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都市区国道联网提能工程仁和大道互通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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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都市区国道联网提能工程仁和大道互通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交易公告

招标公告

(略) (略) 提能工程仁和大道互通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 Y*1002 )

1.招标条件

(略) (略) 提能工程仁和大道互通工程(下称“本项目”), (略) 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关于下达2023年第02批次余杭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计划的通知》余发改【2023】29号,招标人为杭州余杭区 (略) (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出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杭州余杭 (略) 站的余杭小额交易台(http://**)。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320国道杭州博*至仁和段工程(余杭段)预留的仁和大道互通工程,包含一对平行匝道,匝道总长约790m,其中桥梁长约540m,最大跨径采用60m钢混组合梁。投资估算*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主要内容为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含报告书文件编制、勘测、评审、配合报批,取得批复(或批复)文件等内容)。按照本项目实施进度及节点工程开工要求,及时办理相应的审批程序。根据工程建设的需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配合相关报批工作。

2.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后一个月内,完成报告并按招标人要求的份数提交送审稿;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全部内容的批复文件日止。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不设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登录杭州余杭 (略) (略) (http://**),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补充(答疑、澄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或发生任何意外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16日11时00分, (略) 余杭区径山镇S20 (略) 服务站二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杭州余杭 (略) (略) (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杭州余杭区 (略)

地 址: (略) 余杭区良渚街 (略) 1950-1号

联 系 人:祝孟龙

电 话:0571-*

招标代理: (略)

地 址: (略) 临平区南苑 (略) 355号金鑫大厦10楼

联 系 人:耿梦娜

电 话:*

邮 箱:*@*q.com

招标人:杭州余杭区 (略)

2024年3月29日


公告.pdf
(略) (略) 提能工程仁和大道互通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招标文件).zip

招标公告

(略) (略) 提能工程仁和大道互通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 Y*1002 )

1.招标条件

(略) (略) 提能工程仁和大道互通工程(下称“本项目”), (略) 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关于下达2023年第02批次余杭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计划的通知》余发改【2023】29号,招标人为杭州余杭区 (略) (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出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杭州余杭 (略) 站的余杭小额交易台(http://**)。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320国道杭州博*至仁和段工程(余杭段)预留的仁和大道互通工程,包含一对平行匝道,匝道总长约790m,其中桥梁长约540m,最大跨径采用60m钢混组合梁。投资估算*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主要内容为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含报告书文件编制、勘测、评审、配合报批,取得批复(或批复)文件等内容)。按照本项目实施进度及节点工程开工要求,及时办理相应的审批程序。根据工程建设的需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配合相关报批工作。

2.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后一个月内,完成报告并按招标人要求的份数提交送审稿;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全部内容的批复文件日止。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不设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登录杭州余杭 (略) (略) (http://**),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补充(答疑、澄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或发生任何意外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16日11时00分, (略) 余杭区径山镇S20 (略) 服务站二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杭州余杭 (略) (略) (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杭州余杭区 (略)

地 址: (略) 余杭区良渚街 (略) 1950-1号

联 系 人:祝孟龙

电 话:0571-*

招标代理: (略)

地 址: (略) 临平区南苑 (略) 355号金鑫大厦10楼

联 系 人:耿梦娜

电 话:*

邮 箱:*@*q.com

招标人:杭州余杭区 (略)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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