各项环保管理工作落实到个人,定期对各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各项目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3、健全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增强员工环保意识, 定期对各环节进行巡查,防止跑、冒、滴、漏事件发生。

4、做好污水处理站运行记录、加药记录记录等各项环保措施运行台账记录。

5、自觉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环境监管。

6、加强后续运营的管理,确保噪声、废气等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加强与周边居民的沟通,确保和谐稳定。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项目公示期为2024年3月15日-2024年4月12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运营单位: (略) 谋道镇生猪定点屠宰加工场

地址: (略) 谋道镇南浦村4组

联系人:谭总

联系电话:*

验收监测报告详见链接链接:http://**

提取码:tbhe

2024年3月14日,公司根据《 (略) 谋道镇生猪定点屠宰加工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 (略) 谋道镇南浦村4组,项目原设计屠宰规模为7000头/a,建设单位投资*元,通过更换设备,改造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新增废气处理设施等,将屠宰规模从7000头/a扩大至*头/a,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管道、绿化及其他辅助设施,项目实际总投资约*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项目环评文件,变动情况如下:

1、由于综合楼于楼顶加盖一层,因此建筑面积增加210m2

2、环评阶段供热由0.5t/h生物质锅炉为主,实际建设为0.3t/h天然气锅炉为主,生物质锅炉备用,更为节能环保。

其余工程内容与环评一致,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综合重大变动清单(试行)》,项目变动情况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对照《 (略) 谋道镇生猪定点屠宰加工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工程建设基本落实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批复及相关标准中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效果及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监测结果

根据本次检测结果可知,项目生产废水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各项监测因子均 (略) 谋道镇镇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三级排放标准,可实现达标排放。

2、废气监测结果

根据本次验收结果可知,氨、硫化氢等有组织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值,氨、硫化氢等、臭气浓度无组织废气《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可实现达标排放;此外,根据《 (略) 谋道镇生猪定点加工厂2月份废气监测报告》(JZH检字*)可知,项目天然气锅炉氮氧化物平均浓度64mg/m3,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3、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及辅助生产设备噪声。本次验收委托湖 (略) 对厂界昼、夜间噪声进行了监测,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实现了达标排放。

4、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固废、污水处理站固废及生活垃圾。屠宰场将病死猪、不可食用内脏、碎肉及骨渣、不合格病肉、废 (略) 夷陵区鸦鹊岭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置;设置干湿分离机,对肠胃内容物、栅渣等进行干湿分离,设置压滤机对浓缩污泥进行脱水处理,采用干清粪工艺清理猪舍粪便,并将猪粪、肠胃内容物、栅渣、泥饼一起交湖北 (略) 用于茶叶基地施肥;设置加盖塑料桶收集生产过程及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并密闭暂存;在职工主要活动产生设置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并交谋道镇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运营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均妥善处置。

5、污染物总量控制

经计算,项目COD排放量为0.96t/a,氨氮排放量为0.01t/a,均小于环境影响报告书所建议的总量控制指标及屠宰场已取得的排污权指标,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结论

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竣工验收条件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该工程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环保验收。

六、后续要求

1、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等要求,根据自行监测计划,开展废水、废气、噪声、地下水等自行监测工作,并定期将监测结果上传至全国排 (略)

2、各项环保管理工作落实到个人,定期对各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各项目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3、健全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增强员工环保意识, 定期对各环节进行巡查,防止跑、冒、滴、漏事件发生。

4、做好污水处理站运行记录、加药记录记录等各项环保措施运行台账记录。

5、自觉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环境监管。

6、加强后续运营的管理,确保噪声、废气等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加强与周边居民的沟通,确保和谐稳定。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项目公示期为2024年3月15日-2024年4月12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运营单位: (略) 谋道镇生猪定点屠宰加工场

地址: (略) 谋道镇南浦村4组

联系人:谭总

联系电话:*

验收监测报告详见链接链接: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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