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关于广西防城港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核准的批复防审批市政交通环保〔2024〕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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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关于广西防城港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核准的批复防审批市政交通环保〔2024〕36号

(略) (略) :

你公司报送的《 (略) 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代码:2203-*-04-01-*),已获得初步设计批复。项目 (略) 沿岸海域,主要实施内容包括三部分工程内容和海洋生态预警监测系统建设:一是西湾海岸带,二是东兴万尾岛海岸带,三是企沙半岛山新村海岸带,构筑“滨海湿地-生态海堤-防护林”多层次生态保护防护减灾空间体系;四是海洋生态预警监测系统。西湾海堤生态化改造对总长约7.12km,清理岸滩废弃物和垃圾*m3。拆除构筑物约3.8hm2。企沙半岛山新海堤生态化修复约3.05km。红树林造林面积约4.6hm2。在山新海堤后方养殖区,建设2 座养殖尾水处理系统,包括循环水处理装置和尾水处理装置,潮沟改造约600m。构建以木麻黄为主的植被防护带,面积约1.0hm2。开展山新沙滩修复,面积约7.0hm2,回填砂约2.*m3。东兴万尾岛生态海堤生态化改造约3.16km。项目海洋生态在线监测浮标工程的3个监测浮标分别 (略) 山新村以南海域、江山半岛白龙核电排水口东北侧海域、万尾金滩东南侧,布放目的是为项目提供相关区域的实时连续观测数据。浮标为直径3m 的圆盘形标体,形深 0.9m,标底直径2.4m,桅杆高4.9m,排水量2吨,浮标体采用不锈钢材料结合高强度泡沫及聚脲材料,下部专用浮标锚链采用钢质锚链,链径 28 mm,最大回旋半径为25.8m、17.0m、14.0m,锚链连接 750kg 抓力锚。浮标布设项目海上总工期为3天、布放时长为3h/天。项目申请用海总面积为7.0149 hm2,占用岸线0m。项目总投资为*.*,其中环保投资1685.*,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3.63%。

二、经审查,《报告书》编写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对环境影响分析较客观,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和建议可行,可以作为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和环境保护管理的依据。

三、原则同意该工程按照《报告书》提出的海洋环境保护措施要求等进行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应落实《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尽量减轻对海洋环境的不利影响。

四、项目业主在建设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海洋环境保护工作:

(一)施工期间的生产、生活污水污物应集中收集处理,不得向海洋环境排放。

(二)项目施工期间,须采取科学的施工工艺,使项目在已批准的海域使用范围内进行,确保本项目施工的科学、合理性,确保不对周边红树林及已建项目产生损害。

(三)施工期应严格加强对项目附近区域红树林的保护,采取措施减少悬浮泥沙产生量对周边红树林的影响,在施工期加强跟踪监测,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施工,并按有关要求进行恢复或异地补种等措施,确保防城港西湾内红树林资源总量不因项目的建设而受损。

(四)遇到大风大浪天气,应停止作业,以减轻施工作业所引起的附近水域悬浮物浓度增量,减少对海洋生物资源和附近海洋保护区和生态敏感目标的影响。

(五)项目施工期间应加强环保管理和海域使用监察工作,进行周边毗邻海域海洋环境要素的监视、监测工作。掌握项目建设对周边海域的环境影响,发现环境污染情况时及时做出切实可行的调整。

(六)开展生态修复跟踪监测与效果评估。

五、项目业主和项目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海洋环境监督部门开展海洋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略) 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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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送的《 (略) 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代码:2203-*-04-01-*),已获得初步设计批复。项目 (略) 沿岸海域,主要实施内容包括三部分工程内容和海洋生态预警监测系统建设:一是西湾海岸带,二是东兴万尾岛海岸带,三是企沙半岛山新村海岸带,构筑“滨海湿地-生态海堤-防护林”多层次生态保护防护减灾空间体系;四是海洋生态预警监测系统。西湾海堤生态化改造对总长约7.12km,清理岸滩废弃物和垃圾*m3。拆除构筑物约3.8hm2。企沙半岛山新海堤生态化修复约3.05km。红树林造林面积约4.6hm2。在山新海堤后方养殖区,建设2 座养殖尾水处理系统,包括循环水处理装置和尾水处理装置,潮沟改造约600m。构建以木麻黄为主的植被防护带,面积约1.0hm2。开展山新沙滩修复,面积约7.0hm2,回填砂约2.*m3。东兴万尾岛生态海堤生态化改造约3.16km。项目海洋生态在线监测浮标工程的3个监测浮标分别 (略) 山新村以南海域、江山半岛白龙核电排水口东北侧海域、万尾金滩东南侧,布放目的是为项目提供相关区域的实时连续观测数据。浮标为直径3m 的圆盘形标体,形深 0.9m,标底直径2.4m,桅杆高4.9m,排水量2吨,浮标体采用不锈钢材料结合高强度泡沫及聚脲材料,下部专用浮标锚链采用钢质锚链,链径 28 mm,最大回旋半径为25.8m、17.0m、14.0m,锚链连接 750kg 抓力锚。浮标布设项目海上总工期为3天、布放时长为3h/天。项目申请用海总面积为7.0149 hm2,占用岸线0m。项目总投资为*.*,其中环保投资1685.*,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3.63%。

二、经审查,《报告书》编写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对环境影响分析较客观,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和建议可行,可以作为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和环境保护管理的依据。

三、原则同意该工程按照《报告书》提出的海洋环境保护措施要求等进行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应落实《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尽量减轻对海洋环境的不利影响。

四、项目业主在建设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海洋环境保护工作:

(一)施工期间的生产、生活污水污物应集中收集处理,不得向海洋环境排放。

(二)项目施工期间,须采取科学的施工工艺,使项目在已批准的海域使用范围内进行,确保本项目施工的科学、合理性,确保不对周边红树林及已建项目产生损害。

(三)施工期应严格加强对项目附近区域红树林的保护,采取措施减少悬浮泥沙产生量对周边红树林的影响,在施工期加强跟踪监测,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施工,并按有关要求进行恢复或异地补种等措施,确保防城港西湾内红树林资源总量不因项目的建设而受损。

(四)遇到大风大浪天气,应停止作业,以减轻施工作业所引起的附近水域悬浮物浓度增量,减少对海洋生物资源和附近海洋保护区和生态敏感目标的影响。

(五)项目施工期间应加强环保管理和海域使用监察工作,进行周边毗邻海域海洋环境要素的监视、监测工作。掌握项目建设对周边海域的环境影响,发现环境污染情况时及时做出切实可行的调整。

(六)开展生态修复跟踪监测与效果评估。

五、项目业主和项目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海洋环境监督部门开展海洋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略) 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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