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清洁燃料环保竹炭加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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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清洁燃料环保竹炭加工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新型清洁燃料环保竹炭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鹤 (略) 2号( (略) 民服务中心C栋四楼410)

邮编:*

联系电话:0745-*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2日(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新型清洁燃料环保竹炭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会同县马鞍镇马鞍村二组长冲?

建设单位

会同县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怀化 (略)

项目概况

项 (略) 会同县马鞍镇相见村二组长冲。项目占地面积2202m2,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 95.*元,主要建设1栋钢棚结构生产厂房,布设原料原料堆放区、粉碎区、烘干区、制棒区、炭化区、晾干区、包装及成品堆放区,配套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项目实施后,年产环保机制炭2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重点做好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扬尘防控“6个100%+2”要求,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做好水土保持。

2.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物质燃料燃烧废气,烘干、制棒废气、炭化废气经布袋除尘+水喷淋除尘处理,颗粒物、SO2、NOx应满足《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中相关要求,VOCs应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中非*烷总烃的二级标准的要求,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严格控制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原料装卸、堆存粉尘经“三面围挡+顶棚+洒水抑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同时各生产环节应采取加强设备管理、密闭等措施,确保企业边界颗粒物、VOCs厂界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分类”处理的原则布设厂 (略) 。该项目运营期水喷淋除尘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厂区生活污水经有效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农林施肥,不外排。落实废水沉淀池等区域的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第二次污染。该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其污染防治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并及时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不合格产品、废包装袋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暂存外售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加热炉炉渣收集后外运用于农业堆肥,生活垃圾、水喷淋除尘产生的沉渣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厂内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5.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优化生产车间与设备工艺平面布局,采选低噪声生产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6.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309t/a、NOx0.418t/a、VOCs0.58t/a。项目投入生产后,必须严格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不得超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7.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强化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严防突发环境事件。

(此件公开发布)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新型清洁燃料环保竹炭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鹤 (略) 2号( (略) 民服务中心C栋四楼410)

邮编:*

联系电话:0745-*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2日(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新型清洁燃料环保竹炭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会同县马鞍镇马鞍村二组长冲?

建设单位

会同县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怀化 (略)

项目概况

项 (略) 会同县马鞍镇相见村二组长冲。项目占地面积2202m2,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 95.*元,主要建设1栋钢棚结构生产厂房,布设原料原料堆放区、粉碎区、烘干区、制棒区、炭化区、晾干区、包装及成品堆放区,配套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项目实施后,年产环保机制炭2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重点做好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扬尘防控“6个100%+2”要求,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做好水土保持。

2.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物质燃料燃烧废气,烘干、制棒废气、炭化废气经布袋除尘+水喷淋除尘处理,颗粒物、SO2、NOx应满足《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中相关要求,VOCs应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中非*烷总烃的二级标准的要求,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严格控制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原料装卸、堆存粉尘经“三面围挡+顶棚+洒水抑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同时各生产环节应采取加强设备管理、密闭等措施,确保企业边界颗粒物、VOCs厂界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分类”处理的原则布设厂 (略) 。该项目运营期水喷淋除尘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厂区生活污水经有效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农林施肥,不外排。落实废水沉淀池等区域的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第二次污染。该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其污染防治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并及时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不合格产品、废包装袋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暂存外售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加热炉炉渣收集后外运用于农业堆肥,生活垃圾、水喷淋除尘产生的沉渣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厂内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5.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优化生产车间与设备工艺平面布局,采选低噪声生产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6.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309t/a、NOx0.418t/a、VOCs0.58t/a。项目投入生产后,必须严格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不得超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7.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强化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严防突发环境事件。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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