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市烟店镇越升轴承淬火加工处年热处理5000吨轴承套圈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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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烟店镇越升轴承淬火加工处年热处理5000吨轴承套圈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略) 烟店镇越升轴承淬火加工处 年热处理5000吨轴承套圈项目(二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略) 烟店镇越升轴承淬火加工处

年热处理5000吨轴承套圈项目(二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2月26日, (略) 烟店镇越升轴承淬火加工处组织召开了“年热处理5000吨轴承套圈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工作组由工程建设和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 (略) 烟店镇越升轴承淬火加工处)、验收监测单位( (略) )并特邀2名技术专家(名单附后)组成。

验收组查阅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环境保护设施(措施)落实情况的介绍,现场查看并核实了项目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并对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环保验收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烟店镇越升轴承淬火加工 (略) 烟店镇杨烟店村。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轴承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本项目为二期验收项目,达到年热处理2600吨轴承套圈。

本期项目劳动人员为10人,三班生产,每班工作时间为8小时,年工作300天。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烟店镇越升轴承淬火加工处于2018年11 (略) 环境科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烟店镇越升轴承淬火加工处年热处理5000吨轴承套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11月29日 (略) 环境保护局以临环审[2018] 430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

2019年8月完成一期项目验收(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元,购置电加热油火生产线1条、喷砂机1台,主要从事轴承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本期生产能力为年热处理2500吨轴承套圈),二期项目于2023年3月开工建设,2024年1月建设完成,达到年热处理2600吨轴承套圈的能力。环保设施完成“三同时”建设要求,污染治理能力匹配实际生产能力,达到环保验收要求。

2024年1月, (略) 烟店镇越升轴承淬火加工处委托 (略) 于2024.1.16、1.17对公司年热处理5000吨轴承套圈项目(二期)外排污染物进行了检测。

(略) 烟店镇越升轴承淬火加工处对环境管理水平情况进行了检查;根据实地调查和监测的结果,编制了《临清市烟店镇越升轴承淬火加工处年热处理5000吨轴承套圈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三)验收范围

本次 (略) 烟店镇越升轴承淬火加工处“年热处理5000吨轴承套圈项目(二期)”验收,验收项目环保设备(措施)落实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环评批复要求非*烷总烃处理设备为:“静电吸附+等离子uv光氧一体机”,实际建设为静电油雾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并将无组织废气二次收集后经同一套环保设施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提高了废气处理效率。设备喷砂机增加1台,其他设备无变化,产能不增加,无重大变更。

通过现场调查,对照环评报告及审批意见,本项目分期验收,该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均未发生重大变动,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该项目无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淬火油烟废气和喷砂含尘废气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废气。

(1)淬火油烟废气

项目在淬火生产线淬火油槽、清洗槽、退火炉上方均设集气罩,另外将淬火炉整体封闭,将散发的无组织油烟一并收集,收集的油烟废气经1套静电油雾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

(2)喷砂含尘废气

项目喷砂机废气经配备的袋式除尘器净化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

(3)生产过程中无组织废气

生产过程中未被收集的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以及种植能净化空气的绿色植物,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办公生活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企业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安装减振基础、生产时封闭厂房等措施,减轻设备运转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淬火油槽清理的废淬火油泥、“静电油雾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收集的废油、油水分离装置分离出的废淬火油、喷砂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废活性炭等。

(1)一般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

喷砂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给废铁收购单位。

办公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油水分离器收集的废淬火油、“静电油雾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收集的废油、油槽底部产生的油渣、废活性炭。

废淬火油及油泥由铁桶收集,全部分类后放置在危险废物暂存间贮存,企业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危废处置合同见附件)。

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监测结果表明: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废气排气筒P1有组织废气非*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4.5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21kg/h,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 表 1 中II时段标准(60mg/m3、3kg/h)限值要求。废气排气筒P1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5.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27kg/h,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一般控制区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22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8)表 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382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标准要求。

根据环评批复及总量确认书,项目非*烷总烃总量为1.22t/a。公司淬火年运行7200小时,根据监测报告,非*烷总烃排放量为0.14t/a,满足总量要求。

2、厂界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企业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安装减振基础、生产时封闭厂房等措施,减轻设备运转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东、南、西厂界昼间噪声值最大值为53dB(A),夜间噪声值最大值为47dB(A),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

3、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办公生活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

4、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淬火油槽清理的废淬火油泥、“静电油雾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收集的废油、油水分离装置分离出的废淬火油、喷砂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废活性炭等。

喷砂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给废铁收购单位。

办公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油水分离器收集的废淬火油、“静电油雾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收集的废油、油槽底部产生的油渣、废活性炭,废淬火油及油泥由铁桶收集,全部分类后放置在危险废物暂存间贮存,企业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危废处置合同见附件)。

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建设按环评及其批复要求建设了环保设施。目前,相关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良好,项目产生的噪声能够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理。项目运行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六、验收结论

(略) 烟店镇越升轴承淬火加工处“年热处理5000吨轴承套圈项目(二期)”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设施,项目建设过程未发生重大变动;验收监测的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省相关排放标准,验收报告不存在重大质量缺陷。

鉴于项目基本符合验收条件,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验收组同意该项目环保设施通过环保验收。

七、要求与建议

1、按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验收报告编制内容。

2、根据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进一步规范排气筒设置,设置符合要求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按照便于采集样品、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监督检查的原则规范设置排气筒监测采样孔、采样爬梯、 (略) 和安全通道。

3、加强日常环保管理与监督,确保废气处理设施运转正常,废气达标排放。

4、一般固废应及时收集至一般固废专用贮存、堆放场地,并定期处置。

5、进一步规范危废暂存间设置,做好防流散与防渗漏措施,完善门窗防护和危废分区,完善管理制度和管理台账,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贮存和管理,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进行处置。

八、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件。

(略) 烟店镇越升轴承淬火加工处

2024年2月26日


(略) 烟店镇越升轴承淬火加工处 年热处理5000吨轴承套圈项目(二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略) 烟店镇越升轴承淬火加工处

年热处理5000吨轴承套圈项目(二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2月26日, (略) 烟店镇越升轴承淬火加工处组织召开了“年热处理5000吨轴承套圈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工作组由工程建设和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 (略) 烟店镇越升轴承淬火加工处)、验收监测单位( (略) )并特邀2名技术专家(名单附后)组成。

验收组查阅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环境保护设施(措施)落实情况的介绍,现场查看并核实了项目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并对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环保验收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烟店镇越升轴承淬火加工 (略) 烟店镇杨烟店村。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轴承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本项目为二期验收项目,达到年热处理2600吨轴承套圈。

本期项目劳动人员为10人,三班生产,每班工作时间为8小时,年工作300天。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烟店镇越升轴承淬火加工处于2018年11 (略) 环境科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烟店镇越升轴承淬火加工处年热处理5000吨轴承套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11月29日 (略) 环境保护局以临环审[2018] 430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

2019年8月完成一期项目验收(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元,购置电加热油火生产线1条、喷砂机1台,主要从事轴承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本期生产能力为年热处理2500吨轴承套圈),二期项目于2023年3月开工建设,2024年1月建设完成,达到年热处理2600吨轴承套圈的能力。环保设施完成“三同时”建设要求,污染治理能力匹配实际生产能力,达到环保验收要求。

2024年1月, (略) 烟店镇越升轴承淬火加工处委托 (略) 于2024.1.16、1.17对公司年热处理5000吨轴承套圈项目(二期)外排污染物进行了检测。

(略) 烟店镇越升轴承淬火加工处对环境管理水平情况进行了检查;根据实地调查和监测的结果,编制了《临清市烟店镇越升轴承淬火加工处年热处理5000吨轴承套圈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三)验收范围

本次 (略) 烟店镇越升轴承淬火加工处“年热处理5000吨轴承套圈项目(二期)”验收,验收项目环保设备(措施)落实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环评批复要求非*烷总烃处理设备为:“静电吸附+等离子uv光氧一体机”,实际建设为静电油雾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并将无组织废气二次收集后经同一套环保设施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提高了废气处理效率。设备喷砂机增加1台,其他设备无变化,产能不增加,无重大变更。

通过现场调查,对照环评报告及审批意见,本项目分期验收,该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均未发生重大变动,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该项目无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淬火油烟废气和喷砂含尘废气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废气。

(1)淬火油烟废气

项目在淬火生产线淬火油槽、清洗槽、退火炉上方均设集气罩,另外将淬火炉整体封闭,将散发的无组织油烟一并收集,收集的油烟废气经1套静电油雾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

(2)喷砂含尘废气

项目喷砂机废气经配备的袋式除尘器净化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

(3)生产过程中无组织废气

生产过程中未被收集的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以及种植能净化空气的绿色植物,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办公生活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企业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安装减振基础、生产时封闭厂房等措施,减轻设备运转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淬火油槽清理的废淬火油泥、“静电油雾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收集的废油、油水分离装置分离出的废淬火油、喷砂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废活性炭等。

(1)一般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

喷砂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给废铁收购单位。

办公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油水分离器收集的废淬火油、“静电油雾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收集的废油、油槽底部产生的油渣、废活性炭。

废淬火油及油泥由铁桶收集,全部分类后放置在危险废物暂存间贮存,企业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危废处置合同见附件)。

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监测结果表明: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废气排气筒P1有组织废气非*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4.5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21kg/h,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 表 1 中II时段标准(60mg/m3、3kg/h)限值要求。废气排气筒P1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5.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27kg/h,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一般控制区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22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8)表 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382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标准要求。

根据环评批复及总量确认书,项目非*烷总烃总量为1.22t/a。公司淬火年运行7200小时,根据监测报告,非*烷总烃排放量为0.14t/a,满足总量要求。

2、厂界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企业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安装减振基础、生产时封闭厂房等措施,减轻设备运转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东、南、西厂界昼间噪声值最大值为53dB(A),夜间噪声值最大值为47dB(A),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

3、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办公生活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

4、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淬火油槽清理的废淬火油泥、“静电油雾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收集的废油、油水分离装置分离出的废淬火油、喷砂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废活性炭等。

喷砂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给废铁收购单位。

办公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油水分离器收集的废淬火油、“静电油雾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收集的废油、油槽底部产生的油渣、废活性炭,废淬火油及油泥由铁桶收集,全部分类后放置在危险废物暂存间贮存,企业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危废处置合同见附件)。

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建设按环评及其批复要求建设了环保设施。目前,相关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良好,项目产生的噪声能够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理。项目运行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六、验收结论

(略) 烟店镇越升轴承淬火加工处“年热处理5000吨轴承套圈项目(二期)”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设施,项目建设过程未发生重大变动;验收监测的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省相关排放标准,验收报告不存在重大质量缺陷。

鉴于项目基本符合验收条件,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验收组同意该项目环保设施通过环保验收。

七、要求与建议

1、按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验收报告编制内容。

2、根据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进一步规范排气筒设置,设置符合要求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按照便于采集样品、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监督检查的原则规范设置排气筒监测采样孔、采样爬梯、 (略) 和安全通道。

3、加强日常环保管理与监督,确保废气处理设施运转正常,废气达标排放。

4、一般固废应及时收集至一般固废专用贮存、堆放场地,并定期处置。

5、进一步规范危废暂存间设置,做好防流散与防渗漏措施,完善门窗防护和危废分区,完善管理制度和管理台账,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贮存和管理,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进行处置。

八、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件。

(略) 烟店镇越升轴承淬火加工处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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