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创方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的中国-东盟智能制造产业园3D打印产业园项目1-A#厂房方案调整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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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创方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的中国-东盟智能制造产业园3D打印产业园项目1-A#厂房方案调整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将 (略) 申请的中国-东盟智能制造产业园(3D打印产业园)项目1-A#厂房方案调整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良庆区平乐大道东侧、 (略) 北侧。

二、地类(用途)

工业用地。

三、调整理由

为满足厂区内货物装卸需求,建设单位申请对中国-东盟智能制造产业园(3D打印产业园)项目1-A#厂房方案进行调整。

四、主要调整内容

取消1-A#厂房东面1层裙房,建筑面积减少280.8平方米,楼栋占地面积由1365.12平方米调整为1084.32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由*.01平方米调整为*.21平方米,总计容面积由*.61平方米调整为*.81平方米,容积率由3.0调整为2.99,建筑密度由38%调整为37.48%。

本次调整为厂房附属裙房调整,未涉及项目绿地率、建筑高度、停车位数量等规划控制指标调整。调整后的建筑退距、间距等均满足规划设计条件及相关规范要求。

五、公示地点

(一) (略) 自然资源局规划公告栏( (略) (略) )。

(二)“中国-东盟智能制造产业园(3D打印产业园)”项目建设现场及售楼部。

(三) (略) 自 (略) 站(http://**)。

(四) (略) 规划展示馆公示栏( (略) (略) 3号)。

同时,将从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3日(共三个工作日) (略) 自 (略) 站、今日头条( (略) 自然资源局官方账号)上刊登公告以告知具体公示信息的查询方式。

规划调整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内(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15日) (略) 自然资源局五象新区分局(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 (略) 五象 (略) 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3917室,邮编:*)。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将 (略) 申请的中国-东盟智能制造产业园(3D打印产业园)项目1-A#厂房方案调整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良庆区平乐大道东侧、 (略) 北侧。

二、地类(用途)

工业用地。

三、调整理由

为满足厂区内货物装卸需求,建设单位申请对中国-东盟智能制造产业园(3D打印产业园)项目1-A#厂房方案进行调整。

四、主要调整内容

取消1-A#厂房东面1层裙房,建筑面积减少280.8平方米,楼栋占地面积由1365.12平方米调整为1084.32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由*.01平方米调整为*.21平方米,总计容面积由*.61平方米调整为*.81平方米,容积率由3.0调整为2.99,建筑密度由38%调整为37.48%。

本次调整为厂房附属裙房调整,未涉及项目绿地率、建筑高度、停车位数量等规划控制指标调整。调整后的建筑退距、间距等均满足规划设计条件及相关规范要求。

五、公示地点

(一) (略) 自然资源局规划公告栏( (略) (略) )。

(二)“中国-东盟智能制造产业园(3D打印产业园)”项目建设现场及售楼部。

(三) (略) 自 (略) 站(http://**)。

(四) (略) 规划展示馆公示栏( (略) (略) 3号)。

同时,将从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3日(共三个工作日) (略) 自 (略) 站、今日头条( (略) 自然资源局官方账号)上刊登公告以告知具体公示信息的查询方式。

规划调整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内(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15日) (略) 自然资源局五象新区分局(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 (略) 五象 (略) 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3917室,邮编:*)。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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