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询公众对《重庆两江新区山地运动公园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征询公众对《重庆两江新区山地运动公园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征询公众对《重庆两江新区山地运动公园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现就《重庆两江新区山地运动公园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7天(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4日)。
二、公告方式
两 (略) 以及两江山地运动公园大门处。
三、意见反馈方式
1﹒邮箱方式:*@*q.com。
2﹒电话方式:联系电话:孙老师,联系人:(023)*。
特此公告
附件:1﹒重庆两江新区山地运动公园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
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重庆两江新区山地运动公园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重 (略) 政园林水利管护中心
2024年3月29日
附件1
重庆两江新区山地运动公园特许经营项目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编制背景
近年来,重庆两江新区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 (略) 示范区建设目标,探索创新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的公园管理运营体制机制。重庆两江新区致力于建设高品质生活示范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略) (略) 场化、产业化、主题化, (略) 公园生态价值、文化价值、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满足人 (略) 公园发展的需求。
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委第25号)、 (略) 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 (略) (略) 场化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渝两江管办发〔2022〕136号)文件精神,由重 (略) 政园林水利管护中心牵头组织推进重庆两江新区山地运动公园特许经营项目工作,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负责编制《重庆两江新区山地运动公园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编制原则
依法合规,公开透明;风险可控,收益对等;平等协商,重诺履约。
三、编制依据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 (略) (略) 场化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渝两江管办发 〔2022〕136号)等。
四、主要内容
(一)项目实施单位
重 (略) 政园林水利管护中心。
(二)项目建设内容
山地运动公园位于重庆两江 (略) 、 (略) (略) 之间。山地运动公园总占地面积*平方米(约630亩),其中建成区占地面积为*平方米,已建配套建筑占地面积为100平方米。拟建区占地面积为*平方米,拟建配套建筑占地面积为*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景观绿化、新建配套建筑,新建基础配套设施;存量景观绿化及基础配套设施提升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最终审定的方案为准。
本项目前期建设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828.*元,预备费834.*元。
(三)项目运作方式
重 (略) 政园林水利管护中心作为项目实施单位,负责项目特许经营有关实施工作。项目实施单位与中选项目投资人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授权中选项目投资人作为项目特许经营者。
特许经营期内,项目特许经营者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或改建)、运营、维护等事宜,提供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享有项目收益权。
特许经营期满,项目特许经营者将本项目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单位或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指定单位。在完成接管前,特许经营者应当按要求履行职责,维持正常经营。
(四)特许经营期
特许经营期暂定为32年,其中项目建设期暂定为2年,原则上不超过3年;项目运营期暂定30年。该期限作为招标最高限价,最终特许经营期限以中标期限为准。
(五)特许经营范围
公园红线范围内公共区域建设及运营,向居民无偿提供休息、游览、锻炼、交往和举办各种集体文化活动的场所,以及依法利用配套经营用房提供餐饮服务、零售服务、展览服务、游艺服务等有偿服务。
特许经营内容禁止以下情形:
1﹒私人会所,包括实行会员制的场所、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场所、违规出租经营的场所;
2﹒利用“园中园”进行变相经营;
3﹒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特许经营活动应接受项目实施单位监督和考核。
附件2
关于《重庆两江新区山地运动公园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编制说明
一、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的必要性
根据《新预算法》、《 (略) 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政府投资条例》等有关精神,政府传统投融资模式受到限制。 (略) 和事业单位通过举债并以直接投资的方式开展项目建设,完全依靠政策性资金以传统 (略) 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模式已有些力不从心。
根据《 (略) 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委令第2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城〔2016〕36号)等文件精神,鼓励社 (略) 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城镇供水、供热、燃气、污水垃圾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处理、城市综合管廊、公园配套服务、公共交通、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
目前,山地运动公园日常运营维护费用由重庆两江新区财政承担,导致政府财政压力日益沉重。为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缓解财政压力, (略) (略) 场化改革,盘活存量资产,山地运动公园项目拟探索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由依法选定的项目投资人负责项目投资、建设、运营。
二、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的可行性
(一)项目采用特许经营与政策的符合性
《 (略) 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第四条第十二款,“积极推动社 (略) 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城镇供水、供热、燃气、污水垃圾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处理、城市综合管廊、公园配套服务、公共交通、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政府依法选择符合要求的经营者”。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委令第25号)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的特许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指政府采用竞争方式依法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风险分担,约定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投资建设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并获得收益,提供公共产品或者公共服务”。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城〔2016〕36号)第十条,“支持和鼓励社会 (略) 公园配套服务领域,提倡公园配套服务项目品牌化连锁经营、整体打包专业化运营模式”;第十二条,“符 (略) 公园配套服务项目可实施特许经营。特许经营者的选定、经营期限等应符合《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
根据《 (略) 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委令第2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城〔2016〕3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项目适宜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
(二)项目采用特许经营与社会发展需要的分析
近年来, (略) 化进程不断推进的背景下,国家鼓励 (略) 、“ (略) ”、“ (略) ”等,地 (略) 建设中越来越重视园林的营造。同时,城市居住舒适感和居住环境升级的要求也刺激了园林绿化率不断上升, (略) 公园的发展。
(略) 自 (略) 民、旅游者的需求拉动,城市公园将会增加更多的休闲、游憩、娱乐等特色服务。城市公园的主要服 (略) 居民, (略) 旅游业的发展,城市公园也将服务于旅游者。
城市公园建设运营涉及到公共资源的配置, (略) 场准入需要赋予特定权力,是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领域。 (略) 公园承载着一定公共属性, (略) 形象具有一定的宣传功能,采用特许经营模式不仅有利于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也有利于在法律法规约束的前提下,通过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政府方与特许经营者的权利义务,从而保障项目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目前, (略) (略) 公园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的成功案例。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符合社会发展需要。
(三)项目特许经营的社会效益分析
城 (略) 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略) 中的“绿肺”。 (略) 公园,如郊野公园、植物园、风景区和综合性公园等,这类公园本身就可以自成一个较好的生态系统,对该地段(或片区)的经济、社会、生态等效益显著。
促进经济发展:城市公园建设运营将极大改善周边区域的居住环境,促进土地升值;完善生产生活配套设施, (略) 形象,增强招商引资吸引力,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旅游环境,拉动旅游及相关产业的发展。
发挥社会效益:城市公园是典型的公共资源,基本 (略) 民免费开放,具备文体娱乐、休闲游憩、研学教育、防灾减灾、 (略) 等功能, (略) 用地、降低人口密度、 (略) 空间、改善交通、增进社会交往、化解人性淡漠、 (略) 民意识、 (略) 的可持续发展等功能, (略) 文明和谐美丽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改善生态环境:城 (略) 绿化建设、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的重要载体, (略) 公园内部园林绿化的建造, (略) 公园成为政府建设绿色生态板块, (略) 中动植物最适宜的生存空间,不仅在视觉上给人以放松享受,还对治理雾霾、粉尘、汽车尾气等有明显效果。
(四)降低全生命周期成本和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效率的可行性分析
城市公园通常由政府直接投资建设并运营, (略) 场导向和专业化运营管理,运营成本高、效益差,容易导致经营困难,需政府补贴才能维持运营。
城市公园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 (略) 场导向和专业化运营。在特许经营期内,特许经营者负责全过程投资、建设(或改建)、运营、维护等,承担全部建设运营风险,自负盈亏,充分调动特许经营者积极性,通过有效利用各项资源开展经营活动。同时,鼓励特许经营者进行盈利模式创新,降低运营成本,提升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
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授权特许 (略) 场化方式运作, (略) 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利于降低全生命周期成本和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效率。
(五)项目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分析
(略) 沙坪坝陈家桥社区体育文化公园项目等类似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获得社会资本的积极响应,已形成了较成熟的特许经营权出让机 (略) 场化运作模式。
项目主要收入来源为经营收益,收益来源稳定、有保障。经测算项目收益足以覆盖项目建设运营成本并获取合理收益,项目对社会资本有一定吸引力。
(六)项目投融资可行性
特许经营模式除对特许经营者资本金要求外,一般不对特许经营者融资形式、融资规模作要求。特许经营者常见融资形式主要为银行贷款,其具有流程简单、操作较为简便等特点。
当前国家对特许经营模式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各商业银行在利率和期限上给予优惠,资金渠道有保证,而融资成本也处于较低水平。项目收益有稳定保障,在依法选择资金实力雄厚、信誉优良的特许经营者,并及时足额履行项目资本金出资的情况下,特许经营者融资具有充分的可行性。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
4﹒《 (略) (略) 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 号)
5﹒《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6 部委第 25 号令)
6﹒《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4 号)
7﹒《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城〔2016〕36号)
9.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 (略) (略) 场化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渝两江管办发 〔2022〕136号)
10﹒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三、编制过程
编制依据了《民法典》《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政策文件, (略) 外以及重庆区县等地区近年来的先进经验。同时, (略) 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 (略) (略) 场化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渝两江管办发 〔2022〕136号),编制了《重庆两江新区山地运动公园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 (略) 管理局,区市政园林水利管护中心自2023年11月开始进行公园建设方案和建设模式论证和编制,并在12月召集区经济运行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 (略) 管理局、区司法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易中心等单位召开项目可研评审会,充分讨论并论证项目可行性;2023年12月以来,按照相关要求,就实施方案文本充分征求区经济运行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司法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交易中心、 (略) 管理综合执法支队等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2024年3月召开实施方案专题会,最终形成了目前的《征求意见稿》。
关于征询公众对《重庆两江新区山地运动公园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现就《重庆两江新区山地运动公园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7天(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4日)。
二、公告方式
两 (略) 以及两江山地运动公园大门处。
三、意见反馈方式
1﹒邮箱方式:*@*q.com。
2﹒电话方式:联系电话:孙老师,联系人:(023)*。
特此公告
附件:1﹒重庆两江新区山地运动公园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
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重庆两江新区山地运动公园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重 (略) 政园林水利管护中心
2024年3月29日
附件1
重庆两江新区山地运动公园特许经营项目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编制背景
近年来,重庆两江新区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 (略) 示范区建设目标,探索创新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的公园管理运营体制机制。重庆两江新区致力于建设高品质生活示范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略) (略) 场化、产业化、主题化, (略) 公园生态价值、文化价值、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满足人 (略) 公园发展的需求。
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委第25号)、 (略) 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 (略) (略) 场化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渝两江管办发〔2022〕136号)文件精神,由重 (略) 政园林水利管护中心牵头组织推进重庆两江新区山地运动公园特许经营项目工作,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负责编制《重庆两江新区山地运动公园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编制原则
依法合规,公开透明;风险可控,收益对等;平等协商,重诺履约。
三、编制依据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 (略) (略) 场化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渝两江管办发 〔2022〕136号)等。
四、主要内容
(一)项目实施单位
重 (略) 政园林水利管护中心。
(二)项目建设内容
山地运动公园位于重庆两江 (略) 、 (略) (略) 之间。山地运动公园总占地面积*平方米(约630亩),其中建成区占地面积为*平方米,已建配套建筑占地面积为100平方米。拟建区占地面积为*平方米,拟建配套建筑占地面积为*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景观绿化、新建配套建筑,新建基础配套设施;存量景观绿化及基础配套设施提升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最终审定的方案为准。
本项目前期建设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828.*元,预备费834.*元。
(三)项目运作方式
重 (略) 政园林水利管护中心作为项目实施单位,负责项目特许经营有关实施工作。项目实施单位与中选项目投资人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授权中选项目投资人作为项目特许经营者。
特许经营期内,项目特许经营者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或改建)、运营、维护等事宜,提供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享有项目收益权。
特许经营期满,项目特许经营者将本项目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单位或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指定单位。在完成接管前,特许经营者应当按要求履行职责,维持正常经营。
(四)特许经营期
特许经营期暂定为32年,其中项目建设期暂定为2年,原则上不超过3年;项目运营期暂定30年。该期限作为招标最高限价,最终特许经营期限以中标期限为准。
(五)特许经营范围
公园红线范围内公共区域建设及运营,向居民无偿提供休息、游览、锻炼、交往和举办各种集体文化活动的场所,以及依法利用配套经营用房提供餐饮服务、零售服务、展览服务、游艺服务等有偿服务。
特许经营内容禁止以下情形:
1﹒私人会所,包括实行会员制的场所、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场所、违规出租经营的场所;
2﹒利用“园中园”进行变相经营;
3﹒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特许经营活动应接受项目实施单位监督和考核。
附件2
关于《重庆两江新区山地运动公园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编制说明
一、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的必要性
根据《新预算法》、《 (略) 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政府投资条例》等有关精神,政府传统投融资模式受到限制。 (略) 和事业单位通过举债并以直接投资的方式开展项目建设,完全依靠政策性资金以传统 (略) 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模式已有些力不从心。
根据《 (略) 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委令第2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城〔2016〕36号)等文件精神,鼓励社 (略) 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城镇供水、供热、燃气、污水垃圾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处理、城市综合管廊、公园配套服务、公共交通、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
目前,山地运动公园日常运营维护费用由重庆两江新区财政承担,导致政府财政压力日益沉重。为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缓解财政压力, (略) (略) 场化改革,盘活存量资产,山地运动公园项目拟探索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由依法选定的项目投资人负责项目投资、建设、运营。
二、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的可行性
(一)项目采用特许经营与政策的符合性
《 (略) 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第四条第十二款,“积极推动社 (略) 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城镇供水、供热、燃气、污水垃圾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处理、城市综合管廊、公园配套服务、公共交通、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政府依法选择符合要求的经营者”。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委令第25号)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的特许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指政府采用竞争方式依法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风险分担,约定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投资建设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并获得收益,提供公共产品或者公共服务”。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城〔2016〕36号)第十条,“支持和鼓励社会 (略) 公园配套服务领域,提倡公园配套服务项目品牌化连锁经营、整体打包专业化运营模式”;第十二条,“符 (略) 公园配套服务项目可实施特许经营。特许经营者的选定、经营期限等应符合《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
根据《 (略) 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委令第2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城〔2016〕3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项目适宜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
(二)项目采用特许经营与社会发展需要的分析
近年来, (略) 化进程不断推进的背景下,国家鼓励 (略) 、“ (略) ”、“ (略) ”等,地 (略) 建设中越来越重视园林的营造。同时,城市居住舒适感和居住环境升级的要求也刺激了园林绿化率不断上升, (略) 公园的发展。
(略) 自 (略) 民、旅游者的需求拉动,城市公园将会增加更多的休闲、游憩、娱乐等特色服务。城市公园的主要服 (略) 居民, (略) 旅游业的发展,城市公园也将服务于旅游者。
城市公园建设运营涉及到公共资源的配置, (略) 场准入需要赋予特定权力,是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领域。 (略) 公园承载着一定公共属性, (略) 形象具有一定的宣传功能,采用特许经营模式不仅有利于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也有利于在法律法规约束的前提下,通过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政府方与特许经营者的权利义务,从而保障项目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目前, (略) (略) 公园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的成功案例。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符合社会发展需要。
(三)项目特许经营的社会效益分析
城 (略) 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略) 中的“绿肺”。 (略) 公园,如郊野公园、植物园、风景区和综合性公园等,这类公园本身就可以自成一个较好的生态系统,对该地段(或片区)的经济、社会、生态等效益显著。
促进经济发展:城市公园建设运营将极大改善周边区域的居住环境,促进土地升值;完善生产生活配套设施, (略) 形象,增强招商引资吸引力,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旅游环境,拉动旅游及相关产业的发展。
发挥社会效益:城市公园是典型的公共资源,基本 (略) 民免费开放,具备文体娱乐、休闲游憩、研学教育、防灾减灾、 (略) 等功能, (略) 用地、降低人口密度、 (略) 空间、改善交通、增进社会交往、化解人性淡漠、 (略) 民意识、 (略) 的可持续发展等功能, (略) 文明和谐美丽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改善生态环境:城 (略) 绿化建设、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的重要载体, (略) 公园内部园林绿化的建造, (略) 公园成为政府建设绿色生态板块, (略) 中动植物最适宜的生存空间,不仅在视觉上给人以放松享受,还对治理雾霾、粉尘、汽车尾气等有明显效果。
(四)降低全生命周期成本和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效率的可行性分析
城市公园通常由政府直接投资建设并运营, (略) 场导向和专业化运营管理,运营成本高、效益差,容易导致经营困难,需政府补贴才能维持运营。
城市公园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 (略) 场导向和专业化运营。在特许经营期内,特许经营者负责全过程投资、建设(或改建)、运营、维护等,承担全部建设运营风险,自负盈亏,充分调动特许经营者积极性,通过有效利用各项资源开展经营活动。同时,鼓励特许经营者进行盈利模式创新,降低运营成本,提升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
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授权特许 (略) 场化方式运作, (略) 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利于降低全生命周期成本和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效率。
(五)项目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分析
(略) 沙坪坝陈家桥社区体育文化公园项目等类似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获得社会资本的积极响应,已形成了较成熟的特许经营权出让机 (略) 场化运作模式。
项目主要收入来源为经营收益,收益来源稳定、有保障。经测算项目收益足以覆盖项目建设运营成本并获取合理收益,项目对社会资本有一定吸引力。
(六)项目投融资可行性
特许经营模式除对特许经营者资本金要求外,一般不对特许经营者融资形式、融资规模作要求。特许经营者常见融资形式主要为银行贷款,其具有流程简单、操作较为简便等特点。
当前国家对特许经营模式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各商业银行在利率和期限上给予优惠,资金渠道有保证,而融资成本也处于较低水平。项目收益有稳定保障,在依法选择资金实力雄厚、信誉优良的特许经营者,并及时足额履行项目资本金出资的情况下,特许经营者融资具有充分的可行性。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
4﹒《 (略) (略) 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 号)
5﹒《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6 部委第 25 号令)
6﹒《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4 号)
7﹒《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城〔2016〕36号)
9.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 (略) (略) 场化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渝两江管办发 〔2022〕136号)
10﹒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三、编制过程
编制依据了《民法典》《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政策文件, (略) 外以及重庆区县等地区近年来的先进经验。同时, (略) 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 (略) (略) 场化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渝两江管办发 〔2022〕136号),编制了《重庆两江新区山地运动公园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 (略) 管理局,区市政园林水利管护中心自2023年11月开始进行公园建设方案和建设模式论证和编制,并在12月召集区经济运行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 (略) 管理局、区司法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易中心等单位召开项目可研评审会,充分讨论并论证项目可行性;2023年12月以来,按照相关要求,就实施方案文本充分征求区经济运行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司法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交易中心、 (略) 管理综合执法支队等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2024年3月召开实施方案专题会,最终形成了目前的《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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