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江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承接韶关市市级委托规划管理行政职权的公告
曲江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承接韶关市市级委托规划管理行政职权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粤府〔2023〕68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若干指导意见(暂行)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3号)和《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 (略) 级规划管理行政职权调整实施方案>的函》(韶自然资函〔2024〕12号),曲江区自然资源局承 (略) 自然资源局委托职权4项,现公告如下:
一、 (略) 级规划管理行政职权事项
序号 | 主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事项类别 | 承接主体 | 实施形式 | 备 注 |
1-1 | 规划条件出具 | 规划条件出具 | 其他行政权力 | 曲江区 自然资源局 | 委托 (使用“4号章”) | 曲江大道、马坝大道、韶州大道、韶南大道、曹溪大道、南华大道北(含南华大道南沙溪至东禅关段) (略) 主干道沿线两个街坊范围(即沿线各150米进深范围)及华南装备园管理范围除外。 |
规划条件变更 | ||||||
1-2 | 建设用地规划类许可证核发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与划拨决定书申请 | 行政许可 | 曲江区 自然资源局 | 委托 (使用“4号章”) | 曲江大道、马坝大道、韶州大道、韶南大道、曹溪大道、南华大道北(含南华大道南沙溪至东禅关段) (略) 主干道沿线两个街坊范围(即沿线各150米进深范围)及华南装备园管理范围除外。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与签订出让合同 | ||||||
以集体(流转、留用)方式申请新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 |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补办 |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注销 | ||||||
2 |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建筑类) |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建筑类) | 行政许可 | 曲江区 自然资源局 | 委托 (使用“4号章”) | 曲江大道、马坝大道、韶州大道、韶南大道、曹溪大道、南华大道北(含南华大道南沙溪至东禅关段) (略) 主干道沿线两个街坊范围(即沿线各150米进深范围)及华南装备园管理范围除外。 |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遗失补办——建筑类) | ||||||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延期——建筑类) | ||||||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变更——建筑类) | ||||||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工业仓储类) | ||||||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私房) | ||||||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 ||||||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市政类) |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临时建设工程--市政类) | 委托 (使用“4号章”) | (略) 级 (略) 政项目审批职能除外。 | |||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绿化设施工程) | ||||||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市政道桥工程) | ||||||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市政管线工程) | ||||||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变更--市政类) | ||||||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延期--市政类) | ||||||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遗失补办--市政类) | ||||||
3 | 建设工程验线 | 建设工程验线 | 其他行政权力 | 曲江区 自然资源局 | 委托 (使用“4号章”) | 曲江大道、马坝大道、韶州大道、韶南大道、曹溪大道、南华大道北(含南华大道南沙溪至东禅关段) (略) 主干道沿线两个街坊范围(即沿线各150米进深范围)及华南装备园管理范围除外。 |
4 | 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核发 | 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核发 | 行政确认 | 曲江区 自然资源局 | 委托 (使用“4号章”) | 曲江大道、马坝大道、韶州大道、韶南大道、曹溪大道、南华大道北(含南华大道南沙溪至东禅关段) (略) 主干道沿线两个街坊范围(即沿线各150米进深范围)及华南装备园管理范围除外。 |
二、责任职责
曲江区自然资源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要求,在委托权限范 (略) 自然资源局名义实施委托职权,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批后监管工作,主 (略) 自然资源局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承接日期
2024年3月29日起,由曲江区自然资源 (略) 级规划管理行政职权事项。
特此公告。
(略) 曲江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9日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粤府〔2023〕68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若干指导意见(暂行)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3号)和《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 (略) 级规划管理行政职权调整实施方案>的函》(韶自然资函〔2024〕12号),曲江区自然资源局承 (略) 自然资源局委托职权4项,现公告如下:
一、 (略) 级规划管理行政职权事项
序号 | 主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事项类别 | 承接主体 | 实施形式 | 备 注 |
1-1 | 规划条件出具 | 规划条件出具 | 其他行政权力 | 曲江区 自然资源局 | 委托 (使用“4号章”) | 曲江大道、马坝大道、韶州大道、韶南大道、曹溪大道、南华大道北(含南华大道南沙溪至东禅关段) (略) 主干道沿线两个街坊范围(即沿线各150米进深范围)及华南装备园管理范围除外。 |
规划条件变更 | ||||||
1-2 | 建设用地规划类许可证核发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与划拨决定书申请 | 行政许可 | 曲江区 自然资源局 | 委托 (使用“4号章”) | 曲江大道、马坝大道、韶州大道、韶南大道、曹溪大道、南华大道北(含南华大道南沙溪至东禅关段) (略) 主干道沿线两个街坊范围(即沿线各150米进深范围)及华南装备园管理范围除外。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与签订出让合同 | ||||||
以集体(流转、留用)方式申请新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 |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补办 |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注销 | ||||||
2 |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建筑类) |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建筑类) | 行政许可 | 曲江区 自然资源局 | 委托 (使用“4号章”) | 曲江大道、马坝大道、韶州大道、韶南大道、曹溪大道、南华大道北(含南华大道南沙溪至东禅关段) (略) 主干道沿线两个街坊范围(即沿线各150米进深范围)及华南装备园管理范围除外。 |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遗失补办——建筑类) | ||||||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延期——建筑类) | ||||||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变更——建筑类) | ||||||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工业仓储类) | ||||||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私房) | ||||||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 ||||||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市政类) |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临时建设工程--市政类) | 委托 (使用“4号章”) | (略) 级 (略) 政项目审批职能除外。 | |||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绿化设施工程) | ||||||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市政道桥工程) | ||||||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市政管线工程) | ||||||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变更--市政类) | ||||||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延期--市政类) | ||||||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遗失补办--市政类) | ||||||
3 | 建设工程验线 | 建设工程验线 | 其他行政权力 | 曲江区 自然资源局 | 委托 (使用“4号章”) | 曲江大道、马坝大道、韶州大道、韶南大道、曹溪大道、南华大道北(含南华大道南沙溪至东禅关段) (略) 主干道沿线两个街坊范围(即沿线各150米进深范围)及华南装备园管理范围除外。 |
4 | 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核发 | 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核发 | 行政确认 | 曲江区 自然资源局 | 委托 (使用“4号章”) | 曲江大道、马坝大道、韶州大道、韶南大道、曹溪大道、南华大道北(含南华大道南沙溪至东禅关段) (略) 主干道沿线两个街坊范围(即沿线各150米进深范围)及华南装备园管理范围除外。 |
二、责任职责
曲江区自然资源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要求,在委托权限范 (略) 自然资源局名义实施委托职权,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批后监管工作,主 (略) 自然资源局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承接日期
2024年3月29日起,由曲江区自然资源 (略) 级规划管理行政职权事项。
特此公告。
(略) 曲江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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