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宕昌县城区饮用水源地水库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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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宕昌县城区饮用水源地水库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的批复

宕昌县水务局:

你局关于宕昌县城区饮用水源地水库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甘肃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宕昌县城区饮用水源地水库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其技术审查意见(见附件),现就宕昌县城区饮用水源地水库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取水许可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取水枢 (略) 宕昌县,供水范围为宕昌县中心城区及周边地带,供水对象为宕昌县城区居民生活及工业生产。为提高宕昌县城供水保证率,项目拟建设缸沟水库1座,总库容320.*立方米,正常蓄水位2125.72米。

二、同意该项目以缸沟河和木香沟地表水为取水水源,项目施工期三年,生产生活总取水量23.*立方米;在多年平均来水频率下,项目运行期年取水量为613.*立方米,取水用途为原水供水,其中供生活用水373.*立方米、供工业用水240.*立方米。

特殊情况下,你单位应服从我厅和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取水限制决定。

三、同意该工程设置2个取水口,缸沟引水枢纽位于缸沟河与木香沟汇合口上游575米处,已建的木香沟引水枢纽位于河口以上185米处。按照《报告书》,综合分析地貌及水文地质、取水枢纽布置、输水管进口位置高程,该工程取水口位置布置合理。 取水口坐标见下表。

四、按照《报告书》,采用径流深等值法和径流系数法推算缸沟水库坝址断面和木香沟取水枢纽断面多年平均来水量,并依据宕昌水文站1965~2016年实测径流资料通过P-Ш型曲线计算径流参数,得出P=50%和P=95%保证率下,缸沟河坝址断面径流量分别为*立方米和*立方米、木香沟取水枢纽断面径流量分别为*立方米和*立方米,扣除生态水量141.*立方米,剩余水量可满足项目取水需求。 (略) 环境监测站出具的水质监测报告,取水枢纽断面水质基本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Ⅰ类标准,达到项目水质要求。

五、同意《报告书》节水评价章节和提出的节水措施。现状年受水区城镇综合生活用水量105升/人·天、管网漏损率12%,规划年受水区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量105升/人·天、管网漏损率降低到10%,符合《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2023版)相关要求。

六、同意《报告书》提出的退水方案。施工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全部回收利用、不外排。运行期受水区城镇生活生产污水收集输送至宕昌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七、工程建成后,你单位要按照取水许可管理有关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012)的相关要求,安装在线监测计量设施,并确保数据稳定传输至甘肃省取水口监测计量管理系统。要密切关注引水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确保各断面生态流量达标,要及时足额缴纳水资源费。

八、市县水务局按照属地管理职责开展日常监管,你单位要积极配合,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九、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后,你单位要按照《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及时向我厅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附件:《宕昌县城区饮用水源地水库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甘肃省水利厅

2024年3月26日

宕昌县水务局:

你局关于宕昌县城区饮用水源地水库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甘肃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宕昌县城区饮用水源地水库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其技术审查意见(见附件),现就宕昌县城区饮用水源地水库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取水许可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取水枢 (略) 宕昌县,供水范围为宕昌县中心城区及周边地带,供水对象为宕昌县城区居民生活及工业生产。为提高宕昌县城供水保证率,项目拟建设缸沟水库1座,总库容320.*立方米,正常蓄水位2125.72米。

二、同意该项目以缸沟河和木香沟地表水为取水水源,项目施工期三年,生产生活总取水量23.*立方米;在多年平均来水频率下,项目运行期年取水量为613.*立方米,取水用途为原水供水,其中供生活用水373.*立方米、供工业用水240.*立方米。

特殊情况下,你单位应服从我厅和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取水限制决定。

三、同意该工程设置2个取水口,缸沟引水枢纽位于缸沟河与木香沟汇合口上游575米处,已建的木香沟引水枢纽位于河口以上185米处。按照《报告书》,综合分析地貌及水文地质、取水枢纽布置、输水管进口位置高程,该工程取水口位置布置合理。 取水口坐标见下表。

四、按照《报告书》,采用径流深等值法和径流系数法推算缸沟水库坝址断面和木香沟取水枢纽断面多年平均来水量,并依据宕昌水文站1965~2016年实测径流资料通过P-Ш型曲线计算径流参数,得出P=50%和P=95%保证率下,缸沟河坝址断面径流量分别为*立方米和*立方米、木香沟取水枢纽断面径流量分别为*立方米和*立方米,扣除生态水量141.*立方米,剩余水量可满足项目取水需求。 (略) 环境监测站出具的水质监测报告,取水枢纽断面水质基本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Ⅰ类标准,达到项目水质要求。

五、同意《报告书》节水评价章节和提出的节水措施。现状年受水区城镇综合生活用水量105升/人·天、管网漏损率12%,规划年受水区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量105升/人·天、管网漏损率降低到10%,符合《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2023版)相关要求。

六、同意《报告书》提出的退水方案。施工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全部回收利用、不外排。运行期受水区城镇生活生产污水收集输送至宕昌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七、工程建成后,你单位要按照取水许可管理有关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012)的相关要求,安装在线监测计量设施,并确保数据稳定传输至甘肃省取水口监测计量管理系统。要密切关注引水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确保各断面生态流量达标,要及时足额缴纳水资源费。

八、市县水务局按照属地管理职责开展日常监管,你单位要积极配合,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九、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后,你单位要按照《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及时向我厅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附件:《宕昌县城区饮用水源地水库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甘肃省水利厅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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