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绿色城镇项目——嵊州市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工程二期——第三水厂及其输配水管线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关于浙江省绿色城镇项目——嵊州市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工程二期——第三水厂及其输配水管线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浙江省绿色城镇项目—— (略) 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工程(二期)——第三水厂及其输配水管线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浙江省绿色城镇项目—— (略) 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工程(二期)——第三水厂及其输配水管线工程
地点: (略) 三江街道缸山村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内容: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实际环保投资为*元,①新建第三水厂一座,设计供水规模为6.*m3/d。②完成输配水管线工程。供水范围:本项目水厂为嵊州主 (略) 水厂,水源取自长诏水库,采用混凝、沉淀、过滤、消毒等工艺,出水可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标准。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2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周厂长
联系电话:*
邮箱:/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浙江省绿色城镇项目—— (略) 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工程(二期)——第三水厂及其输配水管线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浙江省绿色城镇项目—— (略) 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工程(二期)——第三水厂及其输配水管线工程
地点: (略) 三江街道缸山村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内容: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实际环保投资为*元,①新建第三水厂一座,设计供水规模为6.*m3/d。②完成输配水管线工程。供水范围:本项目水厂为嵊州主 (略) 水厂,水源取自长诏水库,采用混凝、沉淀、过滤、消毒等工艺,出水可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标准。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2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周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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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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