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河北钧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优质胶原蛋白生产项目拟批准环评文件公示
邱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河北钧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优质胶原蛋白生产项目拟批准环评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310-*
通讯地址: (略) 东段邱县政务服务中心投资项目审批窗口
邮箱编码:(*)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优质胶原蛋白生产项目 | 河北 (略) | 河北 (略) | 邱县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西侧、 (略) 南侧 | (1)项目名称:优质胶原蛋白生产项目 (2)建设单位:河北 (略)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万元,本项目(一期项目)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本项目(一期项目)总投资的5%。 (5)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邱县经济开发区西区发展大道西侧、 (略) 南侧, (略) 部分现有厂房和部分行政楼区域,新建生产线和质检区,厂区地理中心坐标为:北纬36度 49 分 34.616 秒,东经 115 度 8 分 26.427 秒。 (略) 内,考力森公司西侧为邯郸 (略) ,南侧为 (略) ,东侧隔发展大道为未利用空地,北 (略) 为 (略) 。项目周边500米范围内无学校、居民等保护目标。 (6)项目占地: (略) 部分已建厂房和部分行政楼区域房,总用地面积864m2。项目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 (7)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一期项目)设计年产胶原蛋白(折干)25kg, (略) 场需求确定产品,全部用于制作胶原蛋白凝胶最大可生产0.625t/a(含量4%),全部用于制作胶原蛋白溶液可生产12.5t/a(含量0.2%),全部用于制作胶原蛋白冻干品可生产0.025t/a(干品)。 | 1、污染物排放及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 (略) 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邱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通过控制操作温度、提取罐加盖等措施生产有机废气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相关要求。通过加强车间消毒、控制预处理温度、提取罐加盖等措施后原料处理、提取产生的异味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采取涉及挥发试剂的实验均在通风橱内进行、加强实验室管理、挥发性试剂使用后及时封闭等措施后质检废气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切肉机、离心机、纯化水机组、空气压缩机、中央空调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根据预测,项目噪声源对昼间厂界的噪声预测值为35.4~51.5dB(A),厂界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 (4)固废:脂肪、筋膜等杂质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渗透膜、空气洁净系统废滤材厂家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2、总量控制结论 按照国家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确定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015t/a;NH3-N:0.001t/a;SO2:0t/a;NOX:0t/a 3、项目可行性结论 该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用地符合当地土地要求,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在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本评价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认为,项目建设可行。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310-*
通讯地址: (略) 东段邱县政务服务中心投资项目审批窗口
邮箱编码:(*)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优质胶原蛋白生产项目 | 河北 (略) | 河北 (略) | 邱县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西侧、 (略) 南侧 | (1)项目名称:优质胶原蛋白生产项目 (2)建设单位:河北 (略)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万元,本项目(一期项目)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本项目(一期项目)总投资的5%。 (5)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邱县经济开发区西区发展大道西侧、 (略) 南侧, (略) 部分现有厂房和部分行政楼区域,新建生产线和质检区,厂区地理中心坐标为:北纬36度 49 分 34.616 秒,东经 115 度 8 分 26.427 秒。 (略) 内,考力森公司西侧为邯郸 (略) ,南侧为 (略) ,东侧隔发展大道为未利用空地,北 (略) 为 (略) 。项目周边500米范围内无学校、居民等保护目标。 (6)项目占地: (略) 部分已建厂房和部分行政楼区域房,总用地面积864m2。项目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 (7)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一期项目)设计年产胶原蛋白(折干)25kg, (略) 场需求确定产品,全部用于制作胶原蛋白凝胶最大可生产0.625t/a(含量4%),全部用于制作胶原蛋白溶液可生产12.5t/a(含量0.2%),全部用于制作胶原蛋白冻干品可生产0.025t/a(干品)。 | 1、污染物排放及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 (略) 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邱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通过控制操作温度、提取罐加盖等措施生产有机废气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相关要求。通过加强车间消毒、控制预处理温度、提取罐加盖等措施后原料处理、提取产生的异味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采取涉及挥发试剂的实验均在通风橱内进行、加强实验室管理、挥发性试剂使用后及时封闭等措施后质检废气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切肉机、离心机、纯化水机组、空气压缩机、中央空调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根据预测,项目噪声源对昼间厂界的噪声预测值为35.4~51.5dB(A),厂界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 (4)固废:脂肪、筋膜等杂质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渗透膜、空气洁净系统废滤材厂家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2、总量控制结论 按照国家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确定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015t/a;NH3-N:0.001t/a;SO2:0t/a;NOX:0t/a 3、项目可行性结论 该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用地符合当地土地要求,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在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本评价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认为,项目建设可行。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